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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反對廣深港高鐵規劃行動呼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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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6 Jun 2009 08:01:39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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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石崗菜園村保留運動步入關鍵階段。政府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走線的憲報反對期將於六月廿九日結束，隨後港鐵會交出環境影響評論供公眾諮詢，立法會也會開始就六百三十億的撥款作審議。希望大家用點時間了解事件，並付諸行動，詳情見「反對廣深港高鐵規劃行動呼籲」 「菜園村支援組」電郵：&#60;choiyuensupportgroup@gmail.com&#62; *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施壓著力有重點，運輸及房屋局鄭汝樺局長聯絡辦法如下： 電話：2810 6325        傳真：2523 9187 郵寄：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15樓 電郵：enquiry@thb.gov.hk 下載反對書範本 相關：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方案/修訂方案/更正方案 (路政署) 《不遷不拆我們的菜園村特刊》第三版 (pdf下載) 你知道廣深港高鐵嗎﹖(eg9515) 八十歲菜園村民高婆婆：我會賴在這裡 (葉寶琳) 規劃師：非原居民不應是廉價的犧牲品 (朱凱廸) 在運動的最前方──夏天，我眼中的菜園村民 (陳秉鳳) 城大民意調查報告指：花630億公帑的廣深港高鐵，一半港人未聽聞 (朱凱廸) 「香港獨立媒體網」相關文章 鐵怒沿線]]></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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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哀痛之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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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2 Dec 2008 18:4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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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自殺是最強烈的抑鬱：我活不下去了，生命那麼醜惡，你們每一個還生活著的人是那麼醜惡。 自殺令我們每一個還活着的人羞慚：你說你說，你的生命有何價值，令你可以毫不羞愧的活下去。 我們還可以怎樣回答。 —— 黃碧雲〈無人相認〉 我從朋友發過來的電郵得悉M 前幾天晚上跳樓自殺死了。 我不知道對於一個人的死，作為生者可以說甚麼。(不可能的！──是她。) 死者不是歷史人物，我不能帶著借古鑑今的眼光去評斷她或她在某個歷史時期的「位置」與社會學研究「意義」，或者說，如果「歴史現場」是還未宣佈成為過往的現在，時間因為記憶與想願而變成捲曲、折叠。死者與我不算相識，但也不算不相識，我無法以路人論者「無知」的位置理解她的死，也無法以親人朋友的悲傷去悼念。 死者算是我的讀者——那純粹是語言文法使然，一個作者不能擁有「他的讀者」的；「讀者」是指她讀過《房間》。她的死被說成某種典型：優才生、受不了課業壓力、壓抑情感、躁鬱症病患…… 典型與「真相」之間，情切之處頓然落空：Time is a joke we keep on telling the wrong way. M 來過七月的一場書會，我在二、三十人面前跟她吵了一場架，關於精神科「治療」演進和「病者」身份標籤的不同見解。她不是我的粉絲、也不是整天盯著肚臍眼覺得抑鬱很浪漫、很文藝的另外那種。她帶著問題來，帶著更多問題離去，又在網誌上寫了些反駁著我去讀，我沒有回話，我只是覺得她太急著想抓住一種說法，以處置自己正歷著的困擾。 當時。我覺得她突然發言頂撞，是在惹人注意，就像故意搗蛋的那種小女孩式撒嬌可是表情語調走了拍，我也對她很不客氣，而且精神科醫生會說的論調我聽了十二年、幾代「抗抑鬱藥」我和一些朋友都吃過，真的夠了！以社會功能障礙劃分「疾病」、用危險藥物長期轟擊大腦中樞神經作為「治療」，並沒有讓人對自己的人生更負責，僅成全了一種制約 (Conditioning)。到她轉頭說自己不只是醫科生、也是「同病相憐」的病者，我感覺很差、彷彿我的坦陳終究是為了被嘲弄、或僅是為了讓人「認同」…… 我方才記起那天臨走的時候，我跟M握過手，輕輕的，大家都有點尷尬，但是大家都需要那一下輕輕握手。因為這種極其薄弱的體諒、或連繫感，我無法別過臉不去想，她後來的自殺。我彷彿看到的是醫科生與「躁鬱症」病患的雙重「身份」在她身上打架、無法疏導對自己的「精神病歷」的壓抑、怨、愧、反抗。我以為她會好起來的。我以為她能夠開始跟人談起這些，就會慢慢鬆開那無形的緊束衣和防衛機制。 後來我才知道她那麼年輕。我像她那個年紀的時候，一定比她還更「倔強」、「癡狂」、「離羣」。再回頭想，12、13年前，大學校園以至香港的社會氣氛，似乎比今天濶落、鬆動好些。 * 我是自殺遺族、倖存者，我願意相信，她本來就不會自殺的──死是可以的。死前經歷的痛苦、冷漠、不流血暴力與割離並不。 死者趁深夜，大家在睡覺、在上網、看電視的時候，在一幢公屋的電梯大堂附近徘徊，遺下寫好的「遺書」，在一米多高的欄河前面，她看到甚麼？聽到甚麼？然後，她攀過那欄河，危立廿多層樓上面那一截石，她看到甚麼然後就合上眼踏空那一步？ 我一直丢不開腦裡那個情景：許多幢幾十層高的大厦、許多家戶亮著白的、黃的電燈。汽車在馬路上行駛、車燈流動。晚歸的人在街上。 M最後一次看著這個「世界」，一定就是眼前有許多幢幾十層高的大厦、許多家戶亮著白的、黃的電燈，汽車在馬路上行駛、車燈流動，晚歸的人在街上；與昨天和明天沒有兩樣；然後她就伸出那一步、放空。生和死沒有分別，跳下去比活在這個「世界」要好一點。 * 你想想看，二十歲女，大把青春。除了標籤、除了自殺，可以有那麼多可能、那麼多潛質。為甚麼偏偏就是標籤、又偏偏是以自殺終局？ 對！「沒有人叫她去死的。」我們沒有。我們只是扼殺一個人的那麼多可能、那麼多潛質而已。扼殺：不容許、不容讓、不接納、不願意見到、不要聽、不想知道其他的可能。此消彼長。 我們竟還活著，不懂安慰，竟還在無恥的說死者：「……本周一還見她如常上課 ，卻想不到她突然自尋短見，對事件感到傷感和驚訝。」然後又說她一向「活躍開朗，經常笑臉迎人，懐疑她有心事只會往心裏藏，加上醫科功課壓力大，疑未有向人求助而自尋短見。」說完，無姓名標示的「知情者」則透露：死者「早前患上狂躁症及有抑鬱傾向，其同學發現她情緒受困擾及失控，更開始離群並與大學宿舍同學發生衝突。校方得悉其情況後與她聯絡，並提供輔導。」竭力維護體制專業形象的精神科教授又摸透「病人」心理一樣說：「醫科三年級學生已被當作實習醫生，有精神病時求助會卻步，『好驚帶住能醫不自醫的感覺，介意俾人知道，接受醫治時唔會跟足指示 。』」 我們站在一種言論位置，不斷重申「我們沒有甚麼可作的。當時沒有，一直沒有。」死者可沒有這個位置，她做或不做任何事都要算數。 我聽到的版本跟報章和討論區所載大有出入。死者一直有尋求專業介入、為了「病情所需」申請停學、調宿，也很努力去理解冠在自己額上的「病稱」；死者也跟人訴說過自己受不了壓力；死者死前一個月剛轉了藥物處方、正值藥物「斷癮癥狀」最猛烈的高危期。 ──〈羅生門〉的教訓是，鬼魂要保護自己的名聲 (Name)，也因此有了說謊的動機，身體沒有了，但身份與身份政治持續還在。只有死者知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到底是甚麼一回事、甚麼一種「真實」；死者與生者所持的「真實」大相徑違。我們可是活在招魂乏術的時代裡。 * 一個又一個人兒活的不快樂，自殺死了。我們還是無視現實，顧左右而言他。 小朋友都知道的事情：跌痛了的小朋友哭了，他的同伴會伸手扶他一把、抱他一下、親親他。我們首先卻說，「不干我事」，並且告誠自己的孩子，「不要亂跑」。 我們連小朋友懂得的事也不願意做；輕蔑死者「自尋短見」，見出我們的涼薄──相對於「自」的「他人」、相對於「短見」的「遠景」在哪？他人缺席、遠景未現，一個人所「尋」能有所獲、能有所覓見嗎？ 死者經歷了甚麼落得如斯絕望？她的心事怎麼沒有人願意照顧？ 她不曾對「絕望」作出頑抗嗎？ 一個人徹底絕望，來到一個地步，「世界」只餘那短短一截石不得駐足要掉下去了。這可以剝離她的生活情境與條件去考量，說她是「突然自尋短見」、對記者表示「很驚訝……很遺憾」開脫過去嗎？如果M 真是「優才生」，她一直以來接受的「優才教育」給了她甚麼教育？醫學院和宿舍生活給了她甚麼體驗？如果M 真是「患上狂躁症及有抑鬱傾向」，精神科和臨床心理治療給了她怎樣的康復條件？自殺者卻用自己的生命與未來的全部、用毀滅自己、用感情的最大傷害，對這一切作了否定。非常明確。 M的自殺不是獨例，將來還有的。死亡佔盡上風，而我們只有自己的平庸和不甘。 原刋2008 年12 月2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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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保衛天星、市民自決」聯署聲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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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Dec 2006 06:43:00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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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請廣傳，並(按此連結)加入聯署 致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先生及，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 至12月16日，特區政府漠視多月以來發自民間、專業界與議會內的反對聲音，繞過各種協商機制，讓其委託承辦商在未有展示相關「噪音管制許可」、亦沒有安全監督及環境保護監督在場督工的情況下，乘夜拆毁中環舊天星碼頭的鐘樓主建築。 我們對特區政府一意孤行的做法、特別是此事件的相關決策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先生，與及於12月15日接納上述工程之夜間施工申請、即日同意發出「特快批核」 的行政會議成員，表示極大的憤怒和強烈譴責！ 在 過去一星期裡，不斷有自發的市民以和平方式進行各種請願活動，希望引發民間各界及特區政府對清拆天星碼頭、以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及文化保育等重要議題的 更大關注，得到不少市民、專業界人士、重建戶及多個民間團體的支持。惟特區政府依然固執於過往的諮詢結果，不單將民間另類方案束之高閣，也沒有正視市民保 護天星碼頭的明確要求，相反，更孤立、分化和平示威的市民，動輒引用「公安條例」，又以粗暴方式進行「清場」、抹黑示威者為「滋事份子」。示威期間，警方 曾多次向示威者施行過份武力、做出各種嚴重違反基本人權及警務人員紀律守則、罔顧市民人身安全的行徑，亦打算控告於施工地盤外進行和平示威的市民「阻差辦 公」及「行為不檢」等罪名。與此同時，則於立法會休會之際、在其他協商基制未能完成處理程序之前，加速清拆天星碼頭，以圖造成「既定事實」，對市民強烈而 清晰的意向充耳不聞！ 我們認為，這種源自前殖民政府的社會矛盾處理方法，是倒退、是市民不能夠接受、不予認同的！這種倒退、拒絕與公眾及 民意代表協商的施政方式，在特區成立近十年間，已經先後為特區政府和各階層的無數市民帶來沉重損失，社會成本之鉅、痛苦之深切並不能單以經濟發展的收穫來 填補。反對清拆天星碼頭，絕非單一、例外的事件，它代表的意義絕非懷舊、它絕不僅只一個歷史文物保存的問題；我們相信，中環舊天星碼頭是一個充滿意義的建 築及空間地標，它可以理解為香港人立足本土，對過去歷史的反省和重新學習的場所，由市民大眾共同注入新的內容，不容清拆。 埋沒歷史的人，必遭歷史埋沒！ 故此，就特區政府在中環舊天星碼頭清拆一事上，我們嚴正要求： 1) 立即停止清拆中環舊天星碼頭。2) 存封所有已經拆下的建築元件及有關物品，並公開其存放地點所在。3)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先生及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就此事件向香港市民公開道歉。4) 立即撤消示威者的所有起訴、銷毁所有用作檢控的圖像、影音檔案。 一群香港市民2006年12月16日 相關薦文：「天星，香港意識的搖籃」(安徒)「當年沒有人反對拆天星？」(葉一知)「救救鐘樓，並在網上組成人鏈」(孤草)]]></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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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WTO 筆記 #2</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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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9 Oct 2005 14:22:00 +0000</pubDate>
		<dc:creator>© 李智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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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晚輾轉不眠，想到幾條關於WTO12月會議的句子： 1) 請當心頭上的閉路電視，1989年的算賬許多「反革命暴民」就是給你們在「香港早晨」看到外面交通情況的攝影機點相依法隸捕的。一頂鴨舌帽可以摭擋絕大部份此類攝影機。 2) 至於與妳平視的機頭，如果你不能逃逸它們的目光，請時刻保持溫婉的笑容。原因有二：一，好多人一早想框定「憤怒暴民」「專業示威者」的形象，以作談資與政治舉措的前提。二，世界的另一個角落裡有勞苦的人，會從媒體中看到妳的笑容，這是一場因為關愛、公義而生的運動。 3) 至少預計水馬、鐵欄、直昇機監控、電訊網路擠塞、飲食供應短缺、胡椒噴霧、警棍、手扣、水炮、人場圍困、突然封路、地鐵站封閉等、公交繞道或停駛。 提議 i) 至少 2-4 Litre清水、一套替換衣物、御寒外套、救藥品、輕裝雨衣、小電筒、巧克力以迅速補充血糖、祝君早安毛巾兩條；乾糧和街道圖；罐裝噴漆。提議 ii) 及早建立自己和親密伙拍在港島區能徒步前往的驛站，作休息、後援和連絡計議之處。提議 iii)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作無謂損傷。執勤者同是天涯淪落人，而這是一場因為關愛、公義而生的運動。提議 iv) 所有焦點聚在港島之際，請不要忘記九龍和新界離島，及住在更遠處的人兒。 4) 請作一切努力保護你的電腦。除了在虛擬世界中的行蹤，你應當心八達通、信用卡、提款咭、泊車咭、圖書咭、回鄉咭等電子核對介面均儲存了極大量可以變作對你不利的資料。 5) 不要高談，對任何人亦然。尤其在陌生人身邊。 6) 應付高度規訓的事故處理模式，只有一種方法：保護自己和自己的鄰人，再製造混亂。不停變化、節充、流竄、變臉、互相掩護、就地取才、懂得分享互助的流動人口，任何方法都不是方法。 7) 游擊隊是被廹武裝起來保衛家園的平民。(不知道是誰個大師說的，凡請指正。) 8) 請熟讀盤問、拘留的程序和法例保障下你在此狀況下的權利：不說話比說話有利，不簽署比簽署絕對有利。當然也有屈打成招或繞過程序這回事。 9) 12月的會議是一個開端，不是死線。一籃子題目極待深化、持續潻活。另一輪以「恐懼&#8212;舒安」為範式的政治收編已見端倪，務請在搞活動搞串連之同時多加思量。 10) 法西斯最粗略的定義可以是：國族主義框下拒共的資產階級專政。 共勉！]]></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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