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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處决1938！ &#187; politics of rhetoric</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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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要說大慨只能這麼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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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Aug 2010 17:35:26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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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第二節
 第三節
相關：黃凌鋒自殺事件 （OurTV.hk 「哲人道」第十六、十七集　－共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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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書展印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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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0 Jul 2010 11:07:13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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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對香港國際書展，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很多人，很吵鬧；才走進去就想逃。
我大概是2000年左右去過一次書展，那時有朋友給我通行証，可以直接在會展中心地下的入口進去，所以我不能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批評書展的安排怎樣怎樣──至少，我沒有付錢買票，也沒有像許多人一樣排隊大半天方能進場。印象中，我甚麼書都沒有買，也沒有去聽講座或參觀專題展之類的。敞大的展場都是人，肩摩肩的，就是從一個攤位的一列貨架這邊來到另一邊都很吃力，我以為我拿起一本書在看但原來一直擋著其他人的路，每隔十餘秒就有人在身前和或背後捱過來要擠過去，一轉身隨時不覺就撞到別人，不然就差點碰翻貨堆上的一疊書或「文具精品」，而且人聲沸騰給關在樓底極高的室內迴響，然後有四方八面傳來的叫賣聲互相要蓋過對方。走到展場後方，通道可是坐滿了一家大小、癡纏的情侶和急著拿出新買的戀物在把玩的「動漫仝人」，冷不防會踏在別人撐在地上的手。這樣在展場裡給擠來擠去，除了情緒消費，覺得那些本來不想買但「見到減價覺得好抵」都買下來，能怎麼挑書呢？
無論書展規模多大，有些書、有些人可是不會在書展出現。正正是它的規模化，讓一切難以規模化的東西被拒諸門外，譬如說，我實在想像不到一個詩人如何在那樣的環境設置與氣氛中，好好的，朗讀一首詩。反過來我又會想，那些名家座談、專題展覽，如果改在地區圖書館、書店門市，或別的「小地方」進行，難道就吸引不到一兩百人來參加嗎？「閱讀」，真可以在虛妄喧鬧的展銷會中推廣嗎？
但，香港國際書展畢竟是一個由貿易發展局主辦的商業活動，人們在一個散貨場要求有甚麼「文化交流」，沾一身銅臭又想有點書香，不是有點突兀嗎？人們每年批評書展「重量不重質」，或是「商業味濃厚」，抑或笑罵著主辦方一而再次把文學經典、名畫畫冊當成「淫穢物品」處理，或是對少女模特兒寫真封殺不封殺，失諸尺度，前後矛盾‧‧‧‧‧‧這些熱鬧的、叫人啼笑皆非「書展現象」，爭議不息，卻每每把「文化」（或是所謂「道德」）變成抽象、甚至理想化的措辭，讓「文化」本身的多元歧義，與藉由此等歧義以檢視現實的批判性都喪失了，如此，「書展有沒有文化」的設問方式，遮蔽了一個更重要的命題：到底「文化」是由誰、或那些「持份者」，通過哪些社會機制磋議、定義？而不同版本的「文化」，有沒有在書展中充分呈現、並有效介紹給許多一年都不會去書店幾次的「社會大眾」？已經有二十年歷史的香港書展，作為出版業／文化工業每年一度的大規模活動，而且是有公帑與公共資源投入的，它對「香港文化」、以香港人作為當然主體的生活思想文化之塑造、呈示與承傳，到底應該起著甚麼作用，扮演甚麼角式？
退一步說，假使書展是由藝術發展局或是康樂文化事務署之類的官方文化機構主辦，我們可不是不知道，這些終日被人批評為作風官僚、與民間及業界脫節的機構，亦始終沒有一個以本土文化發展為軸的「香港文化政策」可作依據。要一個官辦，「不在行」又欠清晰宗旨的書展搞得比較像一個「一個文化文流的平台，讓市民大眾參與文化盛宴」而且其「優勢足以讓香港書展在華文地區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的話(1)，自然就是陳義過高，口號漂亮內容欠奉，以至烏龍白出。誠如梁文道先生所言，在欠政策缺延續性與處事作風官僚的先天條件不足之下，香港書展「總之就是透露一股健康的拘謹的中產階級氣息，總之就是不好不壞並且曖昧的mediocre，總之就是香港。」書展歷年追求量化的成績，同時又焦慮自身的「健康」形象，乃源於其內容的匱乏、價值含糊。
好些年後我還是去了一趟香港書展，那是2008年，書展主題為「多元與創意．書展二十年」，該年書展入場人次近83萬，參展商來自19國家、數目近400‧‧‧‧‧‧書展的「成績」年年打破記錄，但正正是它的規模化，讓一切難以規模化的東西顯得無關痛癢。做為一個要在「書展檔期」出版一本散文集的作者，來到書展的場館參加出版社安排的新書發表會，本來是高興的事。但基於書展的種種限制，袁紹珊、陳智德、葉愛蓮、鄧小樺和我同時出版五本新書的發表會，只能安排到在人堆中用活動看板間隔開來、保安員把守、僅能容納五六十人的「會展大會堂」進行，並得在四十五分鐘之內完成，包括佈置、安排入座、清場，而且現場不得陳列售賣有關書籍、不得給讀者簽名，「商業活動」必須回到參展商攤位內進行。
在類似的時間─空間設定下，書展始終是一個人流管控極為嚴格、銷售效益主導的散貨場，這是許多參展書商都會承認的基本事實。對於比較小本經營的本地「樓上書店」來說，一年一度的書展清貨，靠那小小的攤位，確保了他們有足夠的現金流繼續交租發薪，繼續吃力營運下去。在書展裡，「讀者」是毫無二致的被當成最純粹的消費者、被動的信息接收者，而所謂「作者」，即便來到這個似乎與其職業（或藝術）相關猶甚的場合，亦沒有任何空間多作「推銷」以外的表述。再以這場新書發表會為例，單單是五位作者每人用五分鐘簡要介紹了自己的書，連同主持人的開場白，就用上三十分鐘，餘下的十五分鐘除了佈置、安排入座、清場，現場朋友只能發問一兩題。而當我們穿過人海，到了出版社的攤位，我們還是給擠來擠去，連歇腳的空間都沒有，想和平日難得聚首的作家同行和前輩交流甚麼想法的話，在那個時空，顯得荒謬。結果呢，就是和來到書展的所有人一樣，買書──買自己的書來互想交換──我見到站在貨箱上負責收銀的年青店員，臉色非常難看，一年沒幾天要這麼忙過一秒不停的，要算那麼多種不同的折扣、捆綁的優惠，找贖那麼多零錢，他們都累了。
讓書變成赤裸裸的賤貨，這才是書展辦的不雅。
______________
(1)摘自香港書展2010官方網頁，見：http://hkbookfair.hktdc.com/tc/About_AtAGlance.aspx
本文原刊《自由寫作月刊》#59 期，及《田園書訊》總#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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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其實好我好羨慕妳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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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1 Jul 2010 19:30:58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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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個體」與「群體」的辯證、動態關係，被覆寫（Overwrite）成「小我服膺大我」的主從關係，於是人變成了編制的人，不必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鞏固了支配的條件制約。這個「覆寫」，是權力的覆寫，關乎現實的政經社會條件，卻也關乎人的觀念；但「現實」的政經社會條件，宏鉅如政權倒亡，大陸沉沒，細瑣如家庭糾紛、辦公室政治，都是人的意志和行動起著決定作用，那麼，想法改變，行為於是改變，行為改變，人的關係於是改變——
人們總是說理想與現實兩難全，彷彿「現實」真有其事，而且應然如此，亦僅可如此；「理想」，則是懸置於「現實」外部、可望不可及的慾望，與之相關的想法與事物，必須讓路予「現實」。
那些自詡「務實」的人，每每把現況（Status Quo）等同現實（Reality）全部。他們把「現況」之所以成為「現況」的歷史過程抹褪、先驗的排除了此一「現況」以外的任何可能，把未來的全部限在今時一刻的延線上，所鼓吹的不過是自我應驗、無視現實的「失敗主義」。正正是「現實是如此這般」的錯誤前提，鬼掩眼一樣障礙著「務實主義者」對現實的判斷，遵行故舊，卻神推鬼使，老是來到沒彎轉的死胡同，死守在牆角下面委屈的說，「你看，我不就早跟你說過，這樣不成的！」但其實沒有鬼呀！謬誤的前提只可得出謬誤的結論！
此種「失敗主義」固為統治階層所喜用，而愈多人以為自己是被一個名叫「現實」的東東鬥敗，就愈容易榨壓、管治他們；「現實」那麼艱難，彷彿民眾就真的需要幼兒照顧。「失敗主義」於民眾中以忌恨的慾望形構呈現，譬如一種非常流行於我輩（70年代中後出生，受過高等教育，職場打拚十幾年而資不抵債者）的說法：「其實好羨慕妳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麼說的人可能連自己都不知道，他並不羨慕別人，而是忌恨。反轉豬肚是屎，想說的是，「人人咁辛苦，妳有冇搞錯，咁開心，咁自由……妳憑咩？」
忌恨是一種自我認同。「我們」願意相信「我們」以為別人都相信的價值，建構這個共同身份的同時，也鞏固了彼此失敗的、被受宰制的現況：「我」是平庸的大多數人之一，搵朝唔得晚；能夠「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一定是幸運的例外，要麼集萬千寵愛，不然就是擁有決定性的先天條件，諸如家境、才華，或資本主義式英雄素質諸如堅忍、果斷，更可能是徹底的愚蠢或非理性，總之是例外。「我」畢竟不是那種人。「我」都有理想啊，可為了父母高堂妻兒仔女／揹了層樓要供，或任何類似的普世理由，為了「搵食」才別無他法，只得放棄追求──因為那是自私的。
於是忌恨讓「我們」錯估現實，「搵食」被抽象化，高舉到比生命更高的高度，比「理想」之於理想主義者猶甚，為之「犧牲」的一切所謂「代價」自然作價更高！人竟以股票市邏輯考量生命，推卸為人生自決的責任，喪失自身行動力，為了免於失敗而失敗，變成孤零地放逐於「生活」的人，無面目的大眾——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說的「平庸之惡」，落在華南小城的今時，恐怕是由此種「搵食至上論」催化。同理，惡魔之能成為惡魔，不在於惡魔的惡，而在於受害者執於自身卑微、執於溫純良善而無力，在於受害者相信惡魔真有其事其人，不在「我們」中間而在對面。
原刊：七一遊行刊物《我們的萬言書＃5》（01/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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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的出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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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4 Jan 2010 04:34:27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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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o what extend truth can be incorporation? That is the question; that is the experiment. &#8212; Nietzsche
特區政府一意孤行，民間必會抗爭到底，明顯的是，今周末不是終點，而是開端。
讓我們在周末以前，回到一個最根本的問題：香港需要建一條高速鐵路嗎？
「支持高鐵」的一方認為需要，「反高鐵」的一方認為不需要，都有n+1個理由。有些理由合理，有些並不。
譬如有人說，高鐵造價太貴，用的又是公帑，所以反高鐵。
那麼，如果高鐵造價只需港幣669元正，由鄭汝樺女士自己掏腰包埋單，香港就需要建高鐵嗎？減價，及／或由私人斥資建高鐵，並沒有回應空間公義與民主參與城鄉規劃的要求。
又有人覺得，只要高鐵的總站設在錦上路，就可以避免現方案的n+1個漏弊，菜園村不用拆遷、大角嘴業戶不會有損失、西九文化區的規劃不會受影嚮，施工期間九龍不會大塞車，而且慳返300億，可以點點點同咁咁咁。
那麼，如果高鐵總站設在你家門口呢？ 高鐵總站設在你家門口的話，菜園村就不用拆遷、大角嘴業戶不會有損失、西九文化區的規劃不會受影嚮，施工期間九龍不會大塞車啊，而且慳返300+1億，可以點點點同咁咁咁之外再加一個贈品啊！
如果我們有n+1個理由要捍衛菜園村，要保護大角嘴業戶生活權利、私有產權的完整，為甚麼高鐵走線改動，總站設在錦上路的話，這些堅持就可以放棄？新界西北為甚麼就要接收高鐵工程帶來的各種不可逆轉的生態破壞，錦田八鄉的其他居民為甚麼就可以承擔九龍人承擔不了／不願承擔的規劃災難、忍受林林總總由倒賣地產項目帶來的惡果？
單純的走線修訂並沒有回應「小我」與「大我」的倫理問題，它只是將「犧牲者」的角色諉給更弱小、更沒「議價能力」、聲音未被充分呈現的錦田八鄉（及其他受工程影響地區）居民，這種「己所不欲，乃施於人」的提法，在道理上實在講不過去，在所謂運動策略來說，容易火燒後欄。憂慮新界土地開發破壞永續生境的論者亦早有警惕。
＃
讓我們再換個角度，知己而後知彼，嘗試理解一下「管治者」與「支持高鐵」的一方的思維，我沒法鑽進他們的腦袋，也不知道他們吃錯甚麼藥打錯甚麼針，但是他們表現的形態就是：香港需要建一條高速鐵路與否，並不取決於它的造價與走線。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功能組別（或他們代理的何方神聖）正正因為 A) 他們認為「香港需要建一條高速鐵路」，所以 B) 造價那麼貴，走線那麼大爭議依然要霸王眼硬上弓，說是值得，於是才會 C) 不單不撤回方案，更要加快財委會審議，務求一眾「舉手機器」表決通過工程撥款，做成「既定事實」。
我們在造價與走線等等各種細項上與政府或「保皇黨人」以至政府收編的專家團隊糾纏的話，或者以解釋此種種細項作為動員民眾的理據或「入口」，並沒有完全切中對方的要害，甚至還未觸動到對方的先決前提（A），亦限制了運動在技術細項、財務安排的辯證以外的視野。這一塊（B）連政府都好像放手不顧了，因為戰場（早）已經不在那裡。觀乎「支持高鐵」的一方泡製的輿論，都以「接軌大陸」、「趕上發展」等意涵空泛沒有實質所指的說法為號召，故此才有「（今日）不建高鐵（好快）香港會邊沿化」的因果（謬）論高唱入雲，而此訴諸恐慌的荒謬提法，卻詭譎而且很成功的將政府及其附庸集團因備受反高鐵陣形窮追不捨而生的焦慮不安以至挫折感，轉嫁到一般市民頭上。焦急的明明只是政府，卻變成是民眾很焦急的樣子，再借用民眾的焦慮認授自己站不住腳的方案，再加上警方、學者與傳媒共同品味攜手泡製出「激進青年」、「暴徒」的死貓角色與「衝突場面」，一小撮滋事分子阻住全香港發達的劇目可以再次上演。
這裡面有兩個考察，首先，「接軌大陸」、「趕上發展」的講法之所以廣為人接納，正在於它意涵空泛沒有實質所指——它無須論證，所以很有魅力。它的魅力來源於一種錯置的「現實」觀念（displaced idea of reality），現實有多窮困，就有幾多人恨「發達」，香港的社會情況有多倒退，就有幾多人覺得自己「落後」於形勢，社會的不義到底還是折算做「個人」的不幸、不濟，越覺得自己的生活倒霉的人越覺得自己本來應該有更多，要是有人拿走他現有、「應有的」一份兒就必須出來反對，包括政府開的空頭支票。因此「接軌大陸」、「趕上發展」的說法，它的魅力有一種統御性，它信仰者眾，也因為它「便攜」，在電台Phone-in 節目短短三十秒、報紙幾百字的篇幅、問卷調查的題目中間，或是在公車上同人吹水，容不下論証、甚至容不下教育，「總之發展是好的，總之中港融合是好的」。
與此相輔相承的，是被動的「普通小市民」的身份建構，一小撮滋事分子阻住全香港發達的劇目，有戲就有觀眾，倒過來說，「衝突」好戲連場正因為警方、學者與傳媒深明，觀眾都是同一齣戲的重複上演重複解說而重複生成的。能動的人與不能動彈的人給安置於螢光幕兩岸：「總之班友仔搞咁多野背後肯撚定有利益，冇利益點會唔駛做野搞咁多野．．．」，唔駛做正是所有捱生捱死揾朝吾得晚的打工仔女不可企及的夢，於此，它成為一個「普通小市民」認同的關鍵轉換（switch），相對於「唔駛做」，辛苦的「現實」剝削處境反向的成為猜疑、忌恨「滋事者」的理據。小市民無力質疑巨型資本與政府行政體的利益輸送，卻在「觀眾」的位置上一呈論政的滿足、也只有在這個位置上，他可以對另一個市民作最無情／無理的謾罵，對所有「理想主義」行為嗤之以鼻，行使其（幻想的、戲戲式的）主體性。
＃
回到最初的問題，當對家說「香港需要建一條高速鐵路」，我們會大聲說：「香港根本不需要建一條高速鐵路」嗎？這可能會讓一些人猶豫的。
但不緊要，先想一想吧。
讓我把問題重新問一次，加進一個字：「香港人需要建一條高速鐵路嗎？」
當人出現了，香港變成一個不可任人定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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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貼]戀物誌異＃9:國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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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3 Oct 2009 11:46:48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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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國旗就是一塊布。
國旗的尺寸、圖型與顏色，有嚴格規定，它的設計，富於意義，建國理想、種族共和、自由、平等……但是那個意義不住被覆寫，如電腦硬盤的Overwrite。意義的覆寫，需要場合，社會的、政治的，亦即矛盾與血、鬥爭與血，及其斷然劃上句號。國旗四處飄揚、人人揮舞，各自的原因不詳，如有雷同實屬高規格大規模動員。認同一面國旗，是將一塊由紡織與製衣工人造的布，置換為最崇高的精神價值象徵。並且以刑法為據，命令它不得污損。
人們在升旗禮中，只能仰望。旗手戴上手套，那塊布怎麼褶、怎麼拿，怎麼繫上旗桿的繩圈──寂止──音樂轟然行進，旗手要在那一拍甩出那布，期望有風，在樂聲完結前以均匀力度拉到捍頂，重覆而完美。如果沒有音樂呢？它顯得如斯荒凉、乏力。在「九一一」襲擊後的頹垣中，人們紛紛掛起了星條旗。死亡現場的死亡標記，同時是哀掉的「窗口」、寄托了穿越災難的冀願。可是正如電腦硬盤的覆寫，星條旗變成帝國仇恨的召集令，「英雄」的棺蓋，正如掉在戰地上的彈匣。Victory or Death。
一塊布不容污損，與矛盾與血、鬥爭與血的物質性相斥。在演示政權的諸種慶儀中，沒有人能想及民眾的勞累與抵抗。在「英雄」的葬儀與哀悼式中我們難以想像，其他無名者的死傷、倖存者歷著的災變，之日復日。如果我們連「英雄」的屍體遺容也看不見，更何況野地上的平民與遺眷？只有棺蓋上的國旗，因其方正、規格化、光潔明麗，最是引人注目。同樣的「為國捐軀」邏輯，就是一國民眾，都給蹍平、燙貼折服，一塊塊血染的屍布，覆蓋擴張的版圖。
原刋於《明報》世紀版「租界」, 16/July/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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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幾乎是美麗的天色 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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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3 Apr 2009 18:41:36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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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或者直接說，抑鬱、鬱悶是一種無語。精神失常是一種無語。無語就是失常。
憂鬱症的世界是陰濕的、滯重的，而躁狂症的世界則是乾熱、躁動和鬆脆的。[...]一方面是一個潮濕的、經歷了大洪水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人對一切不是他獨有的恐怖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麻木不仁，這個世界被極端地簡單化了，並被不合理地誇大其中的一個細部。另一方面則是一個焦乾的沙漠般的世界，在那裡，一切都是過眼煙雲、混亂不堪。
——福柯《瘋癲與文明》，頁116-117；引自tsw 的抄錄

是吧？但我覺得不能把這段節錄當成一種意涵完整的描述。經歷憂鬱症與躁狂症的那個人、那「經驗主體」在這段節錄中恰巧沒有出現、沒有被提到，而是引申的。那人可以是任何人。意思是說他／她可以僅指憂鬱症與躁狂症「患者」、或不。冠名政治的重要前提因此凸現：肉身缺席，或只能以隱蔽、被遮蔽的方式存在。譬如說「精神病患」說的都是醫科學生的無知語言，而她／他被那語言擋開了、切割成斷碎的肢體。
與許多人以為的相反，我沒有細讀過Foucault 的諸種著作，他說話的模樣倒是很可愛的，但他不是甚麼偶像、代言人，我覺得在談文說藝的公開場合有避談他的必要，他的名字正如許些思想家、學者的名字一樣在完全無關或關聯極待發掘的場合或語境中，總是突然被拿來當作一種「非政治」的、和稀泥式的言詞策略，供人對號入座，母須站立任何立場。傅柯前傅柯後的人既不知道牢獄、也不太知道精神病院、以至舊式公共屋邨到沒去過，他們跟你談論圓形監獄、bio-power…… 可總是恰恰忽略了受難者的自我意志與心聲。吊詭的是，當「受害人」或個別受害人羣體嘗試(再次) 以學究的論述或政經文化政治座標作為自我生存狀況的一種解釋或描述，「受害人」不得不面對一種撕裂：理論 vs 未被掘挖的真實；描述者 vs 被描述物；普遍的可援引性 vs 獨例所作的見證；那個撕裂是兩種位置之所以對立、劃分或懸置所待馳的力(force) 必然招致的撕裂，論述的主體和經驗的主體無法安然共處一室、一個身體，論述的主體在語言的脈胳與危險通路上雖然不是風馳電制的暢遊或悠然漫行、可是他到底廁身在語言那邊。「受害人」因為一時／長久的失語，總是在另一邊。或被語言逮住 (arrested)、擱置。
傅柯企圖——而必然失敗的——某種有關知識生產之系譜考據，許是與尼釆在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s 想說的遙相呼應—— 尼采認為，執於凡事皆有「始作俑者」的尋源追溯，正正是一種受「語言的誘惑」所致的表現，在該書的 I, Sect 13 他以雷電(lightning) 與它的閃光(flash) 為例，指雷電並沒有「導致」閃光、閃光亦非雷電「所引致」的，雷電亦非甚麼可以或不可以導致任何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主體」，「行雷導致閃電」的因果關係不外是語言、文法上的邏輯，僵化的理性思考亦因循同樣謬誤，因此尼采說：

there is no &#8220;being&#8221; behind doing, effecting, becoming, &#8220;the doer&#8221; is a merely a fiction added to the deed— the deed is everything.

始作俑者或所謂「元兇」，實是語言、描述意志、判名政治的一個借代符號，是把符號的律則當成現象發生的律則，那幾乎等於以為命名世界而世界就真會聽任其命令運作一樣。而有很多人的確如此相信，論述的政治空間往往取汲於此，可是我們知道單單做批判論述並不等於「受壓廹者」就能因某種代言或論述空間的拓展或於此中重現，而重奪某種權力、或對自身的生存狀況、或與其他命運共同的人的生存狀況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受壓廹者」依然在語言邏輯的另外一邊生活、受難。
「憂鬱」與「狂躁」以至甚麼「經常焦慮症」、「過度活躍症」明明、亦僅僅是語言的類比，病稱、病患「身份」得以成立，首先建基於「病患」的所有經驗被醫藥業的語言隱去、或置放於特定的指派位置 (這裡說的置放｛to place、placement｝，除了指置放於一種論述脈胳，也指置放於一種實質的行政空間和私人生活空間的監控政治)。「病」的診斷(diagnosis)，分明是醫藥從業者的一種介入／觀察／傳繹、分類、推演、命名過程的結果。「致病原導致疾病、疾病引致病癥出現」、「病癥呈現背後有病、病背後有致病源」的語意邏輯卻經常給置換為切入／觀察／傳繹種種身體現象與「病理」的原則。
傅柯追溯的是十六世紀以降的部份歐陸醫藥文獻如何呈現、如何理解各種「瘋狂」及其物質性或身體上的「癥狀」與「病理」。他企圖追溯的是已經埋沒、消音的一種因為理性暴力和冷漠不仁而致成的啞默的生存狀況，無數被歸類、劃分為瘋狂／folie／unreason 的人共同的命運。然而這項追溯是必然失敗的：藥學的旨趣實與「病狂」的真相或「真實經驗」無關，從醫學與醫藥論述內部的所謂「發現」與「沿革」之修辭及範式轉移，可以追溯某種與啓蒙時代諸種文化、身體觀、自然觀相呼應(或焦慮要修正) 的論述、推理與演釋系譜。在同樣的所謂「發現」與「沿革」中間，也可以追溯到後工業革命資本主義所催生的科技條件，如何與醫學與精神醫學的執業相互衍生新的身體介入方式與生物「技術」，而此等技術學如何倒轉來又成為了醫藥論述的「前提」與「引證」。
可是，既然瘋狂只能以「病例」的形式出現，傅柯對醫藥文獻的考據並沒有重溯甚麼「瘋狂史」或「瘋人血淚史」，誠如布朗修在 &#8220;Michel Focault as I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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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報事：「香港書獎2008」候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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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Apr 2009 07:42:21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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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每次投票我都很猶疑，不單是投幾號、哪個黨派、投給誰、如何配票的問題，而是疑問，投票是不是同時對「代議政制」、「民主議會制」也投了「贊成」票？是不是又助長了「當權派的對面就是反對派、敵人的敵人都是盟友」的二分法和「投给xyz 的票其實代表了abc 的一股不容忽視的聲音&#8230;」諸種和稀泥的說法，而現實，和我們口中嚷著用來解釋一切的「現實」一樣，依然紋風未動。
我收到《房間》入選「香港書獎2008」最後決選的通知，感覺是，不知應該有怎麼感覺。我很想覺得高興的、但是沒有，它離開我很遠，我感覺不到這個事情與我，正在、或將會發生甚麼、可以有啥關係，就像我的名字僅是碰巧和別人的名字相同，而我無法把握這個同名同姓的人有啥感覺。我依然一個人在房裡兵荒馬亂、整天鬧崩潰哭笑不得，繼續覆行精神病患的社會角式，定時吃下對中樞神經與內科機能殘害深遠、致癮的危險藥物，並且佯裝沒事。
再者書還書，那一次書寫早已離去，書應該還給讀者。「《房間》作者李智良」可是很多人一起參與塑造出來的，入選甚麼能算是一點成績的話，也不是我的功勞和心機。所以還是通報大家一聲好了。其實之前都有入選明報「2008 本土十書」，也是不知應該有怎麼感覺，可是「本土」這個詞，感覺是親切一些吧。 如果有朋友或不認識的人讀完跟我說喜歡、或不，還更高興的，感覺比較連上。
然後，我開始感到困擾，據主辦單位的活動簡介，說是「經兩輪的專業評審程序&#8230;&#8230;為香港市民提供一張全面而具可讀性的書單」，並且將動員公共圖書館、書店循迴展、香港電台綱頁專頁，以「全面推動閱讀風氣」，這個想法不是很變態、很有官方指定的況味嗎？(而且有誰會讀官方推薦的書呢！？自少就不會讀老師指定的書單，書單明明是考試的產物！現在竟然被放進「為香港市民提供一張全面而具可讀性的書單」裡去！？妳不覺得很可怕嗎？)
即便是文膽寫手堆砌出來的浮誇語句，而評審的美意與主辦者的取向必然落差的，我們當書選這是評審的中肯推薦好吧，可是想到，去年出版的書目明明不乏「年青作者」的優秀作品，認識的有、不認識的更多，為甚麼都榜上無名？於是《房間》變得非常孤單、突兀。我的「同代人」全給隱藏在別處，那種在大堆頭文化、大體統、大年代前面孤寡伶仃的境況，不正是愛好文學美藝、從事創作者的集體境況相彷？
名曰「香港書獎」，卻要包攬「非本地中文出版」，「內地或台湾出版、香港有代理商，或在香港書局能購買得到的書籍」皆可提名、評選。香港作家於本地出版本地題材與風格的地方意識，因其「狹小」，必須讓道予「區域市場」、讓道予大「中文」文化圈的想像。
用合共3000 元書券推廣閱讀，或者很小器，道理還說得過去。可是用「表揚」推動創作，我不明箇中道理。出版社、作者、譯者會因為得到表揚而得到生存條件的改善嗎？他們的現實，因為人們口中嚷著用來解釋一切的「現實」紋風不動，而未動分毫。
那麼我們要扳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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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哀痛之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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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2 Dec 2008 18:4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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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自殺是最強烈的抑鬱：我活不下去了，生命那麼醜惡，你們每一個還生活著的人是那麼醜惡。
自殺令我們每一個還活着的人羞慚：你說你說，你的生命有何價值，令你可以毫不羞愧的活下去。
我們還可以怎樣回答。
—— 黃碧雲〈無人相認〉


我從朋友發過來的電郵得悉M 前幾天晚上跳樓自殺死了。
我不知道對於一個人的死，作為生者可以說甚麼。(不可能的！──是她。)
死者不是歷史人物，我不能帶著借古鑑今的眼光去評斷她或她在某個歷史時期的「位置」與社會學研究「意義」，或者說，如果「歴史現場」是還未宣佈成為過往的現在，時間因為記憶與想願而變成捲曲、折叠。死者與我不算相識，但也不算不相識，我無法以路人論者「無知」的位置理解她的死，也無法以親人朋友的悲傷去悼念。
死者算是我的讀者——那純粹是語言文法使然，一個作者不能擁有「他的讀者」的；「讀者」是指她讀過《房間》。她的死被說成某種典型：優才生、受不了課業壓力、壓抑情感、躁鬱症病患…… 典型與「真相」之間，情切之處頓然落空：Time is a joke we keep on telling the wrong way.
M 來過七月的一場書會，我在二、三十人面前跟她吵了一場架，關於精神科「治療」演進和「病者」身份標籤的不同見解。她不是我的粉絲、也不是整天盯著肚臍眼覺得抑鬱很浪漫、很文藝的另外那種。她帶著問題來，帶著更多問題離去，又在網誌上寫了些反駁著我去讀，我沒有回話，我只是覺得她太急著想抓住一種說法，以處置自己正歷著的困擾。
當時。我覺得她突然發言頂撞，是在惹人注意，就像故意搗蛋的那種小女孩式撒嬌可是表情語調走了拍，我也對她很不客氣，而且精神科醫生會說的論調我聽了十二年、幾代「抗抑鬱藥」我和一些朋友都吃過，真的夠了！以社會功能障礙劃分「疾病」、用危險藥物長期轟擊大腦中樞神經作為「治療」，並沒有讓人對自己的人生更負責，僅成全了一種制約 (Conditioning)。到她轉頭說自己不只是醫科生、也是「同病相憐」的病者，我感覺很差、彷彿我的坦陳終究是為了被嘲弄、或僅是為了讓人「認同」……
我方才記起那天臨走的時候，我跟M握過手，輕輕的，大家都有點尷尬，但是大家都需要那一下輕輕握手。因為這種極其薄弱的體諒、或連繫感，我無法別過臉不去想，她後來的自殺。我彷彿看到的是醫科生與「躁鬱症」病患的雙重「身份」在她身上打架、無法疏導對自己的「精神病歷」的壓抑、怨、愧、反抗。我以為她會好起來的。我以為她能夠開始跟人談起這些，就會慢慢鬆開那無形的緊束衣和防衛機制。
後來我才知道她那麼年輕。我像她那個年紀的時候，一定比她還更「倔強」、「癡狂」、「離羣」。再回頭想，12、13年前，大學校園以至香港的社會氣氛，似乎比今天濶落、鬆動好些。
*
我是自殺遺族、倖存者，我願意相信，她本來就不會自殺的──死是可以的。死前經歷的痛苦、冷漠、不流血暴力與割離並不。
死者趁深夜，大家在睡覺、在上網、看電視的時候，在一幢公屋的電梯大堂附近徘徊，遺下寫好的「遺書」，在一米多高的欄河前面，她看到甚麼？聽到甚麼？然後，她攀過那欄河，危立廿多層樓上面那一截石，她看到甚麼然後就合上眼踏空那一步？
我一直丢不開腦裡那個情景：許多幢幾十層高的大厦、許多家戶亮著白的、黃的電燈。汽車在馬路上行駛、車燈流動。晚歸的人在街上。
M最後一次看著這個「世界」，一定就是眼前有許多幢幾十層高的大厦、許多家戶亮著白的、黃的電燈，汽車在馬路上行駛、車燈流動，晚歸的人在街上；與昨天和明天沒有兩樣；然後她就伸出那一步、放空。生和死沒有分別，跳下去比活在這個「世界」要好一點。
*
你想想看，二十歲女，大把青春。除了標籤、除了自殺，可以有那麼多可能、那麼多潛質。為甚麼偏偏就是標籤、又偏偏是以自殺終局？
對！「沒有人叫她去死的。」我們沒有。我們只是扼殺一個人的那麼多可能、那麼多潛質而已。扼殺：不容許、不容讓、不接納、不願意見到、不要聽、不想知道其他的可能。此消彼長。
我們竟還活著，不懂安慰，竟還在無恥的說死者：「……本周一還見她如常上課 ，卻想不到她突然自尋短見，對事件感到傷感和驚訝。」然後又說她一向「活躍開朗，經常笑臉迎人，懐疑她有心事只會往心裏藏，加上醫科功課壓力大，疑未有向人求助而自尋短見。」說完，無姓名標示的「知情者」則透露：死者「早前患上狂躁症及有抑鬱傾向，其同學發現她情緒受困擾及失控，更開始離群並與大學宿舍同學發生衝突。校方得悉其情況後與她聯絡，並提供輔導。」竭力維護體制專業形象的精神科教授又摸透「病人」心理一樣說：「醫科三年級學生已被當作實習醫生，有精神病時求助會卻步，『好驚帶住能醫不自醫的感覺，介意俾人知道，接受醫治時唔會跟足指示 。』」
我們站在一種言論位置，不斷重申「我們沒有甚麼可作的。當時沒有，一直沒有。」死者可沒有這個位置，她做或不做任何事都要算數。
我聽到的版本跟報章和討論區所載大有出入。死者一直有尋求專業介入、為了「病情所需」申請停學、調宿，也很努力去理解冠在自己額上的「病稱」；死者也跟人訴說過自己受不了壓力；死者死前一個月剛轉了藥物處方、正值藥物「斷癮癥狀」最猛烈的高危期。
──〈羅生門〉的教訓是，鬼魂要保護自己的名聲 (Name)，也因此有了說謊的動機，身體沒有了，但身份與身份政治持續還在。只有死者知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到底是甚麼一回事、甚麼一種「真實」；死者與生者所持的「真實」大相徑違。我們可是活在招魂乏術的時代裡。
*
一個又一個人兒活的不快樂，自殺死了。我們還是無視現實，顧左右而言他。
小朋友都知道的事情：跌痛了的小朋友哭了，他的同伴會伸手扶他一把、抱他一下、親親他。我們首先卻說，「不干我事」，並且告誠自己的孩子，「不要亂跑」。
我們連小朋友懂得的事也不願意做；輕蔑死者「自尋短見」，見出我們的涼薄──相對於「自」的「他人」、相對於「短見」的「遠景」在哪？他人缺席、遠景未現，一個人所「尋」能有所獲、能有所覓見嗎？
死者經歷了甚麼落得如斯絕望？她的心事怎麼沒有人願意照顧？ 她不曾對「絕望」作出頑抗嗎？
一個人徹底絕望，來到一個地步，「世界」只餘那短短一截石不得駐足要掉下去了。這可以剝離她的生活情境與條件去考量，說她是「突然自尋短見」、對記者表示「很驚訝……很遺憾」開脫過去嗎？如果M 真是「優才生」，她一直以來接受的「優才教育」給了她甚麼教育？醫學院和宿舍生活給了她甚麼體驗？如果M 真是「患上狂躁症及有抑鬱傾向」，精神科和臨床心理治療給了她怎樣的康復條件？自殺者卻用自己的生命與未來的全部、用毀滅自己、用感情的最大傷害，對這一切作了否定。非常明確。
M的自殺不是獨例，將來還有的。死亡佔盡上風，而我們只有自己的平庸和不甘。

原刋2008 年12 月22 日《明報》「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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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書寫與診療」講談錄像片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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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4 Dec 2008 07:08:22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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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書寫與診療」
對談：李智良, 張歷君
銅鑼灣正文書店；2008 年7 月19 日
拍攝／剪輯：領男
片段 # 2
片段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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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貼：關於樂生園的情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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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Dec 2008 11:03:1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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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壞消息：捷運人員將進場施工，樂生續住問題未解，迫遷在即！ (快樂‧樂生─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
回到樂生，在冬日 (chyng/ 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
樂生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 (Portnoy/ 龜趣來嘻)
記1127樂生行政院抗議，藍阿姨的眼淚 (jiadoldol/ 楓糖地瓜)
1130，守樂生5年戰果的關鍵考驗 (孫窮理/ 苦勞網)
樂生、樂生、樂生、樂生 (ancorena)
樂生，人性的試金石 (ohwhatcity/ 城市漫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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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安啦，甚麼海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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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8 Nov 2008 10:46: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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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Thanks to a more or less openly acknowledged schematization and spatialization, one can glance over the field divested of its forces more freely or diagrammatically. Or one can glance over the totality divested of its force, even if it is the totality of form and meaning, for what is in question, in this case, is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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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赤色人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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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3 May 2008 07:00:4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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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2/5) 奧運「聖火」傳送到「中國國土」第一站。
(它其實也可以這樣寫：「昨天，中共政府攪的那場全民政治運動的其中一個重要項目，終於可以在保證沒有甚麼異議的管轄地上進行下去，那枝早已熄滅過許多次不怕風不怕雨、只怕有人嗆有人搶的用乙醇噴射燃點的搖搖擺擺的火，將會由各級主政單位與資本家娛樂圈友好，碎步一人跑幾十米傳遽護送下去，而且保證跑完連連稱之曰光榮&#8230;&#8230;」)
沒有出街，雖然想著住在油尖區的幾個人，他們各自一覺醒來打算上班去，搭地鐵、搭公車、步行，一落樓見到這個紅色的亢奮的人羣，會有啥感覺？
我其實不應寫post，我要完成我的稿件、我要去看醫生、我有許多電話要覆、我要在下週搬屋，這些已經夠煩， 我其實不應寫post。
我從電視上看到陳巧文的抗議行動。據說她是港大哲學系學生。我從獨立媒體網看到一伙中大學生的抗議行動，有一兩張臉我是認得的。他們就是除了支聯會那個隊伍以外，唯一的異議者嗎？據說「八樓」那邊也有一些抗議行動，但就只有他們的話，加起來大概不出十來廿個、頂多幾十個吧。
全香港幾百萬人，就只得十來廿個、頂多幾十，自發站出來提出對「北京奧運」的不同意見，難怪要扣一頂「滋事分子」的帽、以致隨便吐出一句「漢奸」，恃眾凌弱竟，就是那麼容易。在成千上萬的紅衣人中間，背後又有官方動員的講法、警員默許的口頭與肢體暴力的動用&#8230;&#8230; 要撕毁、搶奪人家的旗幟和標語牌，真是好High、好過癮的。人多勢眾，要對一個身高只有158cm ，穿著性感、露出的皮膚面積比遮蓋的面積多出很多，容貌與時裝模特一般標緻的女生，要去言語威嚇、當街郁手動粗、教訓她「中國人」不好欺負，是比卒死一隻蟻還容易，因為「我方」就是真理的一方。而且比起一隻無辜路過的蟻，陳巧文就「民族自决」的立場說的那麼清楚、又讀大學、又穿著性感、又有洋人男友、身上戴著那麼多尼泊爾首飾&#8230;&#8230; 自然，要教訓一下她、要唬嚇她一下，教育一下她「邊樹先係祖國」，是那麼容易，而且對於長期性壓抑的中國男人很多時是必須的&#8212;&#8212;「賤斥」是一種身份自我構成的必然機制。「賤斥」因而成全侵犯的「合理性」。
在成千上萬的紅衣人中間，有不少是有組織、有名目地來港、更多是被學校與民政署動員出席的，而且背後又有連月以來官方動員的講法與激情；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又默許「愛國民眾」熱情的口頭與肢體暴力的動用、連警言自己也參演了判官和打手的角式&#8230;&#8230; 而且是「國慶」一樣的場合，一種「我們就是世界！」的狂飊魅惑正竄在人們的血裡，呼喊「中國加油！加油！」的節奏加速了血液循環和腎上腺素的分泌，亢奮而焦躁，血液往四肢湧去，留在大腦的血容積相對減少。
這種「心態」、這種「心理變態」就是與足球球迷騷亂的「邏輯」相似。輸了固然是含恨發洩，贏了呢？一樣可以去到縱火打砸搶的，「你看！你給我看看！」
「我嬴了！我他媽的嬴了！」
「 你給我看看！你這就要敗了！抵你輸的！」
「你從來不配！你現在就敗了！而且就偏偏敗給我！」
昨天，我整天過的很難過。想著住在油尖區的幾個人，他們各自一覺醒來打算上班去，搭地鐵、搭公車、步行，一落樓見到這個紅色的亢奮的人羣，會有啥感覺？
我的好些不算深交但又不僅只是客套的德國朋友、芬蘭朋友、澳洲朋友、英格蘭朋友、日本朋友、尼泊爾朋友、印度朋友、台灣朋友&#8230;&#8230; 他們要是在電視和互聯網上看到連日來的紅色人潮、揮舞著五星紅旗要把其他旗幟打壓下去、要把其他旗幟撕毁、燒掉，要把其他少數，給圈出來打駡、凌辱，既一臉天真信任自己支持「北京奧運」，同時又將此句口號理解等同「一個中國」的紅色人潮，遠方的朋友或看官，他們會否只說一句：「Oh, Look at the Chinese！」
或者，我的朋友知道我的難過，安慰我說：「Lee, i don&#8217;t understand&#8230;」、或著「這真是太政治化了點吧！」
但是如果有人跟我說：「你係唔係中國人嚟架？」
我可以怎樣回答？
我更難過的是，我願意相信，身邊的一些朋友，一樣為著這個「國族主義」、「國族認同」的命題傷透了腦筋、或者也傷透了心，但它不是讀書爬文可以梳理、也不是在MSN上加個心碎符號就可輕易跨越的。
假如有一次「北京奧運」自然不是沒有第二次的。
無論它是「國慶」抑或「國難」，相近似的一種國家機構、國家肢體與資本和媒體合謀的完美脚本，必然是愈演得嫺熟而愈見自然。自然卻是景觀性質的一種魅幻投影，問題是假如我們一直活在一種景觀中，生活的全幅早已是由景觀的影像邏輯與象徵秩序所「格式化」了，我們沒有一種憑證、沒有一種「真實」能與之比對：你說解放軍有殺人嗎？我說，你的媒體是做假，做假就是做假，因為你有動機、有理由、有能力做假，而且現在有圖、有片為証&#8212;&#8212; 這可卻是美國侵略伊拉克的口實。伊拉克明明是一個主權國，她甚至沒有干犯一個美國人員。但她有動機、有理由、有能力「製造大殺傷力核武」，而且現在有圖、有片為証，那些工廠、學校就是地下核武設施的掩飾。(雖然聯合國武器調查團一隻鳥也搜不出來。)
假如，就只設想一下，同一種魅影：「我國崛興是歷史的必然」。
我們沒有一種憑證、沒有一種「真實」能與之比對。它太完美。
它曾經套落在羅馬帝國、鄂圖曼帝國&#8230;&#8230;
同一種魅影又曾經有一種有趣的、適應著受屈辱者情結的折返：「是有人要部署、策劃打擊我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8230;&#8230;」
當一個國家或地方的絕大部份人，長期捱累、捱餓，每天要被如奴役一樣，長期被賤視為低等、被視為道德破產 (demoralised)、不文明，生活如像活在壓力鍋一樣，他只能想像：世界確實就是如此運行。如果有人要從他手上僅有、所餘無幾的一息充裕，拿去，他一定會捍衛到底，甚至，至死方休。
我相信我們的政府高層，深明此種道理。我們的政府高層很有理由、很有動機和能力，讓我們繼續活在這種狀況裡、自相踐踏、咬牙含恨。就算沒有理由、沒有動機，但它還是很有能力，國家機構、國家肢體與資本和媒體，它不是剛剛就一起協奏呼應的向我們展示了它的能力麼？
你抬眼向街上望去，或著，看看自己的斗室。我們所僅有的，是那麼愜意、那麼美滿。所以為了這個我們還是願意「犧牲一點點」，每天要回去奴役，長期自視為、被視為低等、在不道德、不文明的人與事面前，由它繼續不道德、不文明，生活如像活在壓力鍋一樣。
那麼，假如今天有人說，上街去慶祝一下，我們之所以要自豪、驕傲的成就！那滿街的贊助商物品、那滿街的政府給錢製的裝飾，那一車一車送到街上來的健康愉快興高釆烈的會唱國歌的小朋友，還有劉德華、陳慧琳與「社會賢達」光著大腿在跑&#8230;&#8230; 好開心的大日子啊！而且我們又有言論自由、連滋事者也有納稅人給錢僱的警察服侍，保護要人的規格，我們真是有秩序、雖然有人返工遲到，但是一個人也沒有踩死，因為我們組織得很好，暈倒不適的人會有救護員照顧，你看！你看！「全城躍動，燃點奥運精神」就是這個意思了，它根本與政治無關的！警察推著曾憲梓出遊是因為奧運精神象徵著和諧，和諧就是活在「同一個世界」十幾億華人好齊心只想作「同一個夢」&#8230;&#8230;
要是有人連這種驕傲、自豪的時刻也想破壞，他必然是對全世界&#8212;&#8212; 我們張眼所見的那一小片天，我們每天走過的上下班路線&#8212;&#8212; 很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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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只是巧合，我在Facebook 裡認識了一個在香港生活了一段不少時間的尼泊爾女生。我們斷續通了幾次電郵，四月中旬是尼泊爾曆法的新年，我跟她說了句 :「Happy 2065！」她跟我回答說：「how do you know&#8230; it&#8217;s nepalese new year&#8230; are you really chinese&#8230; i&#8217;am confused&#8230;」
幾天以後我就失去了她的聯絡，無法檢示她的profile，也無法以她的名字撿索到她的profile。這個結果可能有幾個原因：
1) 她取消或重設了自己的profile 被人檢索的權限
2) 她和陳巧文一樣，用户註冊被Facebook取消
3) 她自己把自己的用户註冊取消
4)  她只是把我從友人名單中刪除
無論是哪個原因，都是我不願見的。而且最近有位馬來西亞的朋友跟我說，大概在上星期，她在google reader 甚麼的訂閱，看到小站貼出一篇用英文寫的長文，附有一幅寫著「Fuck Racists」的圖畫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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