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不成、小事不足
28 Sep, 06 at 11:58pm 李智良/Lee
陪伴友人往勞資審裁處提訊,糾纏了兩、三個月的非法解僱案子,終以庭上當面點算的三千餘元現鈔和興訴人與被告人給省個一臉屁的難堪作結。的而且確,正如友人自嘲,失業本身就是一種孽。和法律擦身而過,連我作為外人也有了「touched by a sickness」的感覺。幾乎是淫煨而羞憤難表。程序理性把法治置換,所謂「公義」就是機會成本的權衡輕重,訴訟雙方要麼在高昂的成本價格前拉倒,望門輕嘆,要麼傾注財力和邊際效益遞減的時間,以各種成本、資訊的動員能力把對方壓倒而攞綵。任何人都有權興訴、而任何人都有接受公平、公開審訊的機會,陳述作證。這是我們的法律制度所奠仰,惟它保證的亦僅止於此。
法律是條文的演義,它呼召(Call upon)公義,但不是公義——
除非我們把事務官、調解員、社工、福利主任、裁判官、法院書記、警員和律司一大班人撑起來的那個戲棚當成世界所限、當成現實所能鋪展的全部。法律維繫的,只有是法律制度本身。法律制度的完善,非僅因為法典的完善,它不是絕對神諭,因此它只能訴諸慣例堆疊成的歷史,因循自身的生態發展;事務官、調解員、社工、福利官、裁判官、法院書記、臨床心理專家、警員和律司、陪審、懲教員一大班人維持著這個生態,在這個工作文化、這個糊口的職級、角式的分野和意義生產的交涉上,默契而未可知地將法律制度具體呈現。法治的精神,是由這許許多多不同肢體呈現、執行。
而每個環節裡都有它自己變異的傾向與力量。
所以,人要是想走到法律前面,他首先要走到這些人的部門辦公室的門前,請求入內申述,填這個東西、呈報那個文件、影印甚麼、預備那個,再在這兒、這兒、還有這兒簽字。於是,他終於走進法院,卻其實要從商場的電梯大堂進出,他走進法院,首先要看報事板上的表格,查出自己所涉那宗案子將會幾點幾分於第幾號法庭提訊,而那個法庭又在哪層哪室,他會發現後梯間有好多菸頭,外面天色姣好、高樓亮麗,從梯間轉出,一推門,卻像是到了醫院辨公樓一樣,有外判清潔工人忙在打掃,一疊疊文件又像醫院一般用鐵輪架車推送不絕。
訴諸法律的人啊!興訟人與被告人,立在台前,中間那位高高在上披著黑袍的人他說甚麼就是甚麼,因為這個其實和大學講室沒有甚麼差別的廳堂叫做法庭。法官大人身後掛有巨大的特區區徽。他的書記在電腦上記下甚麼就是甚麼、他要你肅靜你得噤聲,因為他背後就坐著法官老爺呢。醫院的手術室英文叫Operation theatre、不知拉丁文叫啥。只是,條文演義的意思就是條文之被宣講,宣講就得要有宣講的場所、就得有宣講的杖權和宣講託之的人,不要看太多「一號皇庭」和「L.A. Law」啊!因為條文在紙上死壓壓的律典之間互相援引,它不懂得自己走出來吊死殺人犯、不懂得跑去老闆的銀行櫃員機提走要給苦主的賠償…… 法庭辦事處就得成為法律的中介、法官上堂要「驚堂」,那個充任法官的人也得要穿袍,所有人說的話要錄音存案、答應法官的事項會有後果。是儀式讓一個冷氣壞了咧咧在響的辦公室頓變成法庭,因為法庭的儀式有事務官、調解員、社工、懲教、福利官、法院書記、臨床心理專家、警員和律司一大班人維護。
一大班人工作,就要有程序。
程序理性,延緩著法律的宣講,延緩同時為它潻益,法律愈是消逝、愈是可望不可即,它愈是因及這個失落而完滿無玷。它的意義在於它了無意義而純然存在,它在哪?不在這裡。
程序理性,就是對差異、對階級、對社會條件不均的漠視。
在法庭後面的一個板櫈後面,有人用硬物留下一個塗鴉:「講大話」。不知衝著誰。
4 則留言 按此留言
1. ch | 29 Sep, 06 at 05:42pm
igcool時代都上過庭申訴,感覺也異常滑稽,法官像訓導主任申明法律為何物,述說了45分鐘才進入事件,台下聽者早打睏了。
2. 李智良http://oblivion1938.blogspot.com | 29 Sep, 06 at 11:29pm
對呀!我的朋友,和其它案子的涉案人,一直被法官「教訓」,通通用學生遲到、犯操行的比喻教訓,一直沒觸及法例本身!
3. 廖志成 | 30 Sep, 06 at 02:13am
看了。
再一次謝謝你陪我上庭和寫這篇後記。
真的,這次經驗令我明白卡夫卡多了。
4. 李智良http://oblivion1938.blogspot.com | 01 Oct, 06 at 01:51pm
liam,
多咩謝丫,呢D 場面真係好鬼重創。好似旁觀他人之痛苦咁。樓上智海仲勁,連卡夫卡的幾十個夢境描述都俾佢摷返出來,譯做中文,真係夢魘之中的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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