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入 '銀鹽城市' 的存檔:

人們必然相遇

A schizophrenic out for a walk is a better model than a neurotic lying on the analyst’s couch.

—Deleuze & Guattari

因及一種歷史過程,人們丟失了記認自己的名字。

走在街上,我常會覺著我不屬於那裡,與幾乎所有人一樣,我正前往某處,不然就是剛從某處離開,如果我不跟人說話,不向人示意,遵行交通規則,方向指示,那麼我是透明的,我甚麼都不是,「我」不過是潮汐人流中驟然浮顯的一抹水紋、旋繞的一下水花,但我所感所見的「現實」──不論是道旁失修的牆垣上刷不掉的宣傳標語,因修葺市容而設置的LED路燈照亮的野花,或是在光潔的商店櫥窗前面蹣跚走過的流浪人 ──明明是因我而生成的。而我只有這個無可把握的「現實」,我在它裡面,同時被它排拒於外。

人的身體無可避免的佔有空間,於是一個人所看見的,別人無法站在同一個位置看見。這裡面還有一個時間的維度,而我看到的不過是這許多人的曲折生命裡頭其中幾秒鐘的情節,瑣細,因而無可重複,幾乎珍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一個人的表情沒法在另一個人的臉上展現。

我在移動,我所感知的「世界」隨我移動,當我停下,它轉瞬即逝,一切全無預兆的發生,隨又全無預兆的消失。(2005年12月17日晚「灣仔淪陷」,但2005年12月18日早晨一切復又如像甚麼都沒有發生)我以為我進入了自己的夢中,經歷著不得改寫的情境依次搬演,白日如蝕,夜幕沒有遮蔽黑暗。噤聲的人會突然看見另外的,噤著聲過活的人。

「世界」明明是由這許多過客的活動,意志與欲望生成的,無人能夠看見另一個人所看見,無人能夠感知另一個人所感知,但這建築於錯認,無法互相溝通的敘事,過往的鬼魂壓在吾人的背上、焦慮著未竟的將來的臆幻,被認作真實,存有於外在。

惟是,正如人看不到自己的背面、無法看見自己睡著的臉,人無法看見臨在當下、己身所處的姿勢與意態。一個城市的街景疊印著另一個城市的街景,無以對照。

Q&A
CB=中國百老匯;L=李智良

CB:你是個作家,為何也進行攝影?

L:這個問題很有趣,除了手機的內建相機,現在不是很多人都有至少一部便攜式數碼相機,甚至半專業、或專業到連記者都不會用的數碼相機嗎?拍照片基本上已經取代了經驗本身,譬如說你在派對認識了一個正妹,你跟她拍照,再把照片放到社交網站,標題:「昨晚在某會所認識的」,這和極力營造明信片風格的旅遊照或是「日系風格」、「Lomo風格」的私相簿式生活照異曲同工,照片等同經驗的全部,正如Facebook 相冊引證了一個人的社交網絡、身份與魅力...照片是一種證明,沒有「證明」的事情就等於沒發生過,如果沒有拍到照片,上面說的這個正妹是「不存在」的,你也沒有「真的」認識了她,所以我們整天都在為自己不甚了了、或是已經麻痺的生活經驗找證明,拍照片是一種很重要的機制。

然後我想到這個問題的提法,好像把寫作和攝影視為兩個專業,各有各的範疇、或本位,譬如說你可以是愛好攝影的作家,愛好下廚的白領,但作家或是白領才是你的本位,這個專擅、專門做一種事情的「身份」其實很局限,人本來就有各種創造性的潛能,但專業化把人的生活局限了,而我並不是個很專心的人,也常會覺得無論是「作家」或是謙稱「文字工作者」的身份都很有問題...也可以這麼說,因為一些因緣或條件,我的寫作比較多人注意,但我一直也有拍照,有些朋友也很喜歡我拍的,只是相比起寫作、出書,我沒有花那麼多時間,也沒有很著意的把它當成「專業」去做。

CB:文學和攝影,對你而言,是兩種怎樣的創作方式?有何異同?

L:羅伯特•布列松(Robert Bresson)這麼說的,「Words should say everything an image can’t」文字該道出影象所不能道出的一切。對應這說法,影象該拍下文字不能表述、令人無語的一切。在於我,兩者是互不排除的,我倒是發覺拍照片比較像是種發現自己的過程,照片洗出來的時候我才看到自己拍的時候看不到的東西,才比較意覺自己的「視角」,支撐那「凝視──凝視之物」的欲望經濟和距離。寫作於我是沒有那麼強的距離感,它比較親密,無論是跟自己裡面的聲音,或是想接近的、想描劃的事物或情境;我和我的寫作也比較糾結,我需要它而它其實不需要我,像一種不能滿足的欲望,往往是寫作把作為寫者的「我」首先消弭掉。但我想強調,這個區分並不是很清楚瞭然的,創作是一種運動(movement)的話,用攝影,繪畫或是雕刻,都是同一種運動與擺盪。


CB:你以菲林相機拍攝,為何不用數碼相機?而你也堅持不裁剪相片,有什麼原因嗎?

L:這個問題任何一個網上攝影論壇都會有人鬧得面紅耳熱,數碼和菲林的成象和作業方式的確有差別,說不上好壞優劣,我的喜好也只是喜好而已,一開始接觸的是菲林相機,爸爸的Ricoh KR-5、爺爺的Olympus 120風琴… 於是「相機」在我的認知裡一直就是菲林相機,我也碰到過出生到今天從沒接觸過菲林的年青人,其實道理也一樣...往後我也用過那些(當時)很先進,很多功能的專業/半專業單反,也有拿朋友的數碼相機來用,甚麼級數都有,但無論如何我都覺得那許多制紐和選單讓我很頭暈目眩,總覺得那台相機在檔著我拍照。我現在用的相機都很「簡單」,我只是要上片,調光圈、快門,調焦距,取景,按快門,因為常常用同一種菲林連測光都不用,數碼相機的市場不知怎的就是沒有這麼一台「簡單直接」的相機──而誰又會有錢買徠卡M9呢?這到底是介面使用上習慣不習慣的問題而已...

然後我想和書的例子也差不多:一本書可以放幾十年,甚至我們還找到幾百年前的古籍,電子書的確愈來愈興盛但始終沒有淘汰、也無法取代印刷書;菲林也一樣,晚清年代的底片就算發霉泡水,在有經驗的人手上還是可以把它收復,再沖放成照片,那些二三十年代的相機也還有人在用、有人會修理,但數碼相機和電子檔呢?電腦垮掉就沒有了,即使錄成光碟,五年十年後檔案隨時會毀損而消失掉,或是整個制式給淘汰了。這麼說,數位化讓我們記錄更多的同時也讓我們的記憶更急速消失...再然後,我覺得菲林有種很誘人的物質性...

至於不裁照片,一張照片本身已經是一個斷然的切割,它是某天某刻某地從某單一角度與距離所見的某個──譬如說1/250秒的瞬間之成象,它已經這麼破損我不想再切割它而已。所謂創作是應該更節制的。


CB:在日常生活裡,有什麼吸引你,觸發你非舉機拍下不可?舉個例子。

L:我常常記起的倒是我沒有拍到的照片。有些時候我覺得拍照或所謂要找題材是很殘忍、也讓人羞愧的,例如睡在街上的人,拾破爛的老人和乞丐,衣衫襤褸的小孩,流離失所的人,這些我近年都沒有再拍,如果要拍他們我希望拍到他們的生活裡有尊嚴,溫暖的一面,哪怕只是一道微光;類似的例子是衝突和暴力場面,因為顯露的暴力常常讓人忘記日復日的、不流血的暴力,我比較關注後者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人身上所顯出的勞累,不為人注視的記痕...另一種我永遠拍不到的是親密的人和發生在他們中間的事,好像心疼不想把它定格,也因為我不想照片記下我與他們或是太遠或是太近的距離,我覺得私生活是應該被保護的,或許因為這樣,我常常會拍正在工作的人、街上的人,那是公開的,但每個個體有他們的獨特的,近乎私人的意態,就像Montaigne所說,「We are revealed in our gestures」,所以攝影始終是關於「可見」的世界,外在的,物質性的事物本身就是它所關注的。

 

圖說
選輯的照片是我在2004到2009年間在香港與台灣拍到的。拍的時候沒有特定的主題,除了交換了一個眼神,我沒有跟被拍的人物溝通過。睡在紙皮上的男人我後來沒有再在他睡覺的地方(九龍天星碼頭)見過他,國民黨老兵和其他窮困人棲身的寶藏岩已經被改建為藝術村。我希望照片中人都活得安好。

攝影/文:李智良;採訪:夏芝然

刪節版刊於《中國百老匯》#160期,2011年 1月。頁106-1013。此為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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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4 Jun, 11

晚春或初夏的野花

攝於大埔沙螺洞附近。
(Contax t 38/2.8 Sonnar; Fuji Superia ISO400 rated at 320)

大概是三月吧,有幾個不識路途、從沒到過目的地、地圖不帶、糧水沒帶夠的瘋子,乘計程車來到一處山腳,然後翻上小山,工人們在山中寧靜之處挖土築路,水塘集水設施如像戰爭機器的佈置,墓地有新建的墳… 又走下去,沿著疑是前行者繫在枝頭上的布條標記,走過荒廢的古屋、野草亂枝生得比人要高要低的小徑,不知就裡到了一個電話收發訊號沒有覆蓋的山中盆地,怕著而沒有說出口。那天是蘇菲的生晨。同行的有丸仔、黄靜、jenny。是不是還有誰?後來我們經過李嘉誠用許多年逐小塊收購的一大片地盆,去了朱廸的家,他吃太多香蕉,電腦上的Firefox有幾十個Tab 打開了。

我只記得這叢白野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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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04 Aug, 08

sis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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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 Nov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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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02 Jan, 08

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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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汀角路,愛德新村遺址。Nov/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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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25 Dec, 07

愛情路上的西環段

讓我說一些開心的事情!人兒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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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搖滾樂手阿波和成衣買手馬草結婚兩週年又找我拍照,壓力一年比一年大。去年兩口子跟媒人婆金小姐一行4 人到了方才建成的是非之地新天星碼頭和昂平360吊車拍照,發生了彩色菲林錯裝黑白濾鏡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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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11,金小姐抱恙失約,我自己宿醉醒來遲到西邊街,在兩公婆的家裡吃過即食麵,到了即將因為地鐵延線而大幅炒起的西區街頭,名曰「走入群眾」實為3 名高齡人仕偕一無知少女當街溜躂取景,趕著午後的陽光一直向西走,在坡道上亂轉一輪,買花之餘又探訪了美沙酮診所的野貓,後徒步走到石塘咀、一直走到西環尾。像生活此處平凡的每個人一樣,用腳走出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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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攝影機的人,惜高樓令電車路非常灰暗,有違阿波要拍「光與影」的出題,一心要向海邊走,過許多馬路,要向海邊走,當然没有找到天涯海角,只有一尺也買不起的新樓盤和快將報廢的舊樓、廠厦和小公園,還有在殮房後面、鐵柵外臨海垂釣的人。海面上是一幅晴天樓景,好難才找到一小塊天海連接啊。

另,同學Jay 沿途一直拿著去年留著的風車,行走在街上,轉轉轉轉轉,無視途人目光,非常迷幻,由於迷幻而掉失方向感,經常落入鏡頭視角,疑有攝位之嫌!

相關主題阿波馬草結婚2 週年影集 (未經photoshop 就出左街,成為既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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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則留言 18 Nov, 07

台北貼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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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莊市, 0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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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1 Aug, 07

基隆貼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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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1 Aug, 07

基隆貼照 #2

kee-lung-night-street_resize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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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5 Aug, 07

基隆貼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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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3 Aug,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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