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驗毒計劃」爭議不絕,曾蔭權卻咬牙切齒,稱之刻不容緩。面對洪水猛獸,孩子正處水深火熱,一定要「儘快做、救得一個得一個」。呵,長官真是難得果斷!情形就像河的上游有化工廠污染水源,我們卻在下游勞師動眾,警戒那些玩水的小朋友,而且要找出哪個小朋友不乖、溜去玩水。拜托!教育官員少搞屎搞尿,前線老師起碼可以多花點時間跟學生相處了。
然而有云「意志的勝利」,目標是「虛無」,計劃必將成功:這與決心、力度無關,更與整個驗尿、識別與個案跟進工作如何具體達成無關,它只繫乎一種無視現實的「精神」,貫徹始終,口號高唱入雲,在沒事情的地方鬧事情,再宣佈勝利,超額完成。計劃强調學生「自願參與」,由此可以預計所有參與計劃的中學必將錄得「零個案」的理想佳績,再被說成「零容忍」的政策湊效。一眾二流三流學校的校譽,將比不慎爆出「劣績」的市區名校更佳!
大埔校長會在孫明楊親泣大埔「咨詢」後隨即表態加入計劃,是用行動說明,「無毒校園」的理想其實是 「本校無吸毒學生」的理想。口口聲聲仁義美善愛謙禮誠的學校大可藉此整肅校風,優化校本管理,替校內疑似吸毒的頑劣學生,技術性正名為「連續多次拒絕驗尿」、「邊緣人格失調」、「違抗性人格失調」、或諸種「學習障礙」等等,一羣學校不懂/不想處理的棘手「個案」,重新標籤識別,轉推給資源緊絀的社福機構,夥拍各種專家、顧問,泡製更多掙錢大家洗的輔助服務項目,何樂而不為!?同學的「自願」,成就一整個校網與教育局、毒品調查科、有組織犯罪及三合會調查科、禁毒專員公署、精神科醫生與濫用藥物青年中心的「深入協作」,學校正式成為特區政府管治機器的延伸肢體。
既然學生的私隱、免於偵訊、免於恫嚇的權利早被學校「大家庭倫理」折損七七七八,在大埔區殺校連連的「逆境」中要「自強不息」,校長何妨一再出賣無辜學生?少年人的「身體」,畢竟「屬於」父母師長的監護範圍,雖曰成熟但始終不得自決!連身體所出的生化樣本如何收集、最終用途為何,亦不得過問,少年犯都享有的憲法權利,今以「照顧」之名,託辭「都係為妳好」或「唔通妳有吸毒咩?」,即可出賣、樂得好價錢。如何避開《人權法》與《私隱條例》的多餘制肘,將由發起此計劃的律政司黃仁龍研究考慮修法,學校犧牲學生、法律為政治服務,既可一、即可再。
原刋《中大學生報》2009 年9 月號, p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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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Sep, 09
“Excuse me, ” said Akim, “I meant to say: when can I leave the Home?”
“Later,” said the director, annoyed, “Later. And besides, Alexander Akim, that depends on you. When you can no longer feel like a stranger, then there will be no problem in becoming a stranger again.”
-Maurice Blanchot (1)
或許從新生註冊日開始妳就意識到,前面幾年大學生活裡,妳將要天天跑來跑去,再不是整天留在「班房」,有不同的老師來上課。每天,沒有固定的地方可以「回去」,從一個課室出來,又得趕往山坡上的另一幢大樓上課;一個活動忙完,又有別的甚麼會要開、許多事情要「傾」,而且都得準時無誤…… 你總是,正要前往某個地方,好匆忙的樣子。從班際到「課際」,讓「同班同學」都消失了。你既是行動自由,卻也是個不得不如此跑來跑去的遊牧民。
這可不是要指出一種溫情的失落,而是要點明「大學生」的身份認同及其各種自我演譯,首先建基於i) 過往人際歸屬的剝落,ii) 與熟悉的生活場所分離,而且,抽象來說,iii) 時間的連續行進變成零散、片斷化,妳得為更多的細瑣事情籌劃。於是,「新鮮人」得反應過來,變成行動的個體,並得重新在大學裡頭陌生、半遮蔽的規則,與社羣文化的「潛秩序」中掌握一種謀生術。在一大羣面面相覷的同代人之間建立一種新的社會關係、身份與個性,嘗試在聚散匆忙期間融入各種小群體。
身份與個性,特別是兩者的外露與美學化、形式化,是年青人作為一個文化及經濟階級的「特權」,卻很大程度與身份焦慮掛鈎,甚至,焦慮其實是自我身份的內部整合力量。妳明白的,在近三千個一年級「同學」中間(2) ,時有千人一臉的錯覺,一大撮一叢叢的青春身體,幾個截然分野的「穿著系」裡無數千里差、亳厘別的所謂「detail位」,擠在校巴/講室/食堂/電腦中心裡又怎能一眼辨清?學生證編號有那麼多個數位不就說明了,妳什麼都不是 ;妳的面目模糊到一個地步,連刻意抝口或簡單發音的洋名與匿稱,打算主修的學系都一再介紹過了,還是無法引證妳的而且確在某門課裡修業、或任何人的記憶中存在。
然後,妳看看那好不容易放棄了這課、幾乎要用乞憐的才擠進那節導修,這才湊成的時間表…… 左下方一個三小時的洞洞,右上角一個兩小時的,中間還有一道「天地堂」的創痕。在無處可以獨處的倘大校園裡要謀殺時間,案情將會是坐在一塊1280×800 像素對角綫 10.1 至 13.3 吋不等的中國製LED 背光屏幕前面,目不轉晴很專注的樣子,八卦別人的網誌,每小時查三次電郵,旁邊的手機好像都沒有響過吧。無論課業多繁重,學會事務、球隊、樂團訓練多頻繁,以至溜課去High Tea 真的好High,偶然看著窗外,陽光免費一大把灑下來,無論看到的是帥哥美女抑或更有可能碰著的保安叔叔、阿姨,人有時是會寂寞的。
許多次,在車廂、講室或甚麽場合裡,許是因為定時開關的中央冷氣太凍、太悶,抑或前面一排波牛生得太高、或只是用了太多髮泥擋住了老師的投影簡報,或者,選映電影的明明滅滅,讓妳睏之餘還是不小心被打動了,妳稍一側身、想坐直一下、順手把掉到額前的髮推往後,才突然看到支在一排一排肩頸上的一個個腦瓜和頭髮堆,油亮與暗啞之間,沒有人覺到妳在瞧他們看著,一室空氣凝固,調暗了的燈下,腦瓜兒黑色的一個個陳列目前,耳後一癢,妳心裡一把聲音還沒說完就給摀住:「誰又不是誰?我跟他們有啥分別呢?」
走出課室,擺脱了從門口嘔吐出來的吵鬧人羣以後,一個人來到圖書館、電腦中心、實驗室、學會房、影印機房、以至自己的宿舍的各種門檻、入閘機、電子鎖與保安員警崗前面,你再次發覺,妳誰都不是。匙卡、學生證才是。而更荒謬的是,妳其實不知道那塊都是中國工人製的鍍金晶片究竟載著甚麽、可以存取甚麼關於妳的資料。正如這些天妳為了各種用途註冊的許多個電子戶口、要記著的每一個登入名稱與密碼組合,不都是一門一門關卡,首先假定妳不得擅闖,然後劃定妳的權限與所有人無異 。
於是,妳首先要學會一種自我陌生──妳甚麼都不是,而「大學生」不過是一種壟斷與宰制秩序中的一個空洞的位置──然後,妳才能追認自己,妳是誰?這個跌多漲少的過程中間,正如「學業」、正如「將來」、正如「理想」或「現實」,以一個溫血哺乳類人形的姿態突然顯現的「愛情」一樣應允許多,舒適安全,卻不一定就能回答妳。
(1) Maurice Blanchot. “The Idyll.” The Station Hill Blanchot Reader: Fiction & Literary Essays . Trans. Lydia Davis, Paul Auster & Robert Lamberton. Ed George Quasha. NY: Station Hill & Barrytown, Ltd. P19.
(2) 據中大校方網頁公佈的數字 ,截至2006年9月,該學年經「大學聯招」取錄新生2,348名;遁其他辦法取錄者共615名。
原刋《中大學生報:二零零九迎新特刋 》, 08/2009. p60-61
11 Aug, 09
Selling Sickness (CBC Australia, Directed by Catherine Scott, Produced by Pat Fiske. 2004)
販賣疾病。這是一齣長約45 分鐘的新聞紀錄片,調子比 BBC 的Panorama 節目同年製作的這一齣 溫和許多。指出的基本事實不無兩樣:資源鉅大、利潤與利益所涉更為鉅大的跨國藥物企業如葛蘭素史克 (GSK)(*), 瑞輝 (Pfizer), Eli Lilly 等等,以大量贊助「學術研究」計劃、舉辦「學術研討會/發表」、贊助「臨床先導試驗」作為拓展市場的工具,一邊向「上層」的醫療機構、醫療政策制訂者、醫藥執業者的意見領袖著手推廣各種精神病的「新療法」、「新藥」;另邊廂則以各種軟式廣告、模範服用者亮相電視、製作及派發評估套件、「資訊」套件,及贊助各種「精神健康意識」推廣運動,向「下層」的一般民眾散佈自我懷疑,把焦慮說成「焦慮症」病癥,怕羞、不擅人際說成「社交恐懼症」病癥,以可以由千百種其他原因導致的「功能性失調」說是各種精神病的診斷準則,將現代城市生活的各種心理與行為、情緒反應,收編進精神科的「專科」範疇涉獵。
結果是幾乎沒有人不曾懷疑過自己有某種精神病,前往或被仲介往精神科求診之際,就成全了藥廠產鎖銷到「市場」的搭橋:本來不納入精神病的人生範疇,變成精神科專屬的「醫學」領域,每年新註册上市的各種精神科處方藥物,則成為年年遞增的「新症」病人的最佳治療方法。
節目以近年處方予大量「憂鬱症」、「社交焦慮症」、「經常焦慮症」(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 GAD)、「經前綜合症候羣」等「病人」服用的所謂「選揀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Selective Serotini Re-uptake Inhabitators, SSRI) 類精神科處方藥物為例,指出諸如 Paxil/Seroxat (Paroxetine Hydrochloride) , Prozac (Fluoxetine) , Sarafem (Fluoxetine Hydrochloride) , Zoloft/Lustral (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的大量供應銷售、亦即前綫醫生大量處方予民眾,與同年間大量颷升的各種「情緒病」與「過度活躍症」患者數目,實為同一利益循環的體現。
節目裡亦指出藥物檢查當局,無力監控一般醫生以「Off Label」的方式濫開此等精神科藥物予自稱「有需要」的「病人」,亦無力規管藥廠以自行斥資所做的「研究結果」,利用作各種誤導、隱瞞、誇大療效、失實陳述 。
令人髮指的,是此等常被稱為「新藥」、「副作用少、安全」的精神科處方藥物,早有證據 及無數以悲劇終局的現實案例 指明其療效不明,並且部份服用者在服用初期出現不良反應,或於減量/停服/轉用期間,出現各種斷癮癡狀 (Withdrawal Symptoms) ,嚴重者有躁狂 (Mania/Hypo Mania)、意識混亂、精神錯亂 (Psychosis),及由服用此等SSRI 藥物與多種「抗精神病藥」(anti-psychotics)導致的Akathisia 症所促發的自殺、自毁、暴力行為。
節目中第4 節可以見到因為由藥物導致的可怕處境而自殺身亡的青少年的家長,及一位用槍打了自己臉龐兩下自殺不遂的倖存者出席美國藥物及食品管理局的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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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rketization of Depression: The Prescribing of SSRI Antidepressant to Women ” (Janet Currie, Women and Health Protection, 2005)
SSRI Stories
GSK發放予投資者的2008 年報 (pdf 下載)
(*) 許多人不知道,GSK同為葡萄適、利賓納、好立克、必理痛、Aqual Fresh等家庭健康產品之製造商。此等產品佔GSK 約1/5利潤。我們的日常消費選擇直接贊助此等無良藥廠,倒過來說,杯葛這些藥廠產銷的「家庭健康產品」可以令此等藥廠少一條財路。
18 Jul,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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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到埋身,忍無可忍;保我家園,育我大自然」廣深港高鐵選址石崗菜園村關注組 (facebook 小組)
08 Jul, 09
服食鋰劑/鋰鹽 (Lithium Carbonate)以作為「情緒病」(Affective Disorder) 諸如躁狂症 (Mania)、躁鬱症 (Bipolar)之「病情維護」 (maintenance) 的病人,因鋰劑/鋰鹽的所謂「治療劑量」(Therapeutic Level) 與中毒劑量 極為接近,初期服用必須嚴格監察,以後每隔2-3月驗血一次,以確定劑量是否合適、有否鋰鹽中毒、甲狀腺機能失調等跡象。以我為例,醫生並沒有每隔2-3月讓我驗血一次,驗血報告每回都不讓我看,他自己也是在驗血2-3月後、我再次覆診才翻開來看的。每次由外判合約制僱請的生手護理員把針管扎進手肘的皮下靜脈、左刺右探連拿針筒的手都緊張起來,好難才抽足分量的四、五枝深紅色的溫血樣本,要化驗的項目包括:
Amylase, plasma
Calcium, plasma
Lithium, plasma
Renal & Liver function, plasma
CBC with differential WBC
Glucose random, plasma
phosphate, plasma
TFT , ? Primary, Hypo/Hyper-thyroidism
妳不需要知道上述名詞的意思——妳開始去查的話,很可能也想寫一本《房間》、或者想殺人、或者自殺、大聲疾呼——妳只要這麽想一想吧:如果服食這種「抗精神病藥」沒有影響到肝、腎、甲狀腺功能、白血球數目、也沒有影響澱粉酶、磷酸鹽、葡萄糖、鈣質等的血含量,驗血驗那麼多項目來幹嗎?單就驗Lithium, plasma 不就成了?
那麼,此種被用作「抗精神病藥」的工業用原料 ,即使 真真有影響到中樞神經系統的生化平衡、並且如精神科醫生堅稱一樣,有達到穩定情緒的「療效」,它同時直接影響到服用者的肝、腎、甲狀腺功能,而且在整個新陳代謝系統中,與白血球數目、澱粉酶、磷酸鹽、葡萄糖、鈣質等血含量作為功能指標的各種內科機能(諸如內分泌、血液透析、骨質修補等) 和免疫系統的正常運作,皆有受到可大可小的影響。
藥不是醫病祛痛的藥、而是天天施壓在天秤一邊的秤陀,另一邊才是健康,病與病體互為宿主、連生綑縛。
其他諸如藥物成癮、由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引致的神經官能性後遺症 ,以至更根本的醫學倫理、藥檢制度漏弊、「病人」就診療方案的知情權、自決權等等,先暫且不說。
13 Jun, 09
一顆痣因肉體的白
成為一座島:我想念
你衣服裡波光萬頃的海。
──陳黎 *
後來我們知道,身體是屬於我們的,我們有身體的自主權。
於是擠公車廹地鐵變成一種刺眼的城市景觀:動輒上百個無主孤魂一人一座孤島或站或坐扭扭捏捏的被困車廂,擠在一起互相迴避,著意迴避任何身體觸碰,眼光只得停駐手機電玩與廣告屏幕,同時塞著耳機。好像要跟所有人說,卻沒有說:
「我不屬於這兒,你們面前的不是我,我好快要下車了,我很專注在看新聞、在打手機,我在翻雜誌、在讀PDA,我很專注的,你們看不到我很專注嗎?我看不到你們,我在做自己的事啊,我要在到站以前化好粧、跟人約好吃飯的地點,你們看不到嗎?總之唔好騷擾我,我下個站就下車了。」
是因為這種壓抑的氣氛、共同而不能攤分的沉悶,讓肢體殘障者、黏纏一塊的情侶、遊客、亂哄哄的小孩、衣著性感的女與男、赤膊暴露的工人,以至嬰孩哭啼、「少數族裔」唔知講也、講話特大聲的人──這些「我們」很可能在別的時刻、別的地方搖身成為的「身份」或一樣會做出的「行徑」──遂變成車廂中的異類與侵擾。是因為普遍的壓抑在先,而「人是別無他選必須佔據空間 」 ,讓顯得比較自在的人成為注目,而眼睛是忌恨的器官。視覺經驗首先就是一種確立距離、判辦他/我的經驗。
別人的身體碰不得,不可隨便讓人碰自己的身體,「自主」同時,身體是聖靈的殿、身體髮膚乃授諸父母,即使在現代民主國家中,君要臣死、臣還是不得不死,僅是程序比較繁複。身體一直是神權、家族血緣、國家制度的管轄物,或壓印敲鑄,或如晶體程式之導入。重奪身體的自主必然要與政治/歷史/文化的種種傷記遭遇、碰過焦頭爛額,不能全身而退;可是那「身體」既已是傷痕滿身、癥狀反覆連綿,而那「身體」滿載記憶、記憶又總是不由自主地返回、跳接,擋開現在目前的一切。
遁此,愛情盲目,不無理由 。保護衣飾一不小心卸下了,距離、他/我無從判辨,卻因為某種共感的顫抖一樣,因渴慕而靠近,肌膚、耳朵都敏感打開。碰不得的身體都碰了,不讓人碰的都給人碰了,於是瞧見自身的傷記,身體自己的記憶,那血膚之痛明明是「過去」的痛,一個身體認出了另一個身體的傷。
*《小宇宙──現代俳句一百首》第8首,皇冠,1993。本書於1993年完成第一部份,13年後完成第二組詩,輯成《小宇宙──現代俳句二百首》,二魚文化,2006。
本文原刋《中大學生報》 2009年四月號。頁20。
03 May, 09
或者直接說,抑鬱、鬱悶是一種無語。精神失常是一種無語。無語就是失常。
憂鬱症的世界是陰濕的、滯重的,而躁狂症的世界則是乾熱、躁動和鬆脆的。[...]一方面是一個潮濕的、經歷了大洪水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人對一切不是他獨有的恐怖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麻木不仁,這個世界被極端地簡單化了,並被不合理地誇大其中的一個細部。另一方面則是一個焦乾的沙漠般的世界,在那裡,一切都是過眼煙雲、混亂不堪。
——福柯《瘋癲與文明》,頁116-117;引自tsw 的抄錄
是吧?但我覺得不能把這段節錄當成一種意涵完整的描述。經歷憂鬱症與躁狂症的那個人、那「經驗主體」在這段節錄中恰巧沒有出現、沒有被提到,而是引申的。那人可以是任何人。意思是說他/她可以僅指憂鬱症與躁狂症「患者」、或不。冠名政治的重要前提因此凸現:肉身缺席,或只能以隱蔽、被遮蔽的方式存在。譬如說「精神病患」說的都是醫科學生的無知語言,而她/他被那語言擋開了、切割成斷碎的肢體。
與許多人以為的相反,我沒有細讀過Foucault 的諸種著作,他說話的模樣倒是很可愛的 ,但他不是甚麼偶像、代言人,我覺得在談文說藝的公開場合有避談他的必要,他的名字正如許些思想家、學者的名字一樣在完全無關或關聯極待發掘的場合或語境中,總是突然被拿來當作一種「非政治」的、和稀泥式的言詞策略,供人對號入座,母須站立任何立場。傅柯前傅柯後的人既不知道牢獄、也不太知道精神病院、以至舊式公共屋邨到沒去過,他們跟你談論圓形監獄、bio-power…… 可總是恰恰忽略了受難者的自我意志與心聲 。吊詭的是,當「受害人」或個別受害人羣體嘗試(再次) 以學究的論述或政經文化政治座標作為自我生存狀況的一種解釋或描述,「受害人」不得不面對一種撕裂:理論 vs 未被掘挖的真實;描述者 vs 被描述物;普遍的可援引性 vs 獨例所作的見證;那個撕裂是兩種位置之所以對立、劃分或懸置所待馳的力(force ) 必然招致的撕裂,論述的主體和經驗的主體無法安然共處一室、一個身體,論述的主體在語言的脈胳與危險通路上雖然不是風馳電制的暢遊或悠然漫行、可是他到底廁身在語言那邊。「受害人」因為一時/長久的失語,總是在另一邊。或被語言逮住 (arrested)、擱置。
傅柯企圖——而必然失敗的——某種有關知識生產之系譜考據,許是與尼釆在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s 想說的遙相呼應—— 尼采認為,執於凡事皆有「始作俑者」的尋源追溯,正正是一種受「語言的誘惑」所致的表現,在該書的 I, Sect 13 他以雷電(lightning) 與它的閃光(flash) 為例,指雷電並沒有「導致」閃光、閃光亦非雷電「所引致」的,雷電亦非甚麼可以或不可以導致任何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主體」,「行雷導致閃電」的因果關係不外是語言、文法上的邏輯,僵化的理性思考亦因循同樣謬誤,因此尼采說:
there is no “being” behind doing, effecting, becoming, “the doer” is a merely a fiction added to the deed— the deed is everything.
始作俑者或所謂「元兇」,實是語言、描述意志、判名政治的一個借代符號,是把符號的律則當成現象發生的律則,那幾乎等於以為命名世界而世界就真會聽任其命令運作一樣。而有很多人的確如此相信,論述的政治空間往往取汲於此,可是我們知道單單做批判論述並不等於「受壓廹者」就能因某種代言或論述空間的拓展或於此中重現,而重奪某種權力、或對自身的生存狀況、或與其他命運共同的人的生存狀況有了更深刻的體會 。「受壓廹者」依然在語言邏輯的另外一邊生活、受難。
「憂鬱」與「狂躁」以至甚麼「經常焦慮症」、「過度活躍症」明明、亦僅僅是語言的類比,病稱、病患「身份」得以成立,首先建基於「病患」的所有經驗 被醫藥業的語言隱去、或置放於特定的指派位置 (這裡說的置放{to place、placement},除了指置放於一種論述脈胳,也指置放於一種實質的行政空間和私人生活空間的監控政治)。「病」的診斷(diagnosis),分明是醫藥從業者的一種介入/觀察/傳繹、分類、推演、命名過程的結果。「致病原導致疾病、疾病引致病癥出現」、「病癥呈現背後有病、病背後有致病源」的語意邏輯卻經常給置換為切入/觀察/傳繹種種身體現象與「病理」的原則。
傅柯追溯的是十六世紀以降的部份歐陸醫藥文獻如何呈現、如何理解各種「瘋狂」及其物質性或身體上的「癥狀」與「病理」。他企圖追溯的是已經埋沒、消音的一種因為理性暴力和冷漠不仁而致成的啞默的生存狀況,無數被歸類、劃分為瘋狂/folie /unreason 的人共同的命運。然而這項追溯是必然失敗的:藥學的旨趣實與「病狂」的真相或「真實經驗」無關,從醫學與醫藥論述內部的所謂「發現」與「沿革」之修辭及範式轉移,可以追溯某種與啓蒙時代諸種文化、身體觀、自然觀相呼應(或焦慮要修正) 的論述、推理與演釋系譜。在同樣的所謂「發現」與「沿革」中間,也可以追溯到後工業革命資本主義所催生的科技條件,如何與醫學與精神醫學的執業相互衍生新的身體介入方式與生物「技術」,而此等技術學如何倒轉來又成為了醫藥論述的「前提」與「引證」。
可是,既然瘋狂只能以「病例」的形式出現,傅柯對醫藥文獻的考據並沒有重溯甚麼「瘋狂史」或「瘋人血淚史」,誠如布朗修在 “Michel Focault as I Imagine Him” 一文所言, 傅柯再次發現的是一道充滿挫傷的權力與政治、以至哲學意涵的切口:理性(Reason) 把所有異質切割開去、把所有「非理性」的人/事/身體/精神經驗摒拒於「現實」之外的切口。如果神權/教會指導的古典時代把俗人分為善良/奸惡,人事分為好/壞、或公義/不公義,啓蒙時期以降則為此等劃分的轉移和置換,人與人事只有「理性」與「不理性」之最重要劃分。醫藥論述與醫療執業的科技化、技術化與這個劃分歷史性轉向有密切關係,而這個劃分與轉向是各種形式的暴力與宰制達成和維繫的。
23 Apr, 09
這次不談文學書寫、不談文化表達,請回到現實
「精神病患」的社會政治:醫療論述與「康復」的迷思 (ILP學分:1分)
講者將分享其服藥超過十二年的「躁鬱病患」生活經驗,以檢視醫藥業利益傾軋的遺害,為現代精神科「治療」的無效、不科學與不人道,立下存照。
主講:李智良
與談人:林輝先生 (Roundtable Community的總幹事)
日期:14/4/2009
時間:6pm
地點:嶺南大學MBG07 演講廳
主辦:嶺南大學學生會社會科學聯會
聯絡:90733851(鄒小姐)或67528344(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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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Apr, 09
我沒有追看這宗發生於3 月17 日何文田的「慘劇」、「事件」的報導,看不下去。我沒有參加遊行,原因我沒法確切指出。我覺得沒有資格說一句「同情」,在遊行的場合沒有面目可以示人。憤怒是有的,私人的感情因素都有,卻都是一己的憤怒、一己的私人感情,似乎都與死者無關。「…作為香港人」並不能成為任何句子的開首語。
下面有些湊不成文章的想法。先前貼在「獨立媒體網」這邊 ,現再加了些補充,說得很粗疏,先指明這點了。
1) 擊斃尼泊爾裔香港身份證持有人Dil Bahadur Limbu 的警員,在整個「執法程序」中,一開始就無法執行其職務。警察殺人,是這個「執法程序」從一開始就無法執行、扳停以後,警員遇到「激烈抵抗」、武力升級的結果。
2) 從該名警員奉召到場到擊斃死者的過程中,每一個武力升級的環節,該警員都有作出一個判斷,而他每一次的判斷都是得出同一個判斷結果,就是武力升級。以暴易暴的邏輯下,警察殺人幾乎是必然的。
「激烈抵抗」催生「武力升級」,「武力升級」只有催生「更激烈抵抗」,「更激烈抵抗」只有催生「武力再度升級」….. 最終只有手持最大殺傷力武器的人,有意識、針對性地,動用上此種武器才能終止這個由其一手啓動的武力循環。
3) 納稅人高薪厚祿聘請、並且託付予「維持治安與社會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的任務與職責的警察人員,是不是一個以暴易暴、條件制約式規訓的機器人呢?我們願意不願意承認、如何面對這個事實?
香港有幾多千個、幾多萬個接受相同訓練的配持槍械警員,每天在法例賦與的特殊權力範圍(内或外) 任意在街上截查任何人?
4) 回頭看1) 和 2)。提問,警員接報到場,之所以無法進行、無以開始其正常的「一般截查亅程序,為甚麼?真是語言不通嗎?真是語言不通的話,武力升級有解決語言不通的問題嗎?
死者在言語不通的情況下,其*緘*默*權*、其免受威嚇、其免於不正當拘捕程序、或免於任何人等向其施以私刑的當然權利,有否被尊重與保障?
5) 遁此,追問下去,從該名警員奉召到場到擊斃死者的過程中,每一次「激烈抵抗—武力升級」的演進、激烈化的關頭,警員基於甚麼準則和評估,決定必須要再次將武力升級?警員在一次又一次的決定牲關頭,一而再、再而三的判斷,就是不可以徹退下山,不可以停步,不能夠用身上配備的無線電、手機要求增援、要求翻譯、不能夠向值日指揮官、其他上級或同事要求增派懂得與懷疑精神狀態不穩人士接觸溝通的醫務或社會工作人員嗎?
警員又基於甚麼考慮,選擇單獨留在現場,置自己於「性命被受嚴重威脅」的危險情况?並且,認為、並認為自己「有理由相信」,即使打傷對方亦不能脱離「性命被受嚴重威脅亅的嚴竣處境?當時一定實在非常好撚危險,必得打死對方,必得向正對方頭顱轟上一槍,「我屌你老母個臭西!」而且一槍不夠、兩槍。要「打撚死個仆街」為止方可吁一口氣,我屌你老母個臭西!
而且,打一槍再補一槍是學堂訓練的。
警察的威權,其工作到底是唬嚇以武力解決問題 (reserved rights to coersion)的原理,讀書不成卻整天要受程序指引規章束縛、長期在街上揹著一身裝備無所事事、處理家庭糾紛商場附例違規醉酒雞毛蒜皮綠豆與「追尋正義」無關宏旨,一舉一動稍有差池卻得被公眾高度注視,挖鼻孔搔下陰講電話食菸買波欖不得讓人見到、落口供寫錯字夾口供夾漏了細節也不得讓人見到,明白是戰競營役的樣板公僕紙板老處,其尊嚴實和「男子漢」撑起陽具一樣,只知要企硬、可是非常脆弱,不可挫傷。
我們聽了很多心理學和精神科角度出發的有關「野人」、「精神病漢」的行為模式的揣測,警察的病態心理學偏偏在事件報導中完全被隱去。行使武力者被說成「專業」、「政治中立」、「依照指引」、「合理判斷」、「公正執行職務」,假如這些說法最終被死因裁判庭追認,那麼它保住一名警員的一次「個人意外」,卻反證警隊的指導性警務守則與專業主義,不外乎包疵濫權與暴力的官僚技術學。
6) 我覺得整個事情從一開始就是因種族偏見而起的。
種族偏見,不是說「因為」被殺的人是尼泊爾人「所以」被殺。這種邏輯經常被種族偏見者拿來用作反證,以合理化歧視行為和言論的,他們說「不是因為種族,無論任何種族,警方一樣依指引……」這實在是很可怕的說法,因為只有在種族清洗、大規模種族仇殺與反人類罪行,才有此種純粹的種族「界定」出現,此種「界定」所描述、或召喚的是恐佈地大規模的非我族類必須滅亡的殘殺暴虐、恐佈的非理性行為之極致。依遁此種純粹/狹義/極端的「界定」的邏輯,公開的不停說「我們不是,我們不會,我們沒有因為膚色—人種—種族而對任何人有差別對待…」是可恥的。警務處長鄧竟成說的就是這種辭令。他暗示的意思正正是,「只要不是因為死者是尼泊爾人而所以被殺… 其他所有理由都可以成立,或至少技術上成立而不構成種族歧視」
這套語意邏輯(及其暗示的語意失誤)正是日來傳媒報導中鏡映出的欲望結構。大篇幅密集的描繪警員與「野人」的搏擊場面,煽情主義的報導採取「勝者為王」的視角,是為了讓警察殺人演譯成「不得不如此」的艱難結局,可是這種取態不就是另一種更深的焦慮與倫理恐慌的癥狀嗎?這件事不可能的,在香港一定不可能的。「只要不是因為死者是尼泊爾人而所以被殺… 其他所有理由都可以成立,或至少技術上成立而不構成種族歧視」
7) 種族偏見,一直刺眼的在事發後的許多討論裡缺席,只以「尼泊爾」一個國家名成為隱喻。「尼漢」更加是連死者的名字、死者家鄉的名字都要省略從短。命名是源於焦慮、必得有所指向。(只有極端焦慮自我身份的地方和人,才會天天強調自己的身份是啥、該是啥。)
種族偏見,更多時卻是許許多多的偏見叠印而生,基於「差異」而沒法協作、沒法認同而生的偏見、基於無法使之「融合」、亦無法使之成為「客體」而生的焦慮、排斥、恐懼,以敵視與賤斥的形式表現。這種種偏見,(當然)不在於膚色—人種—種族,而在於膚色—人種—種族*以*外*的*所*有*場*域*,再折反過來以最顯著於皮膚眼珠頭髮顏色、臉孔輪廓、口音的「種族」分野上癥結化、癥狀化。
種族偏見者的偏見往往是一籃子的茅盾取態,譬如有人討厭「印度人」,他不是討厭所有來自印度或成長於印度的人,他和旁遮普的分離主義者憎恨印度政客的原因徹然不同,他會舉出一大堆與「印度人」文化、公共衛生、身體的、經濟的、政治的上各種事情相關相涉的大堆原因,甚至一些與印度人交往的創傷經驗,然後歸結「所以好怕佢地….」、「所以做朋友無問題… 一定唔會俾阿女同佢拍拖…」、「所以都無乜野… 不過就唔好租樓俾佢地…亅
這許多各種的偏見扭結的在「膚色—人種—種族」上呈現與不斷重寫。所以總是偏見在先,「我沒有歧視你呀!我依足指引、公平、公正……」的否認式 理由和以免責為前提的各種技術措施在後。
8) 許多人明明都不是警察,卻極之熱烈地、咬牙切齒為警察殺人辯護,甚至有恐嚇協助死者家屬並一直以「少數族裔」為工作對象的社工 (其恐嚇與支擾手段又是典型的淫語癖、描之淫蕩、賤斥),這許多人不必然就是相對「尼泊爾人」或「少數族裔」的「本地華裔」,「本地華裔」可以籠統描述這羣人的成分,但「本地華裔」並不是它召喚自己的名字,所以「種族不和」的說法只是幸災樂禍的媒體記者才想得出的問法、也透露了媒體自己的議程和欲望。
可是正如7) 所講的,為警察殺人極力提供「理由」的大部份人,很可能都是同一大堆文化、公共衛生、身體的、經濟的、政治秩序與認同的當然「持份者」、即某種「主流價值」的長期訂戶,「…作為香港人」只可以有一種取態,與殺人者、與把警察殺人合理化所訴諸的建制性「秩序」相依為命,與所謂「程序理性」衍生的職業人格,既有份同情、也有份受氣受罪,自然有權、而且必須參與鬥死所有違反秩序與自視為無罪者 。
於是殺人還殺人,警員一定是無辜的。因為他正在上班。
警察象徵、同時具體化的茅盾:男人的陽剛性與國家體制下的完全受命宰制,明明亳無自主、毫無判斷與能動力,既然無倫理可言,亦無信念之實憑,卻不能挫傷,必須把恐懼的他者斥為卑賤,必須把差事以外的一切變數清除,必須西瓜靠大邊、條件制約式規訓的機器人,正是許多許多人的生活寫照。
9)「種族」涵義的覆寫、重寫。
純粹 by itself 的「南亞人」、「少數族裔」是不存在的,它是先於經驗的分類,可能僅是被描述的客體,說明的只是觀看者、言者的權力位置。此種命名也像是一個trope,載滿了此城對秩序、對私有財產、空間使用、身體規訓、程序理性、禮儀的服膺之根本焦慮。「南亞人」、「少數族裔」於是成了此種焦慮的同義詞或cathesis。
例如僱主A 跟僱主B 會講,「… 唉,依家D 賓妹好鬼死精架。」無論是扣減人工、強廹打避孕針、性騷擾、動粗體罰、侵犯私隱,甚麼事也可,任何大少事都可以先撇除、先懸擱「少數族裔」(作為顧員/移民工/女性 /男性/低收入階層/宗教信徒等等) 所面對的現實處境中存在的種種不平等及其相互交錯叠印,然後一句解釋所以:「… 唉,依家D 賓妹好鬼死精架。 」、「D大陸嚟嘅真係要防吓」、「你吾好話呀,D阿差識聽架」
我們一天到晚聽到讀到「南亞人」、「少數族裔」、「尼泊爾漢」、「印巴藉」貌似很政治正確,卻是不停把幾個應該區分開來的全稱式類別交換、混合、挪用,而並非因為無知:「南方」相對「北方」,「南亞」多是指印度次大陸,是地理而言,指的是Place of Origin,來自那個地方;可是南與北也是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力量的不平等…… 說「Asians」明明是歐洲、特別是英國才慣用的稱呼,多指來自印度、巴基斯坦等地的移民;在美國同一個字則多指日本、南韓、中國移民。「少數族裔亅指的多是Ethnicities,血緣與文化歴史、民俗上的族羣,少數則相對透明/「正統」/主流強勢的「多數」。「尼泊爾」是現時由毛派執政的主權國家,「漢」是指男人、但又不僅指性別,有諸種因語境不同而生的指涉….. 而不少後殖民研究也有指「Race」與「Ethnicities」的界定從來不是自然而生的,因為(殖民)政權對本土人(Native)的管治設置與需要,Ehnicities 的界定會被較接近生物學人種分類的論述與措施「Racialized」,相反,較接近民俗、文化傳統的定義準則也有用來重新界定「種族」的,此種知識論述與定義的生產,也使種族「Ethnicitized」。
我想指出的是,出生/成長地、血緣與文化歴史、民俗上的族羣、政治實體意義下的「國藉」、居留地 (居住權、公民權)、人口多寡、社會參與的強勢與否,以及「種族」(Race) ,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各種介定和論述,一直在警察殺人「事件」報導和各方講法中,不停互相借代,總是又拿出來變成關鍵詞、被置換(displaced)或當成一種「身份」或「主體」命名之際,正正是死者Dil Bahadur Limbu 與居住生活在香港的「少數族裔」行使其人身自由、自主的「身體」必得消去、消除、消音的當兒。
當後來知道死者是香港出生的人,卻因為前述的種種,再沒有人會像先前強調死者是「南亞人」、「少數族裔」一樣,以同樣的報導方法標明死者是「香港人」。
為甚麼呢?那不就是種族偏見嗎?
抑或是,跟一直佔據著觀者/壓廹者/殺人者的位置的「香港人」截然不同的另一脫香港人,一樣不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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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Apr,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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