絕大部份吸煙者都承認,吸煙是一種殘害健康的癮習。現實問題,超現實處理
政府修例禁煙的理據和做法卻叛離此項前提,未從根本著手處理吸煙癮習對市民健康的殘害和社會成本;相反,僅以限制「吸煙者」可以合法而不被檢控的吸煙空間、及市民在各種場所的活動方式施行,掃蕩問題「能見的」一面,未有設法解決吸煙人口控制等問題,儼如發配美沙胴予吸毒者之為人垢病。公眾意見則從討論的題旨,即新實施的禁煙條例,給引導至吸煙者有否對非吸煙者造成支擾、或非吸煙者對此支擾接納與否的定斷。
「吸煙者」所指,就是從一個人生活中各種行徑,僅僅抽出其中一項,使成為此人身份的全部,這個孤立出來的身份,遂只有干犯禁令、涉嫌干犯禁令而遭受區隔的「宿命」。
如此孤立界定,與煙草商早年以個人認同、生活品味作「聯想、聯繫」的公關策略恰巧對應,記得「總督杯」不是紀念港督,而是以香煙贊助品牌命名的足球盛事,然而,吸煙與體育活動本就是背道而馳的荒謬組合!廣告中才俊美女瀟洒走一回的人物造型和想像,亦曾是流行文化的取材所源,以至今時地產廣告只見金髮美人不見樓盤之師承。甚至,幾多少年男女果真偷偷湊錢買煙抽,以標誌其「反叛」與「成長」的首步?
衛生的聯想
在一個致癮的惡習,法例的孤立本質與煙草商聯想式推銷,正是一禽一縱的對照,對「吸煙者」的道德聯想,可卻是禁煙大旗的動力。香煙廣告的受眾故然不是才俊美女,而是普羅勞動階層為主的「煙民」,對吸煙者的敵視與對吸煙禍害的警誡有别,它離不開某種普及聯想中的「低下」、「粗鄙」、「欠自控」的貧困者、惨綠青年、體力勞動者、煙鬼之厭惡。對吸煙與吸煙者的厭惡,所召喚的其實是對被「文明」摒棄、滯後落伍者及其生活方式的厭絕,這種「情緒結構」與吸煙無關,情形類似「健康食品」概念之興起,傳統食品市場的飽和促使傳銷策略的聯想導向改變,覷準港人由暴發戶的浪費炫耀到新都市人講究生活品味及其體形想象之回歸簡樸。
在特區的文化脈胳而言,對吸煙的惡絕深諱雖非朝夕,卻須與「非典肺炎抗疫」期間的恐慌相提並論方能理解。2003 年疫情期間,對病源與傳播途徑的不甚了了,既源於官方專家就「空氣傳播」抑或「飛沬傳染」、疫症有否於「社區爆發」的技術性掏空所致;同時,公立醫院制度在資源調配、與資訊渠道的結構性漏洞等前提下,個別發病個案偏高的「疫區」、個别地點之曰為「懷疑病源」、甚至個别族裔與社會階層羣體、及其行動與生活習慣等,皆成為了必須監控、必須防之於患、迅速處理的「問題」所在。訴諸異常恐惧和隨之必須處治的嚴厲手段,包括強制隔離超過1200 名市民、警務處動用「重大事件調查及災難支援工作系統」(MIIDSS) 電子資料庫,向衛生署和醫管局提供患者或懷疑患者的追踪資料等措施。在如此的行動、空間與資訊的調控之下,身體被納入政治的圖譜,成為行政管轄高度介入市民生活的一種記憶參考、行處範式。
此種訴諸聯想、實質指涉含糊或陳理其次的言論及施政範式,其實常見於特區政府處理社會危機或爭議的策略與公關措辭。故然,我們並非處於疫情緊急的情態,修身德仁,道德即「文明之表」的聯系式提法則每每滲進了發展與改革向前的話語中;而「道德」所指,則僅以自由主義反動的夾心階層為訴說對象,從一開始徹頭徹尾就是「經濟動物式政治」道德,並以殖民主義時代疫症防治的「公眾衛生」為隱喻,市容與個人衛生、言論與思想衛生,也就是所謂「文明與衛生」的辨證關係。不論是非典肺炎或禽流感的重大威脅,細瑣及至公屋住户寵物與清潔扣分制、鳥鴉擾民、小販與墟市的取締,抑或是整個社區聚落的剷除消滅,就濫殺禽畜與拆屋抬人的合理性,既是精良科技裝備與動員力的展現,有關官員與投訴人總不忙抛出「公眾衛生」一詞,並附以諸多註脚為其淨化香港的政策推銷護航。
衛生城市的規劃
在本港,「公眾衛生」的提法乃沿於英人殖民初期遇上的大規模疫病,據Alan Smart 指出,初期進駐香港島的英軍,因患癆病、天花等傳染病,每7名駐軍就有2 名因病殉職,每人平均每年到院求診五次,至一次大戰前,駐軍逐步撒出人口稠密的城市範圍改而屯駐高地、完善食水供應、並增聘傭兵及本地巡捕,情況才趨改善。據英人於1860 年代的官方估計,熱帶地區駐軍,一般單在醫療方面的支出,就比同等數目的歐洲駐軍之總軍費額外支出5倍多;故此「公眾衛生」之成效,與維多利亞英帝國之擴張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公眾衛生」優先關注的並非本地華人的健康,它僅為保障英人與歐洲人為主的管治階層福壽安康的必須手段,成立其有效管治始為目的。殖民醫療史學者David Arnold 亦指,十九世紀歐洲殖民者逐漸意識到,單靠投入醫藥設施開支,無助於改善軍旅與管治階層的健康威脅,而必得在更廣泛的社會規劃層次,把西方醫學引進殖民聚居的所謂「黑市」(Black Towns)、及低收入、不正規及非法的聚落羣體,以改善衛生情況、控制疾病傳播的條件。除此,殖民地疫症爆發不單被視為殖民管治失效的表癥,亦令殖民地貿易成本大增、基建投資的效益大減。
在殖民者而言,華人長久被視為「衛生意識低劣、難於教育」,以「自理」或互助為方針的衛生政策措施被視為不適用,殖民政府在教育、社會福利方面亦未有發展配合,故殖民早期的公眾衛生措施皆以監控(Surveillance)及檢核(Inspection)為主,具體操作則為檢疫、巡查、覊留、隔離等強制性措施。此種沿自衛生管轄的行政介入,加上英人焦慮於被殖民「圍困」(Besieged)的現實格局,成為了英殖民者後來的「城市規劃」以管理主義主導的重要考慮;此種以城市規劃與管治相結合的方法,亦與1920 年代始興起、講求實用與功能性的現代主義式城市規劃理念、二戰後移民湧入本港的住屋及其它政經現實問題息息相關。
不衛生即屬違法的市民空間
二戰後的移民潮帶來的不獨是房屋建量、建屋成本與設計的問題,隨之而至的衛生與治安問題才是殖民管治危機所在,其性質由山頂/山下的華洋對立,轉向僭伏於不同階層、族羣的華人之間的各種利益衝突之動盪與不可測。中國解放後無意立刻收回香港,其「長期部署,長期利用」的香港政策亦進一步深化英殖「托管制衡而治」的格局,公共建設諸如「徙厦」、基本衛生、教育的設置與委任華人精英的咨詢政治,在香港殖民史的回顧中就經常被援引。
生活在木屋、寮屋區或其它城窟的普羅民眾,由50年代佔總人口四份一至80年代「新移民」潮期間佔七份一人口,其生活、聚落與經濟方式卻長久處於一種儼如「法外之地」的狀態,除了所謂「黄賭毒」事業等貪污收入來源,這些市區中的市區,無論在業權、生意牌照、租約、衛生、防火、税收等各種明文規定的民事項目上,絕大部份眥屬違法、卻非沒受管轄,而是因及殖民管治的外來性質與巡查監察的成本高昂等因素而被受容忍、容納置之。
公共房屋於50 至80 年代間大量落成於上述寮屋或漁民徙置區的原址和周圍,實基於管治政權的一種社會性考慮。「安居樂業」的理念標示著以一種新的生活/ 生產方式、以新的目標與紀律以取締過去的冀願。「上樓」和「衛生」是此冀願和取締過程的重要摃桿和關鍵詞。「上樓」代表著獨立或用戶量較少的自來水源、廚厠設施、採光充足、空氣流通以至有自己晒衣的一隅空間,而此種樓上生活,也代表市民落入一種介乎於監獄式的暸望台監控、與一種新型的、應允自由的「自我調節」之間的身體空間經驗的調控,它並非由外力強制固我,而藉由自我的構建與塑造而調節,而一家户主成為了此種構建與塑造的持份者。時至今時絕大部份樓宇,本質皆為排外、圍守的單一樣式高厦建築,它是本港土地政策下成本優化的必然成品,與上述木屋區與城窟衍生於截然不同的政治經濟體系和生活文化,它就是我們的都會文明,而孤存的市民湊成集體。
如此,我們才能理解本港與其它後殖城市如吉隆坡等日益強大的淨化城市想像,如何賦與了行政介入市民生活的理據,成為了新都會身份自我言稱的必須前提。不符衛生即屬非法,當烏煙瘴氣的紅燈區變成商場、或者一個違法的吸煙者被趕離公園,市民空間的劃禁,就是再一次宣示,都會文明所不容。
參考資料
Alan Smart. The Shek Kip Mei Myth : Squatters, Fires and Colonial Rule in Hong Kong, 1950-1963.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c2006.
城市大學及香港房屋委員會. 「香港房屋網」
本文另見03/02/2007《明報》「世紀」
04 Feb, 07
匆忙安排下,與「inmediahk.net」及「中大學生報」的朋友於十一月底訪問了「Association of Indonesian Migrant Workers 」(ATKI-HK) 的主席Eni Lestari Andayani, 訪問於「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 於佐敦道佑寧堂的辦公室進行。Eni亦邀請了 「United Filipinos in Hong Kong」(UNIFIL-HK) 的主席Dolores T. Balladares 與我們見面,兩位所屬的組織均為「亞洲移居人士聯盟」(AMCB)的成員。坦白說,一時要分清AMCB、APMM、 UNIFIL-HK 它們孰誰、工作重點與組織性質有啥不同,實非易事;作為「社運圈」外的熱心路人,準備訪問前的家課亦是如墮十里霧中。AMCB 作為香港「監察全球化聯陣」等組織的成員,在去年WTO MC6 期間的抗爭、以至多年來就最低工資與各種勞工議題的運動中,每每迅速動員數以千計的示威者,在印尼中爪圭地震救災、菲律賓法外謀殺等人道、人權事件中,助於本土/跨國運動的開展與延續,在主流媒體眼中,卻始終被一籃子稱呼為「外勞團體」,亦每每只與本地個別相關題目之討論/公關造勢的氣氛寒暑牽連,似乎未能與本土其它各式運動深化扣連。
這關乎溝通與資源的問題,而在Eni 與Dolores 眼中,前者不必被後者所限制。
幾位「採訪者」與「被訪者」擠在Dolores 窄小的辦公室中,據說桌上的幾台舊電腦都是壞了待修,那個空間經驗和許多非政府組織的辦公室大異其趣,辦公室旁的天井中有兩頭黃狗在打嗑睡、有人在半露天的廚房煮食、旁有游繩曬衫,樓上有青年人在調笑,訪問中,又有小孩好奇在窗前探頭窺看、又無聊走去,那無疑是一個生活群體的聚落、體現著生活資源的共享。
人,才是工作的對象
雖然Dolores 與Eni 都說他們有自己語言的媒體如網站、電台等、亦有發放英語翻譯新聞稿的工作,甚至連聽不懂的一些本地論壇也有去參加,但所謂「組織工作」從頭到尾就是一件人與人的工作。手提電話是對他們非常重要的溝通工具,這聽來顯淺,但AMCB的工作對象,絕大部份為旅居本地的外傭 (Foreign Domestic Helpers, FDHs),在一星期上班六天留宿僱主住所的她們來說,要使用互聯網或其它資訊工具的可能,和大部份人想像的「IT無國界」是徹然相反的。
組織工作,自然有其事工式的面向,各種大小會議、團體之間的聯絡溝通等,但Eni 一再強調人與人的連結、和工作效率優化的重要。她和Dolores 同屬的AMCB,性質接近一個能動的平台,在其它相似的移民勞工團體寬濶的視野立場中間謀求發力點,而AMCB的工作對象以旅居本港的印尼、斯里蘭卡、尼泊爾、泰國和菲律賓女傭為主,其中前四者又和絕大部份為天主教徒、工權意識相對較高的菲律賓群體相當不同。
具體來說,來自上述國家的女傭,只有菲律賓女傭多能夠全數收妥港幣3400 元的法定最低工資。以印尼女傭為例,出國打工必須由私營中介公司轉介,而相關法例的畸型漏洞使她們實質與此等公司買斷的一件貨品無異,而香港政府的積極不干預下,不少「精明顧主」亦容易與顧傭公司作其它形式「買盤」,藉以剋扣人工、中介佣金及保險金等費用。在沒有教會或發展成熟的工權組織支援下,來自這些亞洲國家的女工顯得格外勢孤力弱。AMCB 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前往印尼傭工聚集的維園、尼泊爾人聚居的佐敦、元朗等多處探訪、連結,而工權的教育工作為首要。本港交通費之高昂與交通網路的不盡然便民,突然就成了一種非常實質的組織工作限制。
當我們得悉Eni 同樣是任職女傭,僱主亦(天方夜談一樣)支持她的工作,就更能理解她所講的「Maximization」是何等實質的一回事,對於超過25 萬旅港女傭而言,週末放假一天裡要往匯錢返家、要往見朋友、要打好多通電話、要寫信、要上教堂…… AMCB的同工亦然,一星期就只可能付出兩、三小時,作為組織者她就得想好如何集結與統籌個別的兩、三小時義務人力,在各種同時進行中的計劃化成實效。
Aliens:跨國資本流動中的「身體」
訪問當日,稍露疲態的Dolores 也是從隔鄰「APMM」的會議室竄出來跟我們見面。她對菲律賓政府及亞洲其他「外勞輸出國」的政策傾斜有一番見解,我們得悉,外勞輸出已經成為了菲律賓等國的「國策」一部份,它成為了經濟政策、以至教育政策的一部份,這個變賣人口出國的傾向亦已從「低技術」或服務業工種擴展至如醫生、工程師等專業領域。她提到菲律賓好些醫院也因此關門大吉,意思是說,醫科畢業生和「低技術工人」一樣,在本國亦只有失業的命運,由於菲政府與多國簽訂人力輸出協議,得保送若干配額數目的人力出國,本土人力市場嚴重失衡,國民要擺脫貧窮,只能前赴他國賺取低人一等的薪金和生活條件,把錢匯返家鄉補貼那個崩塌的經濟體系。
作為外傭,Eni 提到她們和本地工人處境的異同,由於「外傭條例」所限,FDHs即使留港滿七年,亦不能像其它行業的外勞一般取得香港居留權。她們亦長久處於隨時被解僱的焦慮中,一旦合約中止,兩星期內若不能找到其他同類工作,必得返鄉;工作保險、醫藥費用則完全視乎僱主的承擔而無任何保障。在這些前提下,她指出外傭的工運為一「Specifically Migrant Movement」。外傭在整個主流政制裡所佔的位置極微、在主流粵語社會中亦飽嘗誤解與漠視,而「僱傭條例」等法制上的另外處理,亦構成她們這個獨特的政治/經濟/文化位置,移工的生存條件儼如「法外之人」,自然與本地工人的關注有很大不同。正如前述,旅港女傭的基本生活保障幾乎零,作為「勞工」也好、作為「女性」、作為「低收入人仕」與「少數族裔」也好,所處的位置與本港居民有很大差異。此種差異,平日尚且可以視而不見,在個別的「社會危機」中,則突顯了移工所額外承受的社會成本。
我們得悉,在過往的SARS 及禽流感「危機」中,不少女傭被僱主禁錮、以「疫情」嚴峻或「防範傳播」為理由,命令女傭不得返鄉、假日不得出門,人身自由被施以不同程度的限制,當我們的媒體與政府大力歌頌醫護人員幾星期留守崗位不返家的專業與奉獻精神,以「公共衛生」為理據的殖民論述突然折返回歸後的香港,香港人的精英身份,以異鄉客的身體規懲、對異鄉客「帶病」的懷疑想像為闡述。
連結運動與自我教育
又例如去年的WTO MC6 期間,Eni 指不少女傭被僱主「勸喻」、威嚇阻止上街。在示威中見到的龐大亞洲移工陣容,有不少是冒著被僱主責難以至解僱的風險而前來的。在Eni 與 Dolores 來說,亞洲移工去年在世貿會議期間的抗爭屬一次勝利。勝利在於,移工群體發現到自身的龐大力量和團結,在如斯的社會氣氛和諸種實質條件下,能夠展現這個規模的集結和動員力、自身呈現作為一個運動中的主體,這是移工群體本身也有點訝異的。Eni 更半認真道,要是有所預計:「We would have done more!」
不論Eni 或Dolores 均先後強調經驗與分析的重要,團體的方針、與其他團體合作的視野和策略亦然。我們談到去年WTO MC6 抗爭的口號問題,外傭與移工團體選擇了要比本地統籌單位更激進的口號「Junk WTO」,她倆認為那是作為移工的一個位置,與其它群體、示威者的取態和實踐不盡然相同。然而兩位亦強調,立場上的差異亦不必阻礙合作的可能性,Eni 與Dolores 均認為,她們的取態和路線乃由過往經驗的總結與自身特殊位置的分析與檢討所得出,只有如此,一個團體才能摸索到自己的路向、以及在其他連結運動中所參與的位置。
移工團體不單視WTO MC6 的抗爭為一次國際間運動經驗的交流,同時也是一種自我教育、充權的機會,在一年以後舉行的「香港社會論壇」,她們亦冀望以前與本地/外地團體的合作與經驗上的交流能夠進一步深化、活化。雖然傳統左派黨人與無政府主義者對過往幾屆的「世界社會論壇」有不少批判,尤其是論壇的清議性質、立場薄弱,或被譏為另一個「非政府組織俱樂部」,這些都是兩位被訪者不表反對的。在Eni 而言,移工無疑就是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資本流動中最首當其衝的受害人之一,她期望「香港社會論壇」的在地(Localised) 性質、及其沿於去年反世貿行動的組織形式與背景,成為與會團體進一步落實對新自由主義的分析之理想場合。各種理論與技術條文層次的討論和分析對大部份人來說不免艱澀難懂,組織者與團體之間的經驗交流,應該著眼如何令團體不同的工作對象切身日常的意識到,在這個新形勢底下抗爭的場域所在、實踐如何。
另見中大學生報、香港獨立媒體網聯合出版「香港社會論壇特刋」
28 Nov, 06
收到電郵訃告,傅魯炳已於七月十七日晚離世。
他是我第二位在瑪麗醫院過身的朋友—— 所以我好撚憎瑪麗醫院和HKU 醫學院的一切。
我說不出傅魯炳教曉我甚麼,對我怎樣好或怎樣不好。
我懷念一個人,好想明天醒來搭車往鴨脷州就見到佢。
但不能。後天不能、下個禮拜也不能。
這大概就是「失去」的意思。
但他明明在。
傅魯炳是好細心的人,他憂心的事情因此也比較多。去年他帶我們到孟加拉,跟Mamunar Rashid 的工作隊拍電視電影,傅魯炳打趣說Jenny會攞孟加拉金鵝蛋獎,她演他的聾啞女兒,現在電影應該拍不成了,因為劇中飾演於孟加拉獨立運動期間一位華人的故事主角維新,是傅魯炳本人,無可替代。維新在這齣戲裡,是位因國共內戰而流徙孟加拉的老兵,他非常厭倦戰爭,不想捲入東巴與西巴的殖民戰爭裡,從資料搜集、與導演討論得知,當時的中共政權為要制衡印度,扶助西巴、亦即現今的巴基斯坦鎮壓當時還未獨立的東巴(即今日的孟加拉)。當時,中共政權還售予西巴軍械。在戲裡,有爭取獨立的東巴革命分子檄獲敵方使用的中國槍械,走到維新的家要他修理…… 對早已厭倦戰爭的維新來說,真是兩難!而東巴和西巴隔著印度的殖民關係,又是歷史的弄人,英人撤離印度,卻搞出過以宗教信仰劃分版圖的方案,信奉回教的劃為東、西巴基斯坦,印度教的信眾則劃為印度所管轄,那些年間,難民遷移的苦難,Beatles會出唱片唱一下,但有人能試想一下嗎。
歷史不曾過去,跟傅魯炳到孟加拉,還到訪吉大港山脊的前游擊叛軍 Jimmy所住的小村落,通通以竹扁織成的茅居、生活不缺。吉大港山脊為孟加拉裔以外的各民族原住民的其中一個重要居處,他們不少信奉佛教或回教以外的其它宗教,一不留神,臉孔看上去還與越南、馬來亞華僑難辨,吃的文化跟南方中國人也有不少相像,蝦膏、咸菜、棷青…… Jimmy還硬要我們喝自家私釀的米酒,在禁酒的國度裡唯有以七喜膠樽盛之。話說回頭,孟加拉革命獨立以後,國族主義與宗教威權二為一體,政府多年來與吉大港山脊零散的游擊隊交火,偏離回教傳統之士當街刺殺有之,於吉大港更是大肆殖民,把首都達卡的城市邊緣族全送往「夷地」,以發展經濟為名進行經濟侵略、以人口出生率壓倒,穿孟加拉服的山地人亦比比皆是,為某種「文明」嚮往之表。現今叛軍與政府雖曰停火,我們前往該處山脊地帶亦得先往警署報到,先給教訓一頓豐高偉業,始由笴槍警員監視/護航前住。更教人悲哀的,是西方NGOs 的所謂援助介入,未見其利,卻率先破壞了吉大港山脊的經濟與權力的微觀體系。傅魯炳飾演的那個維新,受西巴一方嚴刑廹供而不肯就範,最終還是不願介入東、西巴兩方的戰事而乘夜遠航,從此時時刻這樣想來,豈非歷史的再次愚弄?
Jenny與我認識傅魯炳的日子不長,只三數年不夠,但他很疼愛我們,我們時常令佢激氣,亦甚明顯。傅魯炳嘮叨的時候,他那雙炯炯有神的黑眼珠直鈎鈎望著我們,說畢會抿著嘴停住,好難纏,不得不由衷貼服。他講故事、唱歌和講粗口,好尖酸、好刻薄,又好好笑。談文說藝,又能言善道,那些讀屎片的書生,又唔係嗰皮。又或者,煮飯的講究,亦氣結不少入廚之婦,只是jenny 和我—— 尤其我—— 往往不知所吃為何,只求裹腹口欲、餓狼虎吞,激尻佢死!
後來傅魯炳病重了,見面的機會也少了,好像大家都不懂得面對他就快死的事實。真的,他從孟加拉回來,肺片一大片白色,又不是SARS 又不是愛滋,我心暗付,大穫,連醫生都說不出所以,好久以後,左測右檢,說是非甘氏淋巴癌第吾知幾期,我上網查,一個個Scale 去核對他身上呈現的病癥,又不敢問他咁詳細,機會一半一半,說了又等於沒說,我對西方醫學的不信任以至敵視,不能說與傅魯炳的「案例」沒有關連。每個K屎都是例外的話,班仆街仔讀壞書只好亂尻咁試,錯左又無人知,連病歷都唔準俾人睇、抽血咁撚簡單的小事都要煞有介事用布簾圍住,傅魯炳多人嚟睇,有醫生朋友射住,先好嗰DD…… 他大概是去年已經知道自己捱不下去多久,對自己的病況也作了各種打算。最心酸的一次,他直言寧願早一點了結,免得家人朋友勞心勞力的照料自己,在各種現實的考慮上,他自己也起了個底,始終,長貧難顧,他幾十歲人,就算醫好,都係藥煲一個。以他的脾氣,那麼顧想及人,他會幾痛苦?他的脾氣,當然是出於設想他人,有時卻也像遷怒自己身子不淨氣。Jenny 和我時常想起、提起佢,可是,真不知道是那種壓力、那個不能面對的境況裡,應該樂不透支、還有憂心不快?到醫院那個甚麼撚屌隔離病房,懶係支野,我屌你老母個臭閪,我不按製開門你屌尻我,我不穿保護服而随時會惑染病人你班撚樣又吾提我?仲要我問你點解穿過的保護服和末穿過的保護服會擺在一起!?瑪麗醫院!!
傅魯炳給我和jenny 說的往事,好傳奇,有乜野傅魯炳未做過?讓我們一輩自卑得來只管嚮往著又慨嘆時世,但是,他常常說的一句:「屌!驚尻!?」又變成某種衝出去的動力。不過與此同時,傅魯炳常常跟我們說的另一句:「吾可以太窮。」至今還是令我非常慚愧愐倎。
傅魯炳,我哭不出眼淚,請安息!
18 Jul, 06
居留權家長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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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李少光局長的公開信
保安局李少光局長:四月二十五日由王明慧代行的回信收到,五月七日我們召開了家長大會,把此函公開。
政府說:“會一如過往依法辦事”挑動了家長的舊情懷,惹來了家長們的極大反感,大家都異口同聲要政府回答下列六大問題:
〈一〉九七年七月一日《基本法》生效,政府不執行《基本法》第24條,偏要掀起居留權訴訟,把特區管治權威凌駕在《基本法》之上,是依法辦事嗎?
〈二〉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終審法院為居留權案作出終極裁決,港人內地子女有居留權,我們勝訴,政府不服輸,耍陰謀弄詭計要推翻判決,是依法辦事嗎?
〈三〉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政府公然以港人內地子女有167萬的假資料提請人大釋法,使公平、公正的法律陷於不義,是依法辦事嗎?
〈四〉 近年港人內地子女的單程証名額出現空缺,並且年年遞增,鐵一樣的事實証明167萬是謊言,是誤導了中央、是政府親手製造了2002年1月居留權案的第二次 終審的錯案冤案。多年來政府不正視現實,不檢討自己行為的失誤,不還受害人的公道,還聲聲作態、振振有詞說:“依法辦事”,能說服市民,能得民心嗎?
〈五〉 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政府頒布的寬免政策,不作諮詢、不設機制、不作指引、純憑長官意志,便怱怱忙忙,宣布受惠者有3700人,其餘人等則要離境。其結果是 違法違例者受益,大多數善良守法者遭殃。對條件相同、身份一樣的爭取居留權為什麼要分別對待?政府此舉是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辦事嗎?2002年 1月政府陰謀得逞之後,多年來對我們出自肺腑的懇切請求都拒於門外,我們要問:1.29的判決也不是清晰、明確嗎?政府為什麼要千方百計推翻它?政府又憑 什麼事實去推翻它呢?
〈六〉2003年保安局葉劉淑儀局長為了要勸喻我們的子女回內地時也作出了承諾:“政府會和內地當局商量,開一條渠道讓我們的子女來港定居”,政府的話我們當然信以為真,可是四年過去了,又是空頭支票,政府說話到底算不算數?用欺騙的手段以達到管治目的,是依法辦事嗎?
尊 敬的李少光局長:去年十月二十日,貴局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說:“未來數月中港兩地會召開放寬港人內地成年子女來港定居會議”,到今時今日半年過去, 還沒有消息,所以才寫信給貴局要求體恤居留權子女七年來的苦況,並祈求政府在經濟復甦、出生率下降、殺校縮班、香港人口斷層、單程証出現空缺的情況下,官 民拋開居留權的歷史恩怨,一齊向前看,創造一個和諧解決居留權的“雙贏”方案。
誰料政府冷若寒霜,彷如當年:“華人與狗不得內進”的殖民主義者的嘴臉一樣,非要把我們的子女趕出香港不可。請問我們需要這樣的政府嗎?這樣的政府能福為民開嗎?所以我們再寫此信給局長,認真嚴肅地向政府提出我們的訴求:
從此信寄出的半個月內,請求局長或你的代表接見我們全體家長或十名家長代表,聆聽我們的訴求,回答政府如何解決我們的家庭團聚問題 (四千至六千名有參加司法覆核的子女)。
若政府過期不作出回應,我們會以生命去保衛《基本法》第24條的公平、公正,用行動來維護我們的切身利益。到時所有的過激行為不是我們所願意而是官逼民反的結果,一切後果自然由政府負責。
等候李局長的回覆,謝謝!
全體居留權家長
11 Jun, 06
上月赴台北,宿醉未醒而未有到訪因捷運工程而面臨清拆的痳瘋病院「樂生園」,今天讀到這則緊急呼喚,我的天呀!痲瘋病患,因其面對的長久隔離、污名,和各種以「保護」為名的侵犯人權措施、不公平待遇和歧視而無法與一般人一樣參與主流生活,這個隱蔽的族羣可謂現代精神科受害者的「精神祖先」。無獨有偶,福柯的研究更指出初期的精神病院乃由痲瘋病院改建而成。精神科受害者和痳瘋病人一樣,被置放於同一原理的論述和鎖禁、監視式生活當中,他們被視為對公眾社會可能引致危害,因此得採取「非常」、「例外」措施介入的理據遂變成合理化。而醫學的科學化驗證與取樣嚴謹的理想形態,往往被掌握著政策資源與論述權柄的管治階級挪用,與「風險管理」的行政理念合成作某種富威權的措辭,醫學論述與行政舉措的制訂成為一種相互引證與繁 衍,構成了「痳瘋病人」、「精神病人」等族羣的非人化身份標籤的(權力)論述。
樂生療養院的例子,更滲入殖民政治遺留下來的歷史包袱,側寫了國民黨政府及現今民進黨政權不同階段的疫病控制政策方針的矛盾,與急速城市化對歷史遺跡保存、及民眾自由聚落理念之落實與爭議。
如果有人跟大眾說:「這個醫院是我的家、唯一的家。」
(繼續閱讀…)
相關網頁:「快樂.樂生」
01 Jun, 06
一覺醒來,腦裡是友人的一個我怎還是答不上的問題:「是不是吃了XX 的苦果,所以對XX 時別關注?」是,又不是。自己爬著自己在此站貼過的文章,在另一邊的電腦存檔,這一篇對我來說特別「顯眼」。
A 可以因為Y 而受損,對凡與Y 有關的事情時別痛恨,做成某種「身份」及政治。
B 因為Z 亦然。
C 亦因為X 而做了一位鬥士。
但A、B、C三人卻只能「策略連線」,而未有壯大。
甚麽是「創傷」?它不再流血,傷痕長留在某處。
「歸零」是計數器行轉至”999″,因為沒有千位,又跳到”000″。
看!我們的運動場 #2 (保安界定)
此 為香港特區政府特別引用「公安條例」第245 章36 條(1) 賦權頒令,於2005 年12 月2 日起實施之「禁區(世界貿易組識香港部長級會議)令」所劃設的海陸禁區。據此令,上圖劃為「陸上封閉區」及「海上封閉區」的地區將於2005 年12 日12 日下午6 時至2005 年12 月19 日上午5 時劃為禁區。
據「公安條例」第245章36條:
(1) 行政長官如合理地相信,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為保護公共衞生而有需要,可藉命令宣布任何地區或地方為禁區。 (由1995年法例公告第77號第13條代替。由1997年第119號第12條修訂)
(2) 根據第(1)款所作的命令須在該命令指明的時間生效,如該命令並無指明生效時間,則在行政長官作出該命令時即時生效;該命令作出後,須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在憲報公布。
(3) 警務處處長和在根據第(1)款所作的命令中獲得授權的其他人,可安排藉豎設障礙物或以其他方式將禁區封閉。
(由1970年法例公告第31號第22條代替。由1999年第13號第3條修訂)
條文是死的,意思是說:它陰魂不散,條子能招魂而作蠱惑。
這 兩天來我花了些時間,作了粗略的檢索,由上面引文後面的括號中的憲報公告編碼對照律政司法例條文資料庫,撿視上載互聯網的立法會會議記錄、天主教立法會監察組報告和存貯網上有關「公安條例」修訂的新聞討論、前後遊溯。自然,就回到1997 年度的「臨時立法會」在民選成份倒退的組成、社會氣氛低迷下傖促通過的多項立法與多項史無前例的回溯性修訂,按此下去,自然就來到所謂「殖民惡法」與「行政汲納政治」兩條題目。這固然是老生常談,可是老生常談卻不等於沒有再去理解、理順的需要,閱讀過程中感到的震憾悸動,不是一兩句示威口號就能夠概括從 略。
語意邏輯、法學理據、案例酌情、政治口交、仲裁與釋義,事務執行取締等等,通通給我們的事務官僚和律師仔、法庭記者、社工醫生胡混為 一談;他們既然是法制的代理人,亦是專業利益所在,可以說,法律平等之處僅限於它讓人人都受到不平等的看待。倒過來說,法律之書寫—— 它的議訂和提法之極力免於政治、免於利益的偏倚,正提供了一切案例均為例外的原理性操作空間。
它抽象、它表述的乃無有的情態與處境,架空於繁文瑣節之上,與現實總是遠遠脫節。
脫節,而又凌駕,它甚至在我們的身體、情欲、思維中書寫它自己。
爬文研習如何操弄法律、藉辭游說的事務官僚、律師和法典學家,為例外而立例修例;爭奪護法、釋法的代議權。李兆光、曾任培之流就可以按著本子辦事。逮捕權限、拘留守則、特務警察、軀散取締集會等等既然均在案內,凡須陳情、闡述的即為例外。
譬 如,上面的1) ,「行政長官如合理地相信……」 這一句,真是很屌的一句病句。如果行政長官相信的,他/她自然覺得合理,語意上,「合理地」一詞是多餘的吧,又或者,如果行政長官相信不合理的事情而以此 為據頒佈命令,他/她也不該做特首吧,這是道德和法理的辯證,只好打住;然而,條文並沒有提出哪些可觀察的 (Observable) 準則以作為行政長官何時可宣佈某地為禁區的參考,可圈可點,更莫論限制此權力的有效機制!往下來,退而求其次,也請斟酌一下,到底「公共秩序」所指為何? 據律政司法律資料系統的字詞檢索,「公共秩序」一詞至少出現於48 條條例中,據「公安條例」245章2條的釋義:
(2) 在本條例中, “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衞生”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各詞的釋義,與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作的 釋義相同。“國定安全”(national security) 則指保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及獨立自主。 (由1997年第119號第2條增補)
除 了上引憲報編號119 of 1997 的增補外,此條例其餘關於「遊行」、「指定公眾地點」及「禁區」之釋義,計有 1980 年第67 號第2 條增補、1999年第13號第3條修訂、及1980年第67 號第2 條增補、及1995 年第77 號第3 條修訂等…… 那麼,我們再翻一翻這幾個憲報,和該等法案提交立法會的會議紀錄,看看政府就這些修訂提出過甚麼的理據支持修例的適切性、看看政府及其旁枝或附傭的機構事 前又以怎樣的社會事件寄喻「吹風」,搞過甚麼公關活動,跟哪一個界別或羣組的代表熱情冷淡,然後又看看哪位議員哪些團體代表在會議或其它場合作了怎樣的質 詢、提問、陳述,或護航、或轉軑、或忽然缺席。再看看在分組投票的機制下,結果如何。再看看媒體的相關報道和討論,就其建構論述的內在邏輯與編採安排作一 些分析…… 那麼……
上面「《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具體指特區法例第383章 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故然,它的意義不在於在本土法中確立人權原則,而在於縮限此公約的可用性!譬如少年受拘禁人士拘禁安排、以人權法向司法機構興訟 之權利、無本港居權者被逮戒出境之覆核上訴權利等均受制裁或剔免,或所謂「緊急狀態」的實施下人權法覆行之條件式減免。而正如其它法例一樣,人權法並不是 孤立存在的,它和許多法例管轄的範圍重叠、相互牽引、增生變形、或遭各種條件式的訂明滅音而徒具形式。
如是者我就翻了兩天。
它讓我哀愁。哀愁愈深陷下去。
而我知道,在大學裡、在政府的無數部門,無數政策小組、乜乜小組裡,有許多坐在冷氣間腰酸背痛的白領技術奴工,用人生最飽滿的歲月,每天每日,一星期五六天 早到遲放,兩餐垃圾食物、夜不安眠,終日搜集這個、編整、修訂那個、翻譯、傳閱、咨商,每一個修改也得複印、存檔,許多電郵、傳真,許多通低聲下氣的電話 商談,然後好多文件、好多報告,好多誤導、撮要、備忘錄,和同事的俏俏話加少許盬、些少醋,這樣子去支持這個官僚體係的日常運作,讓部門主管局長廳長能夠 大義凛然地妖言惑眾,Fight 多D Budget,請半個Part Time、買下電腦、裝修一下辦公室。
差不多的境況也在企業機構裡裸陳上演。法例、政策的修訂,是在這種場景蘊壤出來。
法例是一種喻象,它的光照下成一典派。有人就扮演先知與祭師長而成謀共的制度。
在制度律典的條文之間,人是被視作沒有歷史、非政治的獨存「個體」,一視同仁的諷刺就在於此。囚犯只是監獄制度之程序與程序的能指,正如市民之於城市,我們是「道路使用者」、「暴民」、「垃圾蟲」、「求診者」、「長者綜援人士」等等標號所指代的想像內容及相關行政措施施行的對象,絕非有血有肉、有老豆老母、揾朝唔得晚的「人」或聚落羣體。
這是我所理解的「後殖」,至少是它具體所指的其中一部份。
而我竟然在一個馬伕和從內地來旺角賣淫的少女間的對話,聽見人情味。
馬伕說:「你出左糧請我食麥當奴餐好唔好先?」
少女給逗得樂支支在笑。
我們時常駡政府、駡商賈財閥。但又有幾廿萬人買領匯,想賺幾千蚊,就夾份毁了香港。
文章原來的版本見此
23 May, 06

飯桶壓飯碗
市民吃鐵腕絕食,我只能理解作所有法理渠道、言說渠道的窒礙和失效所致。
當不義給寫成法律,並由武力維管,當關乎土地、生計與尊嚴的呼喊在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中給傳譯成了無意義的雜音、或報章一角的小品,真是氣結得叫人想死。
我昨夜在被窩裡—— 温暖、安全—— 突然想到:
為甚麼,曾任權不會為香港的民主進程絕食向京官絕食抗議,工會領袖、律師議員都不會為市民的食品安全和空氣質素向食環處、環保局絕食抗議;
為甚麼,一哥D 暴警馬仔亦不會就陳日君對警權放任的譴責絕食抗議;
為甚麼,Bill Gate 與阿諾舒華生力啤、大哥更不會因為給盜版而向走到中國領事館前絕食抗議;
為甚麼,地產發展商也不會因為西九龍件甜餅點樣分向文化局絕食抗議;
這是因為,絕食,長久以來總是屬於無權者的。
無權者,無權無勢。只有自己的身體和意志。
身體髮膚來自父母,血緣家族、緣繫棲身供養的土地。
絕食,即直面死亡,用死亡檢視自己的信念。
意志對身體施行的暴力,與,國家對民眾施行的暴力,(必敗的)對決。
而他們不是死仕。
死仕與殉道者是為了彰顯宗教,宗教總是借用死亡言義。
種米食飯,不是宗教。有人種米、勞動、清潔,我們才能奢談自由與個人主義。
只是,他們無緣無故,系統不明所以。
只是,他們是「外國人」,病倒了要好撚多錢才能入院,醫護人員或者又會像日前律敦治醫院那班廢柴一樣,好心急向警察交人。又或者,在上級指示下在開麥拉前面仁心仁術一下。
而他們是「外國人」、是農民…… 有田唔識耕走黎無野揾黎搞…… 人地有農總撑,個個響工會抗爭廿幾年,起碼廹到有外交次官來港交涉…… 嘩阿人仔果日見人同警狗有D 衝撞就帶頭嗌散會,處處提點人羣點樣鬆人,依家又話嚮應全球聲援…… 如此說三道四,就更顯得,我們無知、我們時刻湊趣的,涼薄。
我城的廣大工人和失業者,每天受盡市場自由化的惡果,凍薪減薪減津貼、加班、半工、散工、吊盬水都叫做有份工,揾朝唔得晚;揾唔到工,明明係經濟失衡、人力錯配又俾人話懶。生活素質、精神健康?算把喇!
無家可歸者、消極隱蔽者不計其數,就在我們的商場中穿過、擦過身旁,在撿拾城市的荒。
抗爭在地,壓廹也在地,未能連線至本土異象的批判反省,正是言說與運動之窒礙失效。我要嚴重地說。
下為轉貼:
被捕世貿示威者發起絕食,緊急呼籲各位以行動作出聲援:
一月五日(四) 絕食行動:由1月5日開始,12位(11位南韓及1位日本人)被捕示威者將發起無限期絕食行動,要求香港政府停止無理撿控。與此同時,每一天晚上,均會在同一地點舉行燭光集會及簽名運 動,呼籲市民前來聲援。
聲援人士燭光晚會(由1月5日起持續每晚舉行)
晚上七時正
尖沙咀天星碼頭
05 Jan, 06
我身體的不適,始於十七日晚催淚彈在目前火光閃礫連珠—— 爆破聲數響—— 給白煙完全包圍,呼吸受制、窒息;把還未抽完的香菸;擲往地上;的一刻開始。
那一刻我喪失了自主,因受猛襲、只能防禦、只能退卻。
恐惧讓身體回退到本能的層次:窒息,於是需要空氣;看不見,於是要走出濃霧;眼臉焦灼,於是要水。窒息的恐惧、窒息帶來的恐惧,原始而留著遠古的求生歷史。氣管不由自主的猛烈收縮,壓在肺腔的空氣沒有了出路。
這樣說來,好多人會喝倒釆,但擲下香菸轉身往逃的一刻,我的腦裡有我自己的一句說話響著:「屌你老母!這可真是國家暴力!」
有人荒亂中跌倒,但我沒法自顧。
(幾多後災難創痕,緣於此種內疚。有人拒絕回憶、有人以樂善好施作拒絕:逃避對施暴者作出控訴、逃避自己怯懦共謀的罪責……)
在白色的灼霧裡,沒有了聲音。窒息而沒法呼號。我甚至連咳嗽的聲音也沒聽見,只有自己氣道裡的殘響在耳際悶鈴。
那不是「防禦性軀散」。
那是襲擊,那是生化程式計算下的必然生化反應。那需要有人指揮下令,那需要有人在做好裝備、通報上級以後才扳動機栓。
你吸入霧氣、實驗室精調的成份作用、必然窒息;
霧氣不是你選擇吸與不吸或吸多吸少,瓦斯罐是從戴了面罩的條子那邊瞄向你射過來、在你脚下爆開釋放。
而且,其實連條子也不知道,風向、風速、環境屏障、濕度等等因素對催淚氣濃度的影響。
但他們有面罩、他們有自己的醫生候援、他們有正規去污染的程序、他們知道施放的時刻、他們有電視臺和報紙做公關。他們,有理由,相信…… 乜乜物物。
從十七日晚起,我尖寒尖凍,在被鋪裡發濕汗,睡得好淺、時常被車聲、人聲弄醒,睡的時候,方向失誤,以為向左轉身、結果向右轉凌空掉了下床;我每天在拉啡黃稀爛的糞,起來拉、吃過東西拉、突然又拉,三、四、五、六次,肚子還是鼓脹著,頭疼退了又來傷風、渾身乏力、耳鼻堵塞,頭皮上的皮膚敏感甚麼也借勢發作,幾天昏睡沒法上班,多人的地方讓我有脫離現實的感覺…… 偶然又有聞到瓦斯噴霧的嗅幻,並且愈加留意條子在城中為誰巡邏。
給催淚氣嗆著那一刻我喪失了自主,因受猛襲、只能防禦、只能退卻。恐惧讓身體回退到本能的層次:窒息,於是需要空氣;看不見,於是要走出濃霧;眼臉焦灼,於是要水。但這「本能」的層次,卻竟也是長久訓練規懲的產物:那一刻轉身往城裡跑卻是自己先揚棄了反抗!
窒息,於是需要空氣—— 條子那道防線後面有臨海清新而濕潤的空氣。
24 Dec, 05

世貿恥辱誌 (港式後殖民):
當經濟學教授在正點新聞對全港市民說:「其實農業貿易只佔全球貿易總額百分之十八不算很多…… 韓國示威者的問題是對”公平”的執著…… 農民世代從農難以轉工,政府應該扶助農民工業化……」
當保安局/警員變成以眼還眼的施刑者和刑具、傳媒嗜血同仇敵氣向威權靠隴的現實下,我不想細述我昨天如何當街被記者拳打,我不想道出催淚氣的窒息帶來的恐懼感將會如何被植入許多市民的「集體意識」,再「番易」成政客措辭的常用語,再多的嚴正譴責與含混論籌,只會深化市民與執政者、以致市民中間的疏離區間…… 連日來,全世界在看著香港政府和它的權力代理人的各種舉措——
系統化的精良暴力@專孽反智宣傳消音壓倒「單一」、「個別」的抵抗。民眾之間的疏離與互相輕蔑,給程序穩倒一切的權力操作造就了最適切的條件,即距離感。距離,我跟他們之辨,讓暴警與暴民、醫生與病人、律師社工與苦主、專孽階層與普羅階層…… 凡此階序、以至對立,是以壟斷非常而為其常; 是以我們以為屌尻暴警等同公民抗命,把抵抗的對象個人化了、零散化了。然而,零散、孤立、去歷史、失語境的操作與抵抗,卻正正是暴力之源…… 我們的涼薄,顯露於無數受同樣律則剝削、一貧如洗的廣大受薪與待業人士、理應明解的工會頭目與姿色分子,竟無法、或怯於與國際間、於本土受到同樣律則剝削 的「貧農」和「外傭」感通共鳴!
若非我們自己,是誰賦與此種暴力的認受性、合法性?
我們當中許多人怒了、哭了、有中彈、捱棍的、遭暴警折磨、羞辱耍弄的,就結下有一種義氣仔女的緣份,不得不責備、控訴警方官方的非法與侵權施暴,有朋友到法院聲援、有朋友和示威者吃飯、有朋友發聯處聲明、有朋友跟人辯論、有朋友以媒體力量監權、有朋友以逃兵的方式閉關思量、有朋友以血肉之軀宣示自主,等等等等,就是要站住自己的位置而不退後。
於此同時,我還是要以一種略嫌流於悲情的過慮口吻提出,抗爭,如果那是一個適切的詞語,才僅僅開始。在行動的前綫,除了聲援補給,我們更需要思想上的準備與後繼,它不只是預左被拉、被跟蹤、被無理拘捕的心理準備,更是一種言說:以身體、行動、感觀生活與經驗的言說空間,因為「事件」無時無刻、暴力的宰制無日無之,只有這個言說空間的拓展、深化和多樣化,前端的行動才能涵生意義、衝突才能突顯兩方的位置與本質上的分野,才能暴露權力集團的「合法性」僅僅來自其 武力與話語權,讓路人皆見。否則我們又將會一次一次掉進暴力/非暴力,正義/不合法的語言陷阱之中、泥足深陷之際,有黃雀在後。
如果南韓農民提供了一種「俠義」的想像,我不禁要問,香港的社會/文化運動,需要這種想像麼?為甚麼需要、為甚麽不?又或者,此種想像可以怎樣挪用、置放於現下工會無能、民間組織無能、議會無能、政府無能、警察無能但權力全在他們手上的歷史處境?我不禁要問,南韓農民提出了甚麼,打破了甚麽層次的隔閡?是不是港人後七一身份認同是如斯薄弱、如斯容易給政客代議士架空,以致南韓示威團來真的嚴肅讓我們自形拙劣,好想和平一下、理性一下就能逃避自由?我們何以,還未能明白自己的怯懦和不慍不火實乃自身歷史長久以來遭系統性滅絕所然?
我還是要以一種略嫌流於悲情的過慮口吻提出,韓農示威團的機動化、組織架構、紀律之嚴整,同時就是對此種「俠義」的想像投射令人非常不安的原因,正正是它的機動化、組織架構、紀律之嚴整,教同以此號召統戰的警方大為焦慮,而 能夠訴諸「有策劃的動亂」之措辭和「必須的」抗暴平亂手段;相似的原理,主流媒體發見自己的公信力盡失、報道民意的「天經地義」被現場見證者質疑,它就只 能靠隴故事的唯一買家。
我只想在這種「硬道理」底下,提及一些,微小的故事,我希望喜歡讀書寫字的朋友,也一起作一種微小的書寫、微小的言說,豐富我們對生活的認識,提出另一種、另外的種種對立足生活的想像和思考層次:
下面是幾天爬文檢索所得,繁雜中有脈絡。
風凛!親愛的友人,珍重!
警方拖延拘捕行動懲罰示威者 (朱凱廸)
世貿第5天的暴力鎮壓 (熊一豆)
與大自然的角力 (葉勝傑)
十二月遊記 (智海)
中秋節一片愁雲慘霧 (香港萬宜營武力遷營目擊者)
WTO: 從頭到尾都是一場輿論戰 (阿藹)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上海中學生向世界貿易組織進言 (新民晚報 陸梓華)
晚清國家與社會互動的動力、方式、特點和後果 (鄭起東)
Only Poetry Can Address Grief (Starha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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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示威者不在場所造成的混亂
18 Dec,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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