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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已先行離去

電影《La Haine》 裡面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人從一棟摩天大樓上掉下來,剎那永恆,下墮的瞬間變成何其漫長,那人幾乎失重,跌落每一層樓都跟自己說:「到目前為止都很好‧‧‧‧‧‧到目前為止都很好‧‧‧‧‧‧」他無疑跟在飛一樣!自由未受阻礙,速度幾乎歡快。

於是我們該會明白,憬觀像同疊(The Offset: Spectacles)那嗡嗡隆隆的drone和各種刺激耳根的analogue音效,沒有掩藏某種不可言語的切膚之痛,有些甚麼被打開了,如像皮肉割破暴露於塵染的空氣,骨肉包裹不住的內藏,膊動、炙手可熱;那些如像出自精神分裂者手筆的歌詞,說的多像每個流離於城市與城市外圜的疲倦身體會生出的欲望、其壓抑與譫妄,卻以近似古詩的音調節奏、南方的口音跌宕吟唱,想說的很可能還是這「無言語」之感,城市生活讓所有人說不出所以;沒有了鼓聲煽動,「或缺」卻以幽靈節奏的方式臨在某個由記憶或妄念引申的空間,撞擊蒼白的當下,如像浪人與流徙者會指著此地一個惡俗之物認作不曾存在的故鄉。因及這無可預計的急速流動,錯置與毀壞,一個身體可以取締一個身體,取締可以取締一切‧‧‧‧‧‧憬觀像同疊那份無何抗拒的「時代感」,正正源自一種普遍的生存狀態,盛世如今,「到目前為止都很好‧‧‧‧‧‧到目前為止都很好‧‧‧‧‧‧」

問題是,我們要怎麼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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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21 Jan, 12

咩紙鷂呀?

〈風箏〉寫於1925 年一月 (注1),講魯迅後悔年少時欺負小弟,把他的風箏毀壞,多年後與弟弟重提舊事,想得到寬恕而對方卻早把整件事忘記了,不知道還能希求甚麼,「心只得沉重著」。這個「故事」的梗概,早在1919 年的〈我的兄弟〉寫過;何以魯迅把一件弟弟已經忘記的往事一提再提?已經42 歲的魯迅,何苦要為廿幾三十年前的事折磨自己?

我們固然知道,魯迅寫〈風箏〉的時候,與二弟周作人因為1923 年夏天發生一宗耐人尋味的「家庭糾紛」決裂不夠兩年,此期間與盲婚的元配朱安和守寡的母親愈搬愈遠,有八道灣的大屋不能住,先是遷往磚塔胡同,後又搬到西三條胡同的新屋,住落才不過半年,時值農曆新年,本該一家人坐埋一檯齊齊整整,兄弟明明同住一城卻互不往還......要對號入座的話,魯迅把原來〈我的兄弟〉(注2)三百多字就寫完的事,「小事化大」,一書再書,更於弟弟有份創辦的雜誌發表,可能有向弟弟委婉求和之意。〈我的兄弟〉中,「他仍是很要好的叫『哥哥』。」的結局亦改寫了,慨歎兄弟手足之情今不復在,自責、虧欠,「無怨的恕」的心理描述,像魯迅設置給自己的陷阱,又如刑犯示眾,而施刑者又是自己落力擔演,叫人難忍。

然而魯迅寫的不是日記,不是自傳,我們不能把它等同研究魯迅生平幾時做了甚麼的一般史料看待。〈風箏〉一題,分明是寄喻之物,更是與〈我的兄弟〉的直述大相逕違,它本身除了兄弟情的歎喟,「大蝦細遲早俾屎餵」的「故事」與教訓外,另有更深刻的意圖。後來〈風箏〉收入「獻于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之前作證」的《野草》,沒有收入魯迅自言是有關「思鄉的蠱惑」的回憶文集《朝花夕拾》,更是有意識的區分(注3);〈風箏〉裡那個在「這異地的空中」一次又再一次出現的故鄉溫暖春色,所指的固然是作者兒時生活的紹興,父親過世以前的「孩提時代」,但它同時也另有所指,是〈我的兄弟〉沒有觸及。

欺凌背後的自我否定

但風箏並不是如魯迅所說,「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戰國時代就有木鳶飛了,到紙發明了以後,漢代有人用紙鷂來測量,南北朝有人用作戰爭通訊,而魯迅不可能不知道清明節「斷鷂放災」的習俗。

少年的魯迅要把弟弟所嚮往,既然沒錢買、哥哥又不許放、唯有偷偷撿些枯枝來造的風箏撕毀、踏扁,還冷酷的「傲然走出,留他絕望地站在小屋里。」又說「後來他怎樣,我不知道,也沒有留心。」除了說他年紀輕輕就懂得冷酷無情,又深明忽略乃虐待他人的上乘之法,我們可以直接指出:魯迅無法面對弟弟單純的、小朋友的微小願望。魯迅懊悔,掉入深刻的自省,他同時也為自己感到羞恥──他羞恥自己的羞恥。魯迅無法回答為甚麼不給弟弟放放風箏,更無法向弟弟說明放風箏和「沒出息」兩者間的關係,那不過是一種託辭,而他要弟弟得著「教訓」的方法,不也就是暴力和冷漠!當時也不過約莫十三、四歲的魯迅,為甚麼會那麼厭恨「沒出息孩子」,而他何以會以此種方式施行「身教」?

不過約莫十三、四歲的魯迅對「多病,瘦得不堪」的弟弟感情複雜,說他總是「張著小嘴,呆看著空中出神,有時至於小半日。」其實一直留意著他、眼角勾著不放,處處受牽動的是魯迅自己;說弟弟看著人家的風箏動不動就「驚呼」,又會「高興得跳躍」的表現「看來都是笑柄,可鄙的」,是明白否定孩童遊戲的歡笑,卻藏不了深深的忌恨──「我睇見你個樣就憎」的意思是,我多想好似你咁、活得那麼容易。弟弟為了一個沒錢買的紙鷂天真著迷的神態,自是惹來「知道」既不可天真更不可給人看扁的「兄長」討厭,恨鐵不成鋼......〈風箏〉裡的少年魯迅許是以這樣扭曲的心理,藉否定弟弟來否定自己裡面那個軟弱的、害怕被當成沒出息的「孩子」。在那場完全沒有聲音描述的「精神的虐殺」場境中,他既「在破獲秘密的滿足中,又很憤怒他的瞞了我的眼睛」,彷彿弟弟真的做了些甚麼罪惡的事,讓他眼紅,而當他能夠對自己的感情一樣冷寞,徹底否定、鄙視「驚惶地站了起來,失了色瑟縮著」的「弱者」,在「這樣苦心孤詣地來偷做沒出息孩子的玩藝」罪有應得的弟弟面前,不哼聲不動一根眉毛,依次「折斷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搗毀了的自然不單單風箏的翅膀和風輪,他「得到完全的勝利」,幾乎取代了〈五猖會〉那個不可理喻的嚴父,甚至,可說是一種自我的,對自己的童年與「無邪」的埋葬。少年魯迅所受的教養、際遇和社會訓練,一方面讓他加快成人,不屑兒戲,也讓他的「自我反省」一直延遲到長了胡子的中年,還得因為「偶而看了一本外國的講論兒童的書」才萌發,一待就是廿多年的「虧欠」壓在心頭,「心只得沉重著」。

原地流放的記憶與反省

魯迅研究者錢理群在《魯迅入門讀本》的導讀裡就指出,「〈風箏〉的特異之處,自然是在童年回憶的『春日的溫和』裡,注入了『嚴冬的肅殺』──『二十年來毫不憶及的幼小時候對於精神虐殺的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開』,不僅使魯迅自己,更使我們每一個讀者的心,都『彷彿同時變了鉛塊,很重很重的墮下去』。而最耐琢磨的卻是結尾的這一句:『我倒不如躲到肅殺的嚴冬去罷』,這正是最典型魯迅式的情感選擇方式。」(注4)

但,魯迅到底選擇了甚麼?

錢理群用「回憶的套子」的說法來說明〈風箏〉的敘述架構和象徵秩序,指第一、二段和最後一段的景物描寫,產生了「嚴冬的肅殺」與「春日的溫和」兩個「概念」,所指的「已經不是自然季節給人的感覺,而是一種生存環境、人生際遇、生命狀態、情感選擇的象徵」(注5) 如果用視覺化的說法,就像繪畫和攝影「框裡有框」的取景,〈風箏〉首尾兩部分,把內文有關故鄉溫暖春天和「精神虐殺」事件,框置在更大的一幅現實的嚴冬畫面裡,恰恰是此種框置與比照,讓人更意覺回憶中那溫煦的春天,即便讓人響往,實為天上的海市蜃樓,不可企及之物。然而,風箏同樣在「嚴冬的肅殺」與「春日的溫和」兩個畫面裡出現,是現實與記憶,嚴冬與春日的脆弱連繫,它記認那個不可歸返、無法改寫的童年,它的溫煦,同時包含連串的遺憾。對於文中那個在異地的冬日,望向天上卻看到舊時故鄉的春色,執著記憶的「我」來說,風箏是那麼的刺眼,既是羞恥的象徵,也是現實的諷刺,卻又是「我」之所執持──只有我執著記憶、執著於羞恥、執著於懲罰和無可補過,而不論是遺忘者與憶記者,「我們會面的時候,是臉上都已添刻了許多「生」的辛苦的條紋」,卻只有「我」的心很沉重 。

魯迅選擇了如「嚴冬的肅殺」現實,不作迴避,他選擇了記憶,即使那是極為痛苦的記憶。對「精神的虐殺」的反省,包含了對「遺忘」的警醒:正正是「遺忘」,取消了任何「寬恕」、任何「體諒」、任何與他人或與昔日犯錯的自己「和解」的可能,於是兄弟永遠隔絕於無法感受對方的生活軌跡上。正因為此,魯迅選擇了痛苦的自我拷問,痛與記憶總是相隨。

(小題為編輯所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原發表於魯迅、周作人、錢玄同、林語堂等人創立的《語絲》文藝周刊,1925年2月2日,第十二期。

2. 1919年,魯迅就以「神飛」為筆名在《國民公報》“新文藝”欄內發表過一組散文詩,共七篇,總題為〈自言自語〉,其中的第七篇《我的兄弟》即是《風箏》的雛形。同在〈自言自語〉的另外兩篇,〈火的冰〉和〈我的父親〉後來分別改寫為《野草集》裡的〈死火〉和《朝花夕拾》的〈父親的病〉。
錢理群,〈對比閱讀:從《我的兄弟》到《風箏》〉。見:http://blog.stnn.cc/wjzbe/Efp_Bl_1004813151.aspx

3. 《朝花夕拾》小引,《鲁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4. 見:《魯迅入門讀本》(上),錢理群編。台北:台灣社會研究雜誌出版社;唐山發行,2009。

5. 錢理群,〈對比閱讀:從《我的兄弟》到《風箏》〉。見:http://blog.stnn.cc/wjzbe/Efp_Bl_1004813151.aspx

原刊《筆尖》第2 期「經典重讀」,2011 年7-8 月,頁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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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08 Jul, 11

我們要毀滅舊世界並以______取代它!

There is more proud savagery in the person whom no pleasure can satisfy than in one who feels frustrated by everything and barks at the fun others have. The energy needed for supersession is to be found in the first, whereas the anger of the second perpetuates the impotence of a world where nothing changes. Instead of contenting ourselves with compensatory sprees, which is the suicide’s homage to what is killing him, we will destroy the world and offer nothing in its place. No barrier can stand up to the centred violence of irrepressible gratuity. Instead of taking advantages of laws framed to exploit us, we gradually substitute a practical innocence in which all legality is null and void. The time is near when no one will be presumed to know what the laws are at all.

—Raoul Vaneigem (i)

難題是,《字花》邀稿,「主題是『戰鬥』,大概方向是寫對運動的思考、反省‧‧‧‧‧‧」我即時想,要在一份文學雜誌「跨領域」做社會評論,或是「思考、反省」自己沒有參與其中的「運動」,到底可以理解成甚麼「問題意識」或現實狀況的徵候?在編輯的角度來說,拙文是為了補充(supplement)這個小輯的哪個「位置」?

當我們說「運動」,隱含所指的到底是何時何地的甚麼「運動」,主體是誰!?「運動」變成抽象化的同時,卻是以一種普遍(general)、定義既成(pre-defined)或所指沒有設限(unqualified),默認的全稱方式被談及。於是,「運動」的動態過程與各種前提往往被省去、忽略:那個「運動」蘊釀的社會條件是甚麼?它本身(除了反對xyz)有甚麼議程?與先前或正在進行的其他「運動」有怎樣的關係?其政治性/突顯的主要社會矛盾在哪?──而我們是基於怎樣的分析而得出判斷,這個判斷應以甚麼現實因素檢視‧‧‧‧‧‧此等影響著「運動」的性質、走向與可能性的辯證,卻淹沒於一個接一個的行動會議,難以提出或回應。

若是「運動」只有一群圈中人明瞭箇中秘辛和操作潛法則,裡面的種種恩怨情仇又只有「搞社運」的人才能心照領會,也就是一群人有意無意把其他人排拒於「運動」以外的徵狀,它變成一群菁英的專屬領域。即便是在所謂的「社運圈」內部,默認的一切因為從未提出,或未有充分闡述,因此亦無檢討的餘地。「社運圈」內部既成的權力關係、行事方式與方法論,很容易被偷換成為一先驗的、毋容置疑的外在存有:「為了運動‧‧‧‧‧‧必須/不得不‧‧‧‧‧‧」,達成目標的一切過程皆為手段、妨礙目標的一切必須清除;如是者異議和少數意見總是被各種操作上的所謂「策略考慮」駁倒(override),鮮有還原作「政治差異」的辯論。

§

難題是,我只能寫我所見;焦慮如我所知,有它的結構,即便它有所遮蔽,不一定與現實的情況重合。我希望能誠實:我不覺得自己是「社運圈」裡的人,無法從「運動」內部、組織者或行動分子的視角與經驗體察各種艱難和委曲;也不敢隨便說自己就是「一名普通市民」。既不在運動裡面,也不能說置身事外。

有時我不能認同人們憤怒或覺得挫敗的理由──抑或是形勢情急而我總是滯延其後?「世界是事實構成」的話(ii),我可沒法藉從身邊不遠不近的人際網絡和通訊渠道所得悉的一切判斷,「外面到底正在發生甚麼事情」。圈之裡面有圈子,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而且幾乎每個人都被聽見,可是誰都沒能被說服,好像在不同的聲軌上發話。每個群體有它的邊界、公開或秘密的價值交換、行事方式,可是在於一個以「社會公義」或更高的理想為志業──或至少如是宣稱的群體,同仇敵愾不可成為「站在一起」的理由,因為「壓迫者」與「受壓迫者」是隨時轉移的關係,而且壓迫不一定具體。今天因為各種原因或矇昧站在所謂對立面的人,與及不置可否的大多數人才是要爭取的對象不是嗎!?

如果真有不共戴天的敵人,敵人首先是自己:我們裡面的法西斯,我們裡面的犬儒,我們的鄉愿,還有我們以為我們沒有的忌恨。

異化的手段不能結束異化,階級仇恨不能帶來無階級社會,我更願意相信,人們集結、組織連繫,以至於在必要時以激進的方式集體反抗,又在個人與個人連繫著的生活裡頭,締造條件,實踐種種幾乎不可能的創造與重整,是因為他們有所相信,執於善,但不以善之名,過程中發現自我與彼此,不單因為形勢所迫、不得不如此。沒有正信做基礎的「反對運動」只會讓人在長久的拉鋸戰中變成壓壞的零件一樣,扭曲,疲憊;甚至因為長久拉鋸,敵我彼此制約(conditioning),反對者體現作他所反對的一切,如鏡象。那個讓人憤怒叫人挫敗的「現實」,它不容許樂觀,但因為眾人參與其中,它不能被任何人否定、一筆抹殺,現實才是我們最大的幻象,也是最後一個幻象。(iii) 它不在外面,它在於我們對自身所處的位置的敘述。

我們對自身所處的位置的敘述,關乎一個由無意識到意識的過程,也是對自己的生存狀態、同時代的鄰人的生存狀態、彼此依存的動態與社會關係的一種重新認知,重認。如是者,意識的改變,會帶來價值觀念/心理/情感結構/行為的改變,又轉化作社會關係的改變。在這個過程中知識分子既然受益於某種文化資本與知識─權力,責任非常明顯。如果是做學術的,可能是為更廣泛的社會變革提供理論基礎、各種思想資源、爬梳歷史;如果是做組織工作的,可能始於讓工作對象看見與他人的連結,差異與共同,意識到壓迫他們的不是命運或際遇。如果是做藝術的,有刺穿現實的真實性,體現不能呈現(unrepresentable)‧‧‧‧‧‧

§

於是我想到纏繞我的許多有關寫作或行動(與否)的問題,歸根究底很可能關乎寫作或行動的倫理,卻因為甚少談論,一己的納悶苦惱只能變成訴諸經驗決定的取態、私下的準則──惟個人是集體不可分割、約簡的組成部分,即便破碎,不容否定。譬如說,我寫過一些與社會議題有關的文章,在街上派傳單、喊口號,在警察線前面靜坐或不得已的推撞,也寫過一兩篇呼籲聯署的聲明,諸如此類僅是基於「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而我做的很少‧‧‧‧‧‧我可是希望,無論過往所作或沒有所作,不要讓人錯覺我有「參與」「社會運動」──這不是為了否定既往所作或沒有所作,也不是「逃兵」藉詞以免役,又自困於一種「其他人都在其中怎麼你沒有投入!」的自責,而是愈來愈覺得,沒有長期投身一件事情並且和其他與事者建立平等的關係,就稱不上參與,而「社會運動」不能懸置在眾人為口奔馳的生活的外部或邊陲。在這個偏頗的界定下,單單是有若干人去遊行示威或參加某個「行動」或活動不一定代表有若干人在參與任何事情,那可能只是動員與被動員的結果。

動員與被動員,就是說號召者與「參加者」關係呈單向、不對等,集結的人沒法認識彼此是誰。「參加者」來到某個「抗爭現場」或政治地標,以為是給當權者一記痛擊、與受壓迫者站在一起,或是為了遠大而未竟的目標共同進退、踏足歷史之時,不過被臨時委派角色,成為「群眾」、「聲援者」,進行指定活動:陳義愈高的號召,每每讓其後的人群遣散更形敗退──與日常生活斷裂的「抗爭」,並沒有把人從每星期七天一年365日的普遍壓迫中解放,變成自主,亦無法於動員網絡以外,處身其他社會位置的民眾中間產生實質的關聯(relevance)。

後來我開始覺到,聲嘶力竭的衝突場景之所以常常讓我不安,讓我身處其中卻不想「在場」,許是因為從周遭的人身上各種傷口流淌的情緒,含恨者憤懣、自感弱小者悲苦,各種互想和應又抵銷的聲音、口號與詭辯,臉是能辨認出的臉「人」卻是突然認不出來,一個落後一個沒能與意志及時連上的身體的寂寞移動‧‧‧‧‧‧場面與空氣,正在發生的事情好像都與任何一個人的過往未來無關一樣繼續進行,「我們」其實可有可無,只是「我們」無法擺脫自己,而絕大部分人早就拒絕了這種荒謬‧‧‧‧‧‧是以遲豫如我者,常常無法做出切合角色要求的反應,當荒涼的現實以過度吵嚷的方式回歸現實,它顯得極富劇場性,我不免覺得這場戲碼裡面每個人──調班的警察、準備好說辭但不小心哽咽動容了的陳情者、懷著各種心情和理由的示威者/聲援者、受命而無權作哪怕最少的酌情的公務員、企業職員,要抓一個soundbite 與15 秒獨家片段的記者、制作線上游那些明知道老闆的老闆才是老闆的採訪主任,以至等著收場才可以開工的外判清潔工──每一個都不由自主,在互相抵銷的種種角力之間無法行動,跡乎癱瘓,妳不免會懷疑,其實沒有發生甚麼「抗爭」,它發生在別處,不在這裡。但此間無疑有人在呼喚,或以一種曖昧的姿態在等待,也有一直在旁觀望的人,又有對面的一方陣營無疑在守衛,嚴密陰森,免得事態會突然變卦,此間發生的與它所呼喚的成為割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The Book of Pleasure (Le Livre des plaisirs). Trans. John Fullerton. London: Pending Press, 1983. p.65

ii) “Die Welt ist alles, was der Fall ist.” (The world is all that is the case). Ludwig Wittgenstein.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1961 Pears-McGuinness translation. Cited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Ludwig_Wittgenstein

iii) “So long as an illusion is not recognized as an error, it has a value precisely equivalent to reality. But once the illusion has been recognized as such, it is no longer an illusion. It is, therefore, the very concept of illusion, and that concept alone, which is an illusion.”

“We are faced, ultimately, with two irreconcilable hypotheses: that of the extermination of all the world’s illusion by technology and the virtual, or that of an ironic destiny of all science and all knowledge in which the world – and the illusion of the world – would survive. The hypothesis of a ‘transcendental’ irony of technology being by definition unverifiable, we have to hold to these two irreconcilable and simultaneously ‘true’ perspectives. There is nothing which allows us to decide between them. As Wittgenstein says: ‘The world is everything which is the case’.”

Jean Baudrillard. The Perfect Crime (Le crime parfait). Trans. Chris Turner. London & New York: Verso, 2008. p53, 76.

原刊《字花》#31期,2011年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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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21 May, 11

轉貼:陳雲@香港地產政治研討會

至於今年財政預算案那些垃圾政策建議,例如注入六千元去強積金,等於在交通津貼設立家庭資產審查一樣,等於往年設立老人津貼的資產審查和外傭徵費的合約安排一樣,等於這幾年的申辦亞運的鬧劇一樣,都是政府的「屏障議題」、稻草人議題(strawman agenda),預先植入(build-in)一些無關痛癢的話題,預留退讓的空間,消耗傳媒和議員的時間,令議員可以罵娘扔蕉扔水樽丟陰司紙,領受為民請命、「成功爭取」的虛榮,令政府可以不必做事,卻隱藏了更險惡的議程。

──陳雲,〈財政獨裁的政府黨〉,《明報》,2011年2月27日。

相關:

反對壟斷 對抗複製 (陳雲,《九評地產黨》序言)

陳雲的 propaganda(W.Wong , 「魚之樂」)

解毒中文 替天行道: 與陳雲對話(梁文道, 《讀書好》18期,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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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02 Mar, 11

Auroville:橫越世紀的曙光

Man is a transitional being. He is not final.
—Sri Aurobindo

1968 年二月,124 個國家與印度23 邦的青年代表,分別把採自所屬國家的泥土,帶到南印度朋迪榭里(Puduchery)東北,距離孟加拉灣僅五、六公里的紅土野地上,在五千多人的見證下,把這些泥土和一份憲章放進一個大理石甕裡,成為了體現「人類合一」夢想而建的曙光村(Auroville)中心地基部份。(i) 感召人們把一切繫乎宗教、種族、階級的歧見,如撒一把土般放下,曙光村的憲章是這樣寫的:

1) 曙光村不屬於任何人。曙光村屬於整體人類。但是要居住在曙光村,他/她必須願意成為神聖意識(Divine Consciousness)的服務者。
2) 曙光村將是個永續教育、持續成長、永不老去的地方。
3) 曙光村希望成為過去與未來的橋樑。運用從無到有與內在的探索,曙光村將勇敢的躍進去體現未來。
4) 曙光村將會成為物質與靈性研究的場所,成為活生生的實際人類合一的示現(a living embodiment of an actual Human Unity)。(ii)

那實在是個滿有「理想主義」的計劃,試想像,二千多人住在一起,不分種族/國籍,沒有物業產權,每天工作五小時,工作不再是以勞動謀取生計的手段,而是「表達自己,發展潛能,此同時透過工作服務群體,而群體亦為每個人供予賴以存活的條件與工作的場域」;每個人同時都是彼此的生產者,教育者與學習者,助人以自助,「人類競爭的本能只會用以克服窮因和苦難的根源、克服其自身的軟弱與無知......精神的需要與對進步的關注,優先於欲望與情感之滿足、或歡愉與物質享受的追逐」,簡言之,即社會關係的根本轉向:「人與人的關係不再是基於競爭和衝突,取而代之是基於一種把事情做得間更好、合作無間的互相效法關係,手足同心的關係。」(iii) 曙光村的理想,實與今日所謂「全球化後資本主義時期」疲於奔命的生活方式完全悖反,可是「理想」與「現實」畢竟是互相辨証的:如果一個「理想主義」計劃,從慨念階段實踐至今已經橫越風風火火的二十、廿一世紀,奠基四十二年來不停有世界各地不同範疇的先行者為了「同一個夢」參與其中,我們還可以只侃侃而談它的「理想主義」,說它不符現實嗎?

印度獨立自由戰士/聖哲的夢

曙光村建村的概念,源自印度聖哲奧羅賓多(Sri Aurobindo 1872-1950),有修習瑜珈的人對這名字不會陌生,沙吉難陀大師(Swami Satchidananda)始創的「整體瑜珈」(Integral Yoga),很多理念與修習原則,實際上就是源襲自奧氏1914-1921 年間寫成的《The Synthesis of Yoga》及其與生徒的書信錄。奧羅賓多生平充滿傳奇色彩,從積極投身政治,為印度獨立奔走、涉嫌策劃「恐佈襲擊」下牢,隱退於朋迪榭里(Pondicherry),潛心修習瑜珈,成立道場,追求超越一切現世政治的精神覺醒,曙光村的建村的構想與此不無關係。

被稱「自由戰士」(Freedom Fighter)的奧羅賓多,七歲就被醫生父親送往曼徹斯特唸書,不要他受印度文化或任何宗教的薰陶,寄望他能回國成為殖民政府的高等文官(Imperial Civil Service, ICS),然而當他考獲ICS 資格,也考進了牛津大學、唸了兩年書以後,卻決定不想為英國人服務,回國後到了西印度瓦都達拉(Vadodara,前稱Baroda)的邦政府工作,當過測量、稅務和Gaekwad皇族的土邦(iv)秘書工作。此後十餘年間,奧氏成為了與父親冀願恰恰相反的人,套用精神分析的學說來講,可說是一種「弒父」(v):他沉迷學習印度文化,自學梵文、印地語和孟加拉語,還因為太專注這些而疏忽公務,被調遣到Baroda College 當法文教師,期間亦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詩集,更重要的是,奧氏待在瓦都達拉期間,經常因為公務出訪孟加拉和中央邦(Madhya Pradesh),認識了英人稱之為「印度騷亂之父」的Bal Gangadhar TilakNiralamba Swami 等反殖運動重要人物,其中Niralamba Swami 更是由奧氏安排到軍隊接受軍訓,再送往孟加拉組織反抗組織。雖然礙於公職不能作太多政治表態,奧氏亦曾撰文批評當時的國會面對英人態度軟弱,無力領導印度人民。

孟加拉分治期間(1905-1911)是奧羅賓多在政治上最活躍的時期,被調遣到加爾各塔的他經常往返孟加拉,見証了當地(不論是信仰回教或印度教)的人民反抗殖民統治的決心與迫切性,在胞弟的連絡下,與Bagha Jatin、Jatin Banerjee 等武裝革命分子交往甚密,也在孟加拉協助成立大大小小的青年會,為他們作武鬥和心靈培養的準備,並加入國立教育局(National Council of Education)籌建一所「以國家路線及由國家管理,為廣大民眾提供教育的」國立大學(即今日的Jadavpur 大學),以抵制英人的孟加拉分治,後亦因主編英文報章《Bande Mataram》,被控以印行煽動物品而被捕,成為強硬獨派的代表人物,主張印度必須在政治上全面獨立於英人支配。到1907 年國會全面分裂以後,奧氏繼續在浦耶、孟買和瓦都達拉等各處演說、聯絡不同團體,爭取印度立國的支持者。到1908 年因涉嫌策劃「阿利波爾炸彈案」(Alipore Bomb Case)再次被捕,單獨囚禁候審,一年後獲釋,其後奧氏亦分別創辦了一份英文、一份孟加拉語刊物,被英人多次以言入罪起訴,到1910 年奧羅賓多退出政治,搬到朋迪榭里,轉向精神領域的修練,並於該處認識了Mirra Alfassa(1878-1973)。

超越政治而不是迴避政治

提到曙光村,大部份到過該處回來的人會強調它的靈性層次,每以一種到過大黃金球(Matrimandir)內室默想、「心靈洗滌」的經驗,闡釋曙光村的可貴與不可多得,囿於形上,感動而不足轉化成生活方式的省思與具體實踐,是一種小資式的移情,無法充分呈示曙光村的及其「人與社群」組織方式或指導原則與「現實社會」接軌的可能。

不錯Auroville 的字根「Auro」取自奧氏的名字Aurobindo,是指光,或曙光,而「光」在奧氏的深奧哲學中,更是「神聖意識」(Divine Consciousness)顯露的形態,但,唯有梳理奧氏的生平,我們才能了解曙光村之所以以此形態出現的原因在哪。奧氏深刻體會到,以國族國家(Nation State)、國土主權為框架的政治,並不是印度人民以至人類前途的答案。的確,奧氏見證了印度從英殖統始下獨立,但這個歷史過程中,基於宗教、語言和所謂「民族」的劃分,也促使印度大陸的人民分斷。巴基斯坦以宗教立國,孟加拉(Bangladesh)由語文運動啟程立國之路,本身卻是一部血淚寫成的流徙史,以至印度的查漠和克什米爾邦(Jammu & Kashmi) 、接壤巴基斯坦的旁遮普地區(Punjub)的持續「內亂」與「分離主義」,無不歸因於「國族國家」的內在殖民性。印度獨立之日,奧羅多賓發表全國電台演說,念茲在茲的,是印度大陸人民的團結、以至整個亞洲人民的復興與解放的必要,而且他提出世界的團結合一將成為人類前境的外在基礎,一種「國際的精神」將會由「放棄軍事力量的國族主義」所催生。

從籌募經費,覓地收購,具體指導著曙光村籌建工作的Mirra Alfassa 早就指出,曙光村並不是一項宗教實踐,也極力排除政府對曙光村的影響,這位曾為奧羅賓多成立道場(Sri Aurobindo Ashram)、奧氏稱之為「神聖母親」、「Shakti 化身」的曙光村創辦人,過世前依然重申,「曙光村是為那些想過神聖生活(a life essentially divine)但放棄所有宗教的人而設的──無論是古老的、現代的、新興或將來的宗教。」甚至,當被問到曙光村會有一種怎樣的政治組織,The Mother 非常巧妙的答道,那是一種「神聖的無政府主義」(a divine anarchy):「人類必須要意識到自己的精神存在(psychic being),摒棄規則與法律,自然而已的組織起來,那就是理想。為此,人必須和自己的精神存在接通,聽由它的指引,源自自我(ego)的一切威權和影響必須消失。」(vi)

實驗社群與聚落

實在,當年荒蕪一片的野地,經過曙光村「村民」和歷年的訪客的協作,栽種了二百萬棵綠樹,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亦漸見成效,成為一片綠洲,1983 年成立的The Auroville Village Action Group (AVAG)  積極組織附近的塔米爾村落,修建水喉,為殘障或失學的兒童提供教育,協助婦女脫貧及發展社區本位的小形經濟。Earth Institute 則定期為印度和各地的工程師、建築師、志願者舉辦課程,講授就地取材,與當地人生活條件適切,低成本、抗天然災害的建築方法和土木工技術,並就水力/風力/天然氣等可再生能源的具體應用進行研究,這些研究成果,不單用於曙光村的建築項目,這些項目的人力與技術資源也不單同時投入在附近的塔米爾村落以至朋迪榭里的學校、社區建築的建造計劃,也投放於協助南亞海嘯重建,更直接啟動印度新德理、以至沙地阿拉伯的類似項目。另一個著名的Sadhana 再植林計劃 ,則是以志願者為基礎,一方面讓他們學習接近自然,低碳消耗,對自然環境生態破壞最少、對動物不施虐、善用水資源的小集體農耕生活方式,同時為 Sadhana 生態的恢復作出努力。

是以,曙光村永遠是「實踐中的理想」,離原來居住五萬人的構想差遠矣,卻是以類似的小群體連結而成的,無論是聘用南亞海嘯影響戶的「社會企業」,或是在曙光村裡經營的旅舍餐廳,或是各式各樣自由加入的小組式身心靈修練、創作與勞動, Sadhana樹林的「生態村」或是、自六十年代起陸續成立的大小農場、合作社與農業貸款計劃,抑或各種以「可持續發展」原則指導的社區實驗、教育計劃,都貫徹一個原理:平等,也就是勞動/生產關係的趨於平等,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係趨於平等。

 

延伸閱讀
Auroville, an achieved utopia?

奧羅賓多著作(網上版)

Polis Project on Ecological Governance

關於大金球有沒有按照The Mother 原意建造的爭議

____________
i) 曙光村(Auroville)另有譯作「阿羅新村」、「曙光之城」。出席這個奠基禮的代表,其中就有因為「六日戰爭」與「文革」,關係變得極為緊張的敘利亞、約旦、以色列,及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等地。當時西藏的代表是印度達蘭莎拉的流亡政府,他們放入那個大甕的是喜馬拉雅山上的鹽,而不是土壤,因為流亡政府失去了自己的土地。

ii) 曙光村憲章的不同譯本,見:http://www.auroville.org/vision/charter.htm

iii) 曙光村創辦人Mirra Alfassa,〈A Dream〉,見:http://www.miraura.org/aa/av/av-dream.html

iv) 英人統治下,與本土皇族分治的代理政權。

v) 據說奧羅賓多回國之時,因為消息錯亂,他的父親Dr. Krishna Dhan Ghose 以為兒子坐的船在葡萄牙對開海域沉沒,原本健康不佳的Ghose 因而悲傷至死。當印度於1947年8月15日獨立,奧羅賓多指出他亦是生於8月15日,認為兩者不是純屬巧合,而是「最高的真理」藉助他的一生所作向人揭示。

vi) 見:http://www.auroville.org/vision/maonav_selected.htm

原刊《artech》網上版「live in ideology」,2011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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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今日

有一個笑話是這樣的,酒吧老闆為了招徠生意,在當眼處貼出告示:「明天啤酒免費」,翌日果然有大夥人打算來喝個痛快,但最後侍者還是把賬單端上,酒客非常不悅,拿著賬單責問老闆,「不是說啤酒免費嗎?」老闆指著牆上的告示說,「對呀,寫的很清楚,是明天」

一年之終,一年之始,各地倒數活動的新聞畫面把夜裡的幾秒延長成可供反芻整天的故事,譬如今年適逢「民國一百年」就吸引到近82 萬人聚集台北市政府前參加跨年晚會,以跨年的「片刻」召喚淵遠的「建國歷史」。同日不能同語,對岸的2011 慶祝活動,自然更不會牽上「辛亥革命一百年」。

「倒數」實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令所有人變成牛頓學派,認為時間是不受整個宇宙的任何事件所影響的真實存有,以不變的絕對速度向單一方向運行,一切現象於此維度上依次發生。「倒數」的重點,計時,對時,可是令人頭痛的事,即便所有人能對準「國際協調時間」(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UTC),它也不過是由七十國二百多個原子鐘數據統計整合,再由巴黎天文台的「國際地球自轉與參照服務」( International Earth Rotation and Reference Systems Service,IERS)決定何時加入「潤秒」(Leap Second)的人為計算結果;「剎那」切成再多的細碎分段,人們還是無法指認,一年之始終,終於何時,始於何時。而且我們應當知道,月球正要擺脫牽引,離我們愈來愈遠,潮汐的力量減退,令地球自轉速度也每天減慢,去年的365天真的比今年那365天苦短。現今通用的國際標準時間,徹頭徹尾是現代產物,許多人不知道,在1925 年以前,所謂「零時」一般是指正午,而穿過格林威治、把地球隨意分成東西兩半24 時區的「本初子午線」(Prime Meridian)之釐訂,本是為了配合英國的航海軍事利益,也符合南北戰爭後步入工業化的美國外交、外貿計劃,1884 年的國際子午線會議,僅25 個與美國有邦交國家參加,就是否把零度經線設定於格林威治的決議亦沒有一致共識,每15 度為一時區的劃分,自然又因為國土邊界問題與政治考量,需要各種折衷調整。(*)

我們一般理解的「時間」,如果不是一場誤會,也不過是一種隱喻。時間是一項觀測與量度的結果,所量度的對象其實是物件移動或某現象發生的「期間」(duration),譬如以日月變動的循環為記認,或以某種化學元素的原子,其電磁波譜中電子轉變能級時釋放的微波訊號的頻率以作標記:「2012 年四月一日下午三點十五分,維園球場」並無法標示未來的任何一個將會發生甚麼事情的絕對「時空」,它標示的僅是量度若干「月」若干「日」,若干「小時」、「分秒」等單位的過程的累計,概念與貨幣非常近似,是一套符號編碼,彼此兌換並無具體所指。

更甚者,由「共時性」而生的各種身份想像與生活方式,只可以說是一種現實的臨摹,以「共時性」置換了「共同性」,是意向與行為的統治而非同心協力,由時計到集體運輸、由各種即時通訊與電子廣播,伸延到工作間與學校的身體管治及整個城市空間使用權的精密壟斷,我們的整個生命被嵌入一個鉅細無遺的時序編制之同時,零散、無關聯的現象,於無數個互相排拒、不可重疊的位置被感知、經驗或觀測到,卻用時間的隱喻,或時間作為一種話語(discourse)來統整、建構並賦予秩序,一旦沒有「時間」的指示,一旦偏離既定的編程,浮泛的小民身份與生活亦失去支點,無從提起,無從想像;如是,我們彼此訓練、條件約化成「時間動物」,行動與欲望總是給迴路到原來的編制裡,轉化成可兌換的時薪人力,現實總是在經驗的外面,我們只能活在不足為人道的匱乏裡。

總是有人提醒我們,時間。現在幾點,今年第幾週年,下個月就是‧‧‧‧‧‧死線以後還是死線,才剛結束了的重新起始,實為永劫。有些甚麼更根本的事情無法觸動,不被呈視因而不能看見,沒人提出異議結果連提出異議的基礎都崩毀消弭,讓時間既「往前」行進,卻同時迴旋縈繞,往昔的苦痛刻印目前,歷史的魘魅盤踞幾代人的頭上,讓人麻木活著,無人願見的未來卻率先逆反過來、往回侵擾、蔓延,並決定了現在的種種樣態,於是我們失去了時間感,掉入了歷史的慣性

無論我們用甚麼標準時間,未來突然迫在眉睫,決定當下現實的「剎那」總是突然成為過去。惟我們必須依附時間──被決定的時間,方能話語,方能記念,回顧或展望籌劃,以忘記現今所處。

忘記現今所處,意思是說,「連續時間」並無相對應的外在所指,它僅是意識活動,召喚記憶(「過去」)與想像(「未來」)並將之串聯(serialize),構成一個敘事。這個敘事卻往往令人與當下的現實切斷,失去進退,使未來變成漫長:因為過去的痛苦經驗,對將來的各種勢利估算,取消今天的行動,自願放棄打開、或創造(其他的)現實的可能。香港人會明白的,時間總是讓我們錯開,路總是不斷被打斷,從1984 甚或更早,一直到現在,我們看著一個時鐘然後說,這一秒和剛剛那一秒有質性上的區別,「踏入零時,成千上萬的民眾在時代廣場迎接新一年的來臨」,誰又可以選擇不被這一切喧囂與艷俗侵擾?我們看著一次又一次的敗退,以為這一次讓步跟上一次投降有質性上的區別,突然又會有人熱淚盈洭說的「抗爭三十年,感到無愧無悔」,又或者,在包圍立法會的四面街頭上,突然放棄集結!

當有人大力強調,他們是從往昔如何一直走到目前,意思是說,將來固然要怎樣、怎樣,現在就必須如此這般,只好如此。年度回顧,十年、以至世紀回顧,說的僅僅是「人」的故事,「發展」的故事:革命,建國,戰爭與和平,災劫與重建,無一不借鑒以合理化當前的形勢、視角與取態,惟各處地方的人民都有屬於他們的一長串只能以日期數字記名的事件,無數的獨例反過來引証一切無可例外,也正正是血與鬥爭,苦難與壓榨,罪與傷痕,構成了共同的身份與想像,使歷史成為他們的歷史。我們沒法傾聽死者言說,但我們為什麼仍然聽不見天天被動員派遣去賣命抵債的勞累民眾?

(*)譬如西班牙國土雖沒落入東經7度30分以東,1940年獨裁者佛朗高頒令全國採用UTC+1時間,以靠攏法西斯意大利及納粹德國等「歐洲盟友」,一直沿用至今。

原刊《明報》「世紀」2011年 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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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印象

我對香港國際書展,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很多人,很吵鬧;才走進去就想逃。

我大概是2000年左右去過一次書展,那時有朋友給我通行証,可以直接在會展中心地下的入口進去,所以我不能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批評書展的安排怎樣怎樣──至少,我沒有付錢買票,也沒有像許多人一樣排隊大半天方能進場。印象中,我甚麼書都沒有買,也沒有去聽講座或參觀專題展之類的。敞大的展場都是人,肩摩肩的,就是從一個攤位的一列貨架這邊來到另一邊都很吃力,我以為我拿起一本書在看但原來一直擋著其他人的路,每隔十餘秒就有人在身前和或背後捱過來要擠過去,一轉身隨時不覺就撞到別人,不然就差點碰翻貨堆上的一疊書或「文具精品」,而且人聲沸騰給關在樓底極高的室內迴響,然後有四方八面傳來的叫賣聲互相要蓋過對方。走到展場後方,通道可是坐滿了一家大小、癡纏的情侶和急著拿出新買的戀物在把玩的「動漫仝人」,冷不防會踏在別人撐在地上的手。這樣在展場裡給擠來擠去,除了情緒消費,覺得那些本來不想買但「見到減價覺得好抵」都買下來,能怎麼挑書呢?

無論書展規模多大,有些書、有些人可是不會在書展出現。正正是它的規模化,讓一切難以規模化的東西被拒諸門外,譬如說,我實在想像不到一個詩人如何在那樣的環境設置與氣氛中,好好的,朗讀一首詩。反過來我又會想,那些名家座談、專題展覽,如果改在地區圖書館、書店門市,或別的「小地方」進行,難道就吸引不到一兩百人來參加嗎?「閱讀」,真可以在虛妄喧鬧的展銷會中推廣嗎?

但,香港國際書展畢竟是一個由貿易發展局主辦的商業活動,人們在一個散貨場要求有甚麼「文化交流」,沾一身銅臭又想有點書香,不是有點突兀嗎?人們每年批評書展「重量不重質」,或是「商業味濃厚」,抑或笑罵著主辦方一而再次把文學經典、名畫畫冊當成「淫穢物品」處理,或是對少女模特兒寫真封殺不封殺,失諸尺度,前後矛盾‧‧‧‧‧‧這些熱鬧的、叫人啼笑皆非「書展現象」,爭議不息,卻每每把「文化」(或是所謂「道德」)變成抽象、甚至理想化的措辭,讓「文化」本身的多元歧義,與藉由此等歧義以檢視現實的批判性都喪失了,如此,「書展有沒有文化」的設問方式,遮蔽了一個更重要的命題:到底「文化」是由誰、或那些「持份者」,通過哪些社會機制磋議、定義?而不同版本的「文化」,有沒有在書展中充分呈現、並有效介紹給許多一年都不會去書店幾次的「社會大眾」?已經有二十年歷史的香港書展,作為出版業/文化工業每年一度的大規模活動,而且是有公帑與公共資源投入的,它對「香港文化」、以香港人作為當然主體的生活思想文化之塑造、呈示與承傳,到底應該起著甚麼作用,扮演甚麼角式?

退一步說,假使書展是由藝術發展局或是康樂文化事務署之類的官方文化機構主辦,我們可不是不知道,這些終日被人批評為作風官僚、與民間及業界脫節的機構,亦始終沒有一個以本土文化發展為軸的「香港文化政策」可作依據。要一個官辦,「不在行」又欠清晰宗旨的書展搞得比較像一個「一個文化文流的平台,讓市民大眾參與文化盛宴」而且其「優勢足以讓香港書展在華文地區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的話(1),自然就是陳義過高,口號漂亮內容欠奉,以至烏龍白出。誠如梁文道先生所言,在欠政策缺延續性與處事作風官僚的先天條件不足之下,香港書展「總之就是透露一股健康的拘謹的中產階級氣息,總之就是不好不壞並且曖昧的mediocre,總之就是香港。」書展歷年追求量化的成績,同時又焦慮自身的「健康」形象,乃源於其內容的匱乏、價值含糊。

好些年後我還是去了一趟香港書展,那是2008年,書展主題為「多元與創意.書展二十年」,該年書展入場人次近83萬,參展商來自19國家、數目近400‧‧‧‧‧‧書展的「成績」年年打破記錄,但正正是它的規模化,讓一切難以規模化的東西顯得無關痛癢。做為一個要在「書展檔期」出版一本散文集的作者,來到書展的場館參加出版社安排的新書發表會,本來是高興的事。但基於書展的種種限制,袁紹珊、陳智德、葉愛蓮、鄧小樺和我同時出版五本新書的發表會,只能安排到在人堆中用活動看板間隔開來、保安員把守、僅能容納五六十人的「會展大會堂」進行,並得在四十五分鐘之內完成,包括佈置、安排入座、清場,而且現場不得陳列售賣有關書籍、不得給讀者簽名,「商業活動」必須回到參展商攤位內進行。

在類似的時間─空間設定下,書展始終是一個人流管控極為嚴格、銷售效益主導的散貨場,這是許多參展書商都會承認的基本事實。對於比較小本經營的本地「樓上書店」來說,一年一度的書展清貨,靠那小小的攤位,確保了他們有足夠的現金流繼續交租發薪,繼續吃力營運下去。在書展裡,「讀者」是毫無二致的被當成最純粹的消費者、被動的信息接收者,而所謂「作者」,即便來到這個似乎與其職業(或藝術)相關猶甚的場合,亦沒有任何空間多作「推銷」以外的表述。再以這場新書發表會為例,單單是五位作者每人用五分鐘簡要介紹了自己的書,連同主持人的開場白,就用上三十分鐘,餘下的十五分鐘除了佈置、安排入座、清場,現場朋友只能發問一兩題。而當我們穿過人海,到了出版社的攤位,我們還是給擠來擠去,連歇腳的空間都沒有,想和平日難得聚首的作家同行和前輩交流甚麼想法的話,在那個時空,顯得荒謬。結果呢,就是和來到書展的所有人一樣,買書──買自己的書來互想交換──我見到站在貨箱上負責收銀的年青店員,臉色非常難看,一年沒幾天要這麼忙過一秒不停的,要算那麼多種不同的折扣、捆綁的優惠,找贖那麼多零錢,他們都累了。

讓書變成赤裸裸的賤貨,這才是書展辦的不雅。

______________

(1)摘自香港書展2010官方網頁,見:http://hkbookfair.hktdc.com/tc/About_AtAGlance.aspx

本文原刊《自由寫作月刊》#59 期,及《田園書訊》總#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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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好我好羨慕妳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個體」與「群體」的辯證、動態關係,被覆寫(Overwrite)成「小我服膺大我」的主從關係,於是人變成了編制的人,不必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鞏固了支配的條件制約。這個「覆寫」,是權力的覆寫,關乎現實的政經社會條件,卻也關乎人的觀念;但「現實」的政經社會條件,宏鉅如政權倒亡,大陸沉沒,細瑣如家庭糾紛、辦公室政治,都是人的意志和行動起著決定作用,那麼,想法改變,行為於是改變,行為改變,人的關係於是改變——

人們總是說理想與現實兩難全,彷彿「現實」真有其事,而且應然如此,亦僅可如此;「理想」,則是懸置於「現實」外部、可望不可及的慾望,與之相關的想法與事物,必須讓路予「現實」。

那些自詡「務實」的人,每每把現況(Status Quo)等同現實(Reality)全部。他們把「現況」之所以成為「現況」的歷史過程抹褪、先驗的排除了此一「現況」以外的任何可能,把未來的全部限在今時一刻的延線上,所鼓吹的不過是自我應驗、無視現實的「失敗主義」。正正是「現實是如此這般」的錯誤前提,鬼掩眼一樣障礙著「務實主義者」對現實的判斷,遵行故舊,卻神推鬼使,老是來到沒彎轉的死胡同,死守在牆角下面委屈的說,「你看,我不就早跟你說過,這樣不成的!」但其實沒有鬼呀!謬誤的前提只可得出謬誤的結論!

此種「失敗主義」固為統治階層所喜用,而愈多人以為自己是被一個名叫「現實」的東東鬥敗,就愈容易榨壓、管治他們;「現實」那麼艱難,彷彿民眾就真的需要幼兒照顧。「失敗主義」於民眾中以忌恨的慾望形構呈現,譬如一種非常流行於我輩(70年代中後出生,受過高等教育,職場打拚十幾年而資不抵債者)的說法:「其實好羨慕妳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麼說的人可能連自己都不知道,他並不羨慕別人,而是忌恨。反轉豬肚是屎,想說的是,「人人咁辛苦,妳有冇搞錯,咁開心,咁自由……妳憑咩?」

忌恨是一種自我認同。「我們」願意相信「我們」以為別人都相信的價值,建構這個共同身份的同時,也鞏固了彼此失敗的、被受宰制的現況:「我」是平庸的大多數人之一,搵朝唔得晚;能夠「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一定是幸運的例外,要麼集萬千寵愛,不然就是擁有決定性的先天條件,諸如家境、才華,或資本主義式英雄素質諸如堅忍、果斷,更可能是徹底的愚蠢或非理性,總之是例外。「我」畢竟不是那種人。「我」都有理想啊,可為了父母高堂妻兒仔女/揹了層樓要供,或任何類似的普世理由,為了「搵食」才別無他法,只得放棄追求──因為那是自私的。

於是忌恨讓「我們」錯估現實,「搵食」被抽象化,高舉到比生命更高的高度,比「理想」之於理想主義者猶甚,為之「犧牲」的一切所謂「代價」自然作價更高!人竟以股票市邏輯考量生命,推卸為人生自決的責任,喪失自身行動力,為了免於失敗而失敗,變成孤零地放逐於「生活」的人,無面目的大眾——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說的「平庸之惡」,落在華南小城的今時,恐怕是由此種「搵食至上論」催化。同理,惡魔之能成為惡魔,不在於惡魔的惡,而在於受害者執於自身卑微、執於溫純良善而無力,在於受害者相信惡魔真有其事其人,不在「我們」中間而在對面。

原刊:七一遊行刊物《我們的萬言書#5》(01/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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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小城的歷史分段/斷


照片是老B 那邊抓下來的,那邊還有一張1987年「爭取八八直選」維園集會的照片。

1987年我是十二歲左右吧,如果那時候爭取民主直選的人心目中或口頭上有「下一代」,那麼我就是那「下一代」的其中一個了。現在,我的好些朋友、甚至比我小好幾歲的,都有他們的孩子、牙牙學語的「下一代」了。如果我們爭取甚麼,反對、抵制甚麼,我想,也不全然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政見或自私的理由,而是我們都有下一代了,教養我們的上一代都老了累了,我們不願意他們要過得好像現在這樣,我們不想香港衰過舊屎,我們也想讓香港比現在好的。不是嗎?

但甚麼是「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想法有不同是好的,不然就是活在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裡...只是有些人的想法,有些人的利益總是凌駕其他人的想法、其他人的利益,不是他們想的特別好、特別周到,如果是這樣就不會有那麼那麼多人前仆後繼的反對、抵制他們所決定的事情了,而是他們處身的權力位置,能夠左右的事情,影響深鉅,而那個權力位置,往往是承襲殖民者以武力、收編、社會控制、文飾教化等等殖民者才會用的管治手法建立的「政治─經濟分贓制度」得來的,並沒有得到普遍的民眾認授。

特區政府執政香港的認授,並非來自香港的民眾。

維持著特區政府「有效管治」的這個政治─經濟分贓制度,已經讓絕大部份的基層民眾、夾心階層,受夠了。(由臨時立法會「還原」公安惡法數起,否決工人集體談判權,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通過市區重建局條例,強積金條例,領匯上市接管公營房屋物業,校本條例,連立法會也不用經過的外匯基金救股市,CEPA,停建公營房屋托樓市...一直數到最近的高鐵撥款,涉及普羅民眾生活全幅的種種倒行逆施,可以數足十三年的,也就僅僅十三年,把香港再一次殖民的地域性重整,已見規模。)

但是現在竟然有民選議員說,政治─經濟分贓制度可以用有「民主成分」的政治─經濟分贓來改革,最終達至政制全面民主化,而此一方案突然在幾天之間得到了特區政府和中共認可...

情形就像有人說,用稀釋的海洛英可以戒斷海洛英毒癮,用稀釋的尼古丁和稀釋的咖啡可以戒斷菸癮、咖啡癮。而且昨天賣海洛英、菸和咖啡,今天又說可以幫你斷癮的是同一人。啊阿!tsw說得對,這不是騙案是甚麼呢?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開始是誰想出來的?它經過甚麼樣的政治過程後來成為了解決「香港主權問題」的港指導原則?又經過了怎樣的政治過程,倒過來成為了讓今天要20 多年後還在爭取民主直選的人心中疼痛不已的,不可及的想像之物,凝視之物?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搞成今天的局面,香港人是要負最大責任的,沒有抵抗,抵抗的力量不夠,此消彼長,把壓迫者說成血腥狂徒也不能反証自己無辜的...但,無論怎樣,「港人治港」,決不是中聯辦治港...吧!到今天現實擺在眼前,不能朦眼不能別過臉。

那個關於「高度自治」到底是哪種高度才算「高度」的釋義,你說十五我說二十,從1987年到現在,可是一直在跌,天天跌破歷史最低位,有目共睹的。

議會由直選產生,不過是那麼那麼低的要求。

為甚麼我們不要任何代議士,為甚麼議會民主化只是「民主」的一小步,原因變得那麼明確。這可能是民主黨的歷史貢獻。

相關:

編輯室周記:別了,民主黨!(阿藹)

「虚擬民主」的最後探戈 (安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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