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接火棒易,買得太遲
1 則留言 11 Nov, 07
The Shock Doctrine - a short film by Alfonso Cuarón (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 Children of Men) and Naomi Klein (No Logo; Fences and Windows; The Shock Doctrine); directed and edited by Jonás Cuarón.
因為我是麻醉了去接受電擊,沒知道過程。
謝謝 Wesley 的forward !心裡在哭,並且因為片末那個小女孩微笑。
4 則留言 22 Oct, 07
飯桶壓飯碗
市民吃鐵腕絕食,我只能理解作所有法理渠道、言說渠道的窒礙和失效所致。
當不義給寫成法律,並由武力維管,當關乎土地、生計與尊嚴的呼喊在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中給傳譯成了無意義的雜音、或報章一角的小品,真是氣結得叫人想死。
我昨夜在被窩裡—— 温暖、安全—— 突然想到:
為甚麼,曾任權不會為香港的民主進程絕食向京官絕食抗議,工會領袖、律師議員都不會為市民的食品安全和空氣質素向食環處、環保局絕食抗議;
為甚麼,一哥D 暴警馬仔亦不會就陳日君對警權放任的譴責絕食抗議;
為甚麼,Bill Gate 與阿諾舒華生力啤、大哥更不會因為給盜版而向走到中國領事館前絕食抗議;
為甚麼,地產發展商也不會因為西九龍件甜餅點樣分向文化局絕食抗議;
這是因為,絕食,長久以來總是屬於無權者的。
無權者,無權無勢。只有自己的身體和意志。
身體髮膚來自父母,血緣家族、緣繫棲身供養的土地。
絕食,即直面死亡,用死亡檢視自己的信念。
意志對身體施行的暴力,與,國家對民眾施行的暴力,(必敗的)對決。
而他們不是死仕。
死仕與殉道者是為了彰顯宗教,宗教總是借用死亡言義。
種米食飯,不是宗教。有人種米、勞動、清潔,我們才能奢談自由與個人主義。
只是,他們無緣無故,系統不明所以。
只是,他們是「外國人」,病倒了要好撚多錢才能入院,醫護人員或者又會像日前律敦治醫院那班廢柴一樣,好心急向警察交人。又或者,在上級指示下在開麥拉前面仁心仁術一下。
而他們是「外國人」、是農民…… 有田唔識耕走黎無野揾黎搞…… 人地有農總撑,個個響工會抗爭廿幾年,起碼廹到有外交次官來港交涉…… 嘩阿人仔果日見人同警狗有D 衝撞就帶頭嗌散會,處處提點人羣點樣鬆人,依家又話嚮應全球聲援…… 如此說三道四,就更顯得,我們無知、我們時刻湊趣的,涼薄。
我城的廣大工人和失業者,每天受盡市場自由化的惡果,凍薪減薪減津貼、加班、半工、散工、吊盬水都叫做有份工,揾朝唔得晚;揾唔到工,明明係經濟失衡、人力錯配又俾人話懶。生活素質、精神健康?算把喇!
無家可歸者、消極隱蔽者不計其數,就在我們的商場中穿過、擦過身旁,在撿拾城市的荒。
抗爭在地,壓廹也在地,未能連線至本土異象的批判反省,正是言說與運動之窒礙失效。我要嚴重地說。
下為轉貼:
被捕世貿示威者發起絕食,緊急呼籲各位以行動作出聲援:
一月五日(四) 絕食行動:由1月5日開始,12位(11位南韓及1位日本人)被捕示威者將發起無限期絕食行動,要求香港政府停止無理撿控。與此同時,每一天晚上,均會在同一地點舉行燭光集會及簽名運 動,呼籲市民前來聲援。
聲援人士燭光晚會(由1月5日起持續每晚舉行)
晚上七時正
尖沙咀天星碼頭
留言 05 Jan, 06
據「公安條例」第245章36條:
(1) 行政長官如合理地相信,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為保護公共衞生而有需要,可藉命令宣布任何地區或地方為禁區。 (由1995年法例公告第77號第13條代替。由1997年第119號第12條修訂)
(2) 根據第(1)款所作的命令須在該命令指明的時間生效,如該命令並無指明生效時間,則在行政長官作出該命令時即時生效;該命令作出後,須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在憲報公布。
(3) 警務處處長和在根據第(1)款所作的命令中獲得授權的其他人,可安排藉豎設障礙物或以其他方式將禁區封閉。
(由1970年法例公告第31號第22條代替。由1999年第13號第3條修訂)
條文是死的,意思是說它陰魂不散,條子能招魂而作蠱惑。
這兩天來我花了些時間,作了粗略的檢索,由上面引文後面的括號中的憲報公告編碼對照律政司法例條文資料庫,撿視上載互聯網 的立法會會議記錄、天主教立法會監察組報告和有關「公安條例」修訂的新聞討論、前後遊溯。自然,就回到1997 年度的臨時立法會在民選成份倒退的組成、社會氣氛低迷下傖促通過的多項立法與修訂,按此下去,自然就來到殖民惡法與「行政汲納政治」兩條題目。這固然是老生常談,閱讀過程中感到的震憾悸動,卻不是一兩句示威口號能夠概括從略。
語意邏輯、法學理據、案例酌情、政治口交、仲裁與釋義,事務執行取締等等,通通給我們的事務官僚和律師仔、法庭記者、社工醫生混為一談,他們既然是法制的代理人,專業利益所在,可以說,法律平等之處僅限於它讓人人都受到不平等的看待;倒過來說,法律之書寫–– 它的議訂和提法了之極力免於政治、免於利益的偏倚,正提供了一切案例均為例外的奠立。它抽象、它表述的乃無有的情態,架空於繁文瑣節之上,與現實總是遠遠脫節。
脫節,而又凌駕,它甚至在我們的身体、情欲、思維中書寫它自己的演義。
爬文研習如何操弄法律、藉辭游說的事務官僚、律師和法學家,為例外而立例修例;爭奪護法、釋法的代議權。李兆光、曾任培之流就可以按著本子辦事。逮捕權限、拘留守則、特務警察、軀散取締集會等等既然均在案內,因而例外。
譬如,上面的1) ,「行政長官如合理地相信……」 如果行政長官相信的,他/她自然覺得合理,語意上,「合理地」一詞是多餘的吧,又或者,如果行政長官相信不合理的事情而以此為據頒佈命令,他/她也不該做特首吧,這是道德和法理的辯證,只好打住;然而條文並沒有提出哪些可觀察的 (Observable) 準則以作為行政長官何時可宣佈某地為禁區的參考,可圈可點,更莫論限制此權力的有效基制!往下來,退而求其次,也請斟酌 一下到底「公共秩序」所指為何?據律政司法律資料系統的字詞檢索「公共秩序」至少出現於48 條條例中,據「公安條例」245章2條的釋義:
(2) 在本條例中, “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衞生”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各詞的釋義,與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作的 釋義相同。“國定安全”(national security) 則指保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及獨立自主。 (由1997年第119號第2條增補)
除了上引憲報編號119 of 1997 的增補外,此條例其餘關於「遊行」、「指定公眾地點」「禁區」之釋義、有 1980 年第67 號第2 條增補、1999年第13號第3條修訂、及1980年第67 號第2 條增補、及1995 年第77 號第3 條修訂等…… 那麼,我們再翻一翻這幾個憲報,和該法案提交立法會的會議紀錄,看看政府就這些修訂提出怎樣的理據、事前又以怎樣的社會事件吹風,搞過甚麼公關活動,又看 看哪位議員作了怎樣的質詢、或護航、或轉軑、或忽然缺席。再看看在分組投票的機制下,結果如何。再看看媒體的相關報道和討論……
而上面「《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則具體指特區法例第383章 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故然,它的意義不在於確立人權原則於本土法中,而在於縮限此公約的可用性,譬如少年受拘禁人士拘禁安排、以人權法向司法機構興訟之權利、無本港居權者被逮戒出境之覆核上訴權利等均受制裁或剔免,或所謂「緊急狀態」的實施下人權法覆行之條件式減免。而正如其它法例一樣,人權法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許多法例管轄的範圍重叠、相互牽引、增生變形、或遭滅音而徒具形式。
如是者我就翻了兩天。
它讓我哀愁。哀愁愈深陷下去。
而我知道,在大學裡、在政府的無數政策小組、乜乜小組裡,有許多坐在冷氣間腰酸背痛的技術奴工,每天每日早到遲放,食垃圾食物、夜不安眠,終日搜集這個、編 整那個、翻譯、傳閱、複印、存檔,好多文件好多報告,好多誤導、撮要、備忘錄去支持這個官僚體係的日常運作,讓局長廳長能夠大義凛然地妖言惑眾。差不多的境況也在企業機構裡裸陳上演。
法例是一種諭象,它的光照下成一典派。有人就扮演先知與祭師長而成謀共的制度。
在制度律典的條文之間,人是被視作沒有歷史、非政治的「個體」,一視同仁的諷刺就在此。囚犯只是監獄制度之程序與程序的能指,正如市民之於城市,我們是「道路使用者」、「暴民」、「垃圾虫」等等標号所指代的想像內容或相關行政措施施行的對象,絕非有血有肉、有老豆老母、揾朝唔得晚的「人」。
而我竟然在一個馬伕和內地來賣淫的少女間的對話聽見人情味。
馬伕說:「你出左糧請我食麥當奴餐好唔好先?」
少女樂支支在笑。
我們時常駡政府、駡商賈財閥。但又有幾廿萬人買領匯,賺幾千蚊,就夾份毁了香港。
政府、官僚機器,造就代議士、傳話人和公司董事,利慾當前,懶埋你斑無殼蝸牛和大閘蟹死!
留言 23 Nov, 05
延伸閱讀:
黄孫權— 「世界可能改變搖滾樂嗎?評介《聲音與憤怒》一書」
于奇智— 「薩特與造反理性觀」
留言 20 Nov, 05
城市化、工業化與出口型經濟的國策下,支持農民產業的資源得優先配給出口製造業,農業國要轉為工廠商業國重價之鉅,這不僅就「發展中國家」而言,在高技術產 業國家以致以金融匯貫生財的地區亦受類似市場邏輯支配,良幣軀逐劣幣的神話早己不攻自破,「第三世界」駭人聽聞、「匪夷」所思的事,只是跨國經貿組織給我 們處方的一服安慰劑——
國際物流業的原理使然,讀者諸君身上的名牌襯恤內衣、腳下的時款鞋履,我們的第二重皮膚、上班服、約會的悠閒服,幾乎都是設計學徒跟隨仿效名師的高足臨帖設計草稿、幾經研發、市場拓展、買手、成本控制小組連場會議、辦公室政治、產權法/來源法/貿易法/工會法漏洞、避稅學會計等等等等考量一番拍扳,再經過廠家外判、配額制的挪用,無數年輕辦公室女郎肉身或魂魄的出賣,無數中年男人經紀經理二五仔刷鞋仔的社交應酬……
最後,紗線的原材料棉花是在某國大規模地從小農户植場引進、混紡的纖維化料由另一個環保法不受重視的國家在高污染的條件下採得,然後、在某一國奴力密集、貿易議價能力更低的一國家裡的童工、中年女工、散工、盲工或監獄中的囚犯代工縫製 而成,再在另一持特許檢發的廠房縫上防偽加密的Logo嘜頭。
而我還未提及,這些衣服,怎樣,再經過另一輪經濟滾動、另一輪文化與美感的增值活動,由一些年青或老邁卻都一滴脂肪也沒有的運輸工友/苦力/貨車司機等等諸君在公車上不屑同坐、成身汗味煙味講電話好大聲的人們,把這些名牌衣飾或 被品管淘汰出來的次貨和死貨,趁著我們上班之際、入睡以後睡醒以前,悄悄的—— 你的眼光在他們身旁掠過—— 從商場後門、街的後巷送到那些商鋪裡去。
幾乎相類的道理,我們的產業、「投資產品」、知識概念、保險套餐、醫藥開發等等,一樣是這樣子從無,到有,只是販子拆家穿得非常省目、口裡吐辭有序。
經濟滾存,數字上揚,絕大部份的人,連優秀奴才、白領中產卻也未見受惠,生活的素則卻每況愈下。無以作價的窮國,只能疲於奔命的以九十九個鍋蓋冚一百個鍋的,策略變賣自己的人民與國土資源。一樣的戲碼在「發達」國中間同步發生,甚至,他們連中環都管不了。流浪漢、飛型青年、洗碗阿姐、運輸工人,成了某種人 的羞恥。
而我還未提及,那些在我們逛街之際卻還要罰企、罰坐或堆笑容、下班後要陪瞓或再培訓的Sell屎、禮儀小姐、客户服務大使、實Q、清潔工、信差、打字員、吧女、包裝工、企堂、睇場的古惑陀地、講究儀表的警察黃腳立、公交司機、投訴接線生、剪票員……等等幾百萬滯港難民, 他們的高度默契、對服務業作為本港前線增值產業的熱誠投入,讓我們下班以後可以銅鑼灣、跑馬地、尖沙咀、旺角、APM和朗豪一下,My Darling Little Shopper,真是賤物鬥窮人。
「他們」和我們一樣,有老豆老母、有兄弟姐妹、有親戚有朋友、有仔有女。或者略欠幾種、或者無。 都想無病無痛、開開心心、唔洗憂。
較為學究的人可以在自己的學術範疇裡跟你講好多數字、好多範式演化與脖反,在諸種理論模型之間含恨節充,並從中作出原則性推論、在現存管道得來數據又拿來分 析,會講好多詞語、套術語,最後用一句深奧的說話作結,其實上引學報的筆記,道理一字咁錢,南亞諸國要從更大幅的版圖上聯合自強:Political Economy 即係政治,又其實係經濟,互相借代(定係「借喻」先啱呀?liam!),互為指涉不宣:「A 」掩飾B、「Non-A 」又掩飾/反證翻「A」,概念偷換:明明係政治又話係經濟議題,明明係錢分多分小又話D人嘈嘈嘈私有化嘈領滙嘈く不平等條約>嘈喧巴閉太「政治化」,咁 囉!
太政治化,因為開燈關燈即涉能源貿易的不義本質。中環停電一句鐘,肯X定有好多友仔上電視嘈喧巴閉,天水圍死多幾家人都無咁好媒體效應。
屌那星!鬼唔知?我阿母小學一年班都未讀完,都識得講,「富可敵國」。
北美作為全球能源消耗最過份的地區,卻以軍/政/經/文諸種套合離間,處處牽制遠東及中亞廣泛天然資源富厚地區諸國,假若不追溯數百多年來的殖民擴張、政教 相涉的國家劃分與興亡,及至後來反殖去殖運動期間中共俄共於冷戰背景下的奇偶位置,又怎能解開此間「落後」的不均局面之由衷?問題是,倘使遠東及中亞有人 要「先富起來」視自家為地區之首,變賣後園風水荒地以奪崛興先機,後果堪虞!
是以,假若有人能清算一下,是誰家為了要做國際強權一員而豪睹自家與親鄰的家當,支持徹消自家農業補貼、國企私有、浮動滙率,軍演示威、背後又以區域經濟施以籠絡,交流儀濟等,則反世貿實為愛國者理應之責!
留言 19 Oct,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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