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所以
12 Dec, 06 at 09:07am © 李智良
一切都是自找的:從半夜睡不入夢開始,第二天的一切秩序都給搞亂了…… 要是貪喝多兩杯、要是貪圖和朋友共聚、要是想看一節書,半夜清晨睡好不睡都好,第二天就甚麼都做不成了。我吃過甚麼呢?有沒有修好眉毛和脚甲呢?都記不清楚;一隻唱花了的CD 可以放一整天沒換過,在有人到訪以前全屋都是灰塵、頭髮和皮膚掉下的細屑,而且時常有東西在這一個屋子裡遺失掉。我發覺自己漸漸和好多人的生活節奏撥反了過來,時常令打嗑睡或未瞓醒的看更無所適從,彼此猶豫該何以招呼。而且最近時時失約、電話通通不想接。
睡醒的時候,我好像一直坐在電腦前面,一直在答電郵,一天二、三十封,封封都好像很重要、很緊急。一直在寫甚麼自己不太知道幹啥要寫、幹麼要這樣寫的,字。幾千字、幾千字的吐出來,不過大抵沒有人在意我想講的人和事,譬如移工和巴塔耶。還有許多拍不成的劇本、不知就裡的計劃書、翻譯沒人會看的娛樂消息等等,情形就像不知吃過甚麼不久拉出來又會肚餓一樣。
我未至於「成日吾講野個口會嗅」,在很多場合我一直也有談話、發言,有時動聽、有時很惡,「吾該一包藍摩。」「吾駛膠袋。」「呢度可吾可以修貼D?」當店員回話,問我「八達通有無儲分?」叫我「隨便揀」、問我「想搵D 咩款」,末了又叫我「得閒再黎過」又祝我「聖誕快樂!」我覺得買東西真是受罪,猶其是買衫褲鞋襪、穿在身上的東西。
然後我突然讀到郭詩詠在《字花》第4期中寫道卡夫卡看上菲莉斯的原因,大作家原來覺得菲莉斯模樣體格像個女傭,可以照顧他三餐飲食,讓他專心寫作,而且結婚可以擺脫父親的陰影云云,我覺得很可怕,好可佈、簡直chee線!但又好像很合理。
夜裡讀尚.惹內的《竊賊日記》,不忠、叛亂讓他著迷,起碼他是一個人。
今天中午時分,碰到家居附近一間家品雜貨店的移工。她有很多暗瘡印,但是我覺得她很美麗,我時常會繞道走多餘的路想從對街看她一眼,有時見到她在忙、有時見到她沒有把頭髮一股束起的背影,她閒著的時候會站在店前不知在想甚麼,那雙眼睛讓人錯覺有啥心事的樣子。漸漸她好像也認得這個曾經在街尾那家麵包鋪呆望著她的人。她除了看鋪、還要去買餸煮飯,所以我買餸煮飯的時候也碰到過她。並且,今天我知道她還要替店主去取貨,完全違反「外藉家庭傭工條例」。
一個微笑,可以很輕簿,但她是全上水唯一一個不因為「打份工」才對我笑的人。在於我這種人的這個生活而言,很值得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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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類目: 寫作的失語
Tags: migrants, place-specific, sentimentalism,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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